耐克,你欠宋小宝一根400万的海参!
小品《吃面》,有不少经典段子,“海参炒面”,“汤面拿炒面换的给什么钱”,吃面放辣根,等等。
现实生活中的海参炒面,比宋小宝演的还邪乎。耐克卖一款据称拥有专利的气垫篮球鞋,结果发现干脆没有所谓的气垫!
宋小宝吃的那碗面要180元,耐克这款鞋要1499元。
2016年4月,耐克篮球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消息,NBA球星科比·布莱恩特2008年北京夺冠时所穿的一双Hyperdunk 2008篮球鞋复刻版将限量发售,南京的朗先生成为了这次销售中幸运的中签者,以每双1499元的价格抢到了两双鞋。
耐克中文官网称,这款鞋后跟带有耐克拥有专利的zoom air气垫。但消费者穿上后,觉得这鞋硬的有点不对劲。面对消费者的追问,耐克的客服人员承认了一个惊人的事实:这款鞋后跟确实没有气垫!
干了错事,耐克的态度却和这鞋一样硬气,即使今年央视315五晚会将这事曝光了,耐克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有一些描述的错误,或者说比较严重的错误。”
小品里宋小宝同样也是消费者,里面的描述错误是这样的:
宋:海参呢?在哪呢?海参在哪呢?炒丢了?巴拉出锅了?让你造了?海参炒面,给我一个完美的解释!
厨:解释啥呀?我叫海参,面是我炒的,完美不?
换成球鞋的场景就是这样的:
宋:……等会儿,什么球鞋?
厨:气垫球鞋!
宋:玩呢呀?
厨:咋的了?
宋:气垫呢?在哪呢?气垫在哪呢?跑丢了?巴拉出鞋了?让你抠走了?气垫球鞋,给我一个完美的解释!
厨:解释啥呀?我叫气垫,鞋是我卖的,完美不?
昨天,硬气的耐克终于软了,发表声明:从今天(3日)起在内90天时间,对问题耐克气垫鞋产品退货并给予三倍赔款。
三倍赔款来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这样的结果,是不是就完美、没有瑕疵呢?
不完美,还有大大的瑕疵。
早在2011年,耐克在中国同样出现了气垫缺失的情况,原因也是宣传失误,当年,耐克收到了478万元的罚单。
现在,还缺一张大大的罚单!加上这张罚单,就完美了。
《消保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这款没有气垫的气垫球鞋,耐克卖了300多双,就是40多万元,最高可以得到的罚单就是400多万元。
面对商家,消费者从来都是弱者。面对没有海参,又高达180元一碗的高价面条,消费者宋小宝只能用葫芦话来蒙混过关。
宋:……哎呀不跟你们扯了,走了啊!不少事呢!
服:哥、还没给钱呢?
宋:什么钱?
服:汤面钱!
宋:汤面拿炒面换的给什么钱?
服:那炒面你也没给钱呐。
宋:炒面我没吃给什么钱呐!
服了软的耐克,想给每位“宋小宝”三倍赔款蒙混过关可能是不行的。那根欠下的400万的“海参”罚单,拿炒面还是汤面换,都是糊弄不掉的。
不信!等着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