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与利用刺头的艺术,只有深谙人性者才能玩的转!
《资治通鉴》第31卷,汉纪二十三
汉成帝永始二年(丙午,公元前15年)
【原文】
是岁,琅邪太守硃博为左冯翊。博治郡,常令属县各用其豪桀以为大吏,文、武从宜。县有剧贼及它非常,博辄移书以诡责之,其尽力有效,必加厚赏;怀诈不称,诛罚辄行。以是豪强慑服,事无不集。
【译文】
这一年,琅琊郡太守朱博任职左冯翊〔按:三辅之一〕。朱博治理郡县,常命令所属各县用本地的豪桀作为大吏,至于文职或武职,根据个人擅长而定。县区出现严重贼患及其它不正常事件,朱博则致书谴责他;他若尽心尽力做出成效,必加厚赏;若心怀不轨、不称职,则施以或杀或罚。由此一来,地方豪强因受到震慑而服从管理,凡事无不可办。
【解析】
朱博,当时名臣,从基层走上的,有丰富的地方治理经验。
上面这段材料就是朱博治理地方常用套路的一个小总结。
在古代,皇权不下县(乡),基层治理更多是依靠豪强或者说乡绅大族来配合。
说难听的,要是这些人不配合地方官,地方官不但什么事都干不了,而且原本的工作比如收税等等完不成,还要被撤职查办。
所以,面对地方或者说当时的基层治理,常见的有这么几种办法。
其一,德治,如韩延寿搞的道德标杆、大肆搞教化。
其二,黄老,如汉初时候的小政府模式,对基层基本不管,自由发展。
其三,酷吏,如汉武帝时期任用的诸多酷吏,对地方采取严刑峻法,不听话就杀。
其四,权术,如赵广汉等,搞举报箱,相互制衡。
这几种不能说谁好谁坏,只是说在不同的历史、时代阶段,有不同的特殊性。
汉成帝时期,原有对地方豪强的诸多限制已经不复存在,而这些地方势力在不断发展、兼并过程中逐渐成为地方不可忽视的力量。
用上面这些方法已经不合适,所以地方官与这些人联合治理成为常态,也是往后2000多年地方治理的一个缩影。(去年的掌掴事件,某种程度也反应了高层外派、中基层本地化的治理模式,点到为止)
而从上面的材料,其实就能窥得一二。
先从朱博的角度来说。
他作为外人到某郡当地方官,什么势力都没有,但是他有官位、大义名分在。
他背后站着的是朝廷,代表的也是朝廷的意志。
纵然地方势力庞大,在王朝尚未进入末世之前,这些地方势力都必须在王朝统治之下臣服。
他们可以不听地方官的,但是不能不听朝廷的。
或许他们在一方小天地能够说的算,但是最后来收拾他们却是整个王朝的力量。
看到了这点,再来看朱博的治理手段,就好办了。
首先,地方豪杰的属性,让朱博在治理地方的事后不得不依仗他们的力量。
但是,反过来,这些地方豪杰彼此之间也有一定矛盾,且他们也需要在地方的官僚体系中有自己人,来通过权力庇佑维持家族发展。
由此看来,朱博手上反而有一些这些地方豪杰需要的东西,即官位。
可以这么说,放在现代,一些地方上有头有脸的家族,都会让一些子弟考入体制内,其含义就是如此。
博治郡,常令属县各用其豪桀以为大吏,文、武从宜。
再看这句话,其实就不难理解了,这某种程度上就是朱博与地方豪杰的交易。
地方豪杰给予朱博支持,而朱博则给予他们想要的官位权力。
如果仅仅是这个并不能说明朱博厉害之处,也不会有这一段在史书中记载。
关键是后续操作上,朱博采取的方法极具参考性,甚至让地方豪杰之间形成了内卷。
县有剧贼及它非常,博辄移书以诡责之,其尽力有效,必加厚赏;怀诈不称,诛罚辄行。
这一段,其实要从三个方面来切入。
其一,朱博在给与地方豪杰一定官位之后,采取了责任连锁。
从这点看,其实也体现了朱博与其的交易,一方面,既然进入地方官僚体系,那么这些工作归他们管那就是分内之事,没干好就按照规矩处置,这就是占据大义、制度制高点。
另一方面,在与地方地方豪杰交易的时候,极有可能也言明了,各家管好各家的地方,默许地方豪杰对地方的控制,但是也加了一条锁链,即谁家地方闹事,就找谁麻烦。
其二,稀缺资源之间的争夺
朱博能给官职,官职是稀缺资源,想要官职的地方豪杰却太多。
给谁呢?这就要看谁家听话、谁家更配合朱博工作。
围绕这点,地方豪杰之间的内卷开始了。
朱博或许对这些地方豪杰不甚了解,但是地方豪杰之间他们自己了解啊。
谁家干了什么事,有什么底子,彼此门清。
你家得了官位,我想抢过来,我就背后打小报告,让你下台。
他家养了一些盗贼做见不得光的事,我就捅上去,逼你要么撇清干系,要么全被处理。
这些事情,只有彼此熟悉的干得出来,相互监督、拆台,得利的就是朱博。
其三,标杆性示范
干得好奖励,干得不行就惩罚,这个没什么,不用多说。
再说说地方豪杰的问题。
这个要分两个方面。
其一,朱博这种治理方式,极有可能会加速地方豪杰的膨胀。
固然他们在利益驱使之下相互制衡、博弈,内卷到极致。
而随着这个过程的持续,必然有些地方豪杰脱颖而出,长期手握官职权力。
在权力庇佑之下,地方豪杰发展迅速,挤压其他地方豪杰生存空间,最终从原来的多强多边格局,转变为几强格局,而那些小的地方豪杰则完全沦为依附。
后来官僚,则不得不得仰起鼻息,甚至完全由这些地方豪杰说了算。
其二,地方豪杰之间的矛盾,虽然被利用,但是也在被利用中不断消融。
这个其实就是地方豪杰之间彼此存在的诸多矛盾。
原来,这些人没有官职权力,想要弄掉对方手段极其有限,甚至不小心就违法。
现在,有些地方豪杰手握官职权力,有合法伤害权,那些原来有过节的自然就能动用权力一点点合理收拾,对方还没话说,反抗死的跟快。
这也算是对上面“其二”中的再补充。
其三,地方豪杰在这种变化之家,加强彼此之间的联姻,形成更广泛的关系网。
或许权力不能占有,但是通过融入联合的方式,形成权力中的一员享受权力,不是不行。
于是形成地方豪强势力的密集关系网,使得朝廷官员来了也插手不了,只能听之任之。
【闲聊】
地方势力是任何一个朝代、国家都绕不过去的一个坎。
古代技术有限,皇权不下乡,地方是乡绅治理。
现在,能够到居委会、村委会,地方上一些有势力、实力的却也还是能够有极大的影响力。
而这些有势力、实力的人做事更多是私心极重,你不能指望他们承担什么社会责任,他们只会怎么想着利用手中权力去捞钱、维护自身。
一旦他们获得权力,那么最后倒霉遭殃的只会是普通百姓。
而这一点,往上延伸也是如此。
再多聊5块钱。
朱博的这个办法,其实还算是挺有意思的,其实根子上也是利用人性。
好处都想要,尤其是人人都想要的好处。
但是好处稀缺,还不能分割,只能给几个人。
问题来了,我掌握分配权,我凭什么给你?你有什么理由让我给你?
所以啊,好处一出来,原本的铁板一块地变的心思各异是常态。
人心一旦散了,纵然实力再强,也不堪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