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春被迫和亲,一首诗与家人告别让人心疼但却又无奈

贾探春是赵姨娘所生,在王夫人的屋里长大,所以贾探春没有赵姨娘那样爱闹爱耍性子。反而很懂事乖巧,虽是且所生,但是在贾母身边教养着,跟嫡出的小姐没有什么想差,而且跟贾元春没有什么两样,所受的教育跟几个姐妹是一样的,一起同吃同住。
贾探春的身上一种被人没有的独特的气质,她的气场比别人更加刚烈一些,而林黛玉身上更多的则是艺术的气息。除了贤德以外又多了一份睿智。而跟王熙凤比嘛,王熙凤更多的是泼辣,爱名声,有心计。但是贾探春不一样她更多的是聪明伶俐,对于别人的吹捧是不受用的,所以也没有谁能利用她来做达到目的的事。贾探春的智商比较高,在大观园里没有谁能挖坑或者利用某件事给探春难堪是不可能的,因为她的智商比谁都高。而王熙凤对谁都不服气,但是对于贾探春是唯一能服气的。
贾探春在红楼梦中是最有自己的注意,有理想的。大家都知道贾元春是皇上的妻子,她其实挺可怜的,元春不合适宫廷生活,她也不会宫斗,但是没办法她是为家族做了牺牲。
而在一次聚会上,抽到一个签子,就直接暗示了贾探春也会跟贾元春一样为了家族,但是跟贾元春不一样的是,探春为了家国而牺牲。虽是百般不愿但是也还是需要承担这个责任,贾探春也许是自己承担了这个责任。
毕竟当时的贾府已经到了快撑不下去的感觉了,过中秋贾母把自己的东西典当了,王熙凤也把自己的喜欢的金项圈典当才能勉强过节。那时候的贾元春在宫中也失宠了,宫里的太监一次一次的过来贾府勒索。
大观园内的也只剩下病恹恹的林黛玉,而惜春年纪还小,妙玉是道姑。所以当时只有贾探春合适,在南安王妃来到府里的时候贾探春当时就猜到了结局,以当时的家里情况贾家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如果反抗肯定连累家里九族的,所以她只能是自己承担起这个远嫁和亲的责任。
探春知道家族的有忧愁,为了解家族之困,为了解父母的的忧愁,为了国家,用自己瘦小的肩膀撑起了贾家的天,为贾家赢得了一点点喘息的机会,其实这个还挺挺符合探春的主动承担的性格。
所以贾探春答应和亲的后,准备启程的时候写了一首诗《分骨肉》,这首诗表达的贾探春的痛苦,但是又不是的气魄。我们开分析一下这首诗的意思。
‘一帆风顺路三千’意思是,今天跟家人告别的日子天气有风又有雨,整天了离别的悲伤与凄凉和无奈。这个风雨也说明了贾府生活在那水深火热中。贾探春和亲是需要爬山涉水,路途比较遥远,也许这一次就是永不能相见了。
‘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探春这是说,我要走了,抛家弃国。人生最痛苦莫过于是跟自己的入肉分离而且也许是永不相见的。这个抛字也是探春故意说得轻松,按照平常的人像这种告别肯定会依依不舍,而贾探春不一样很克制自己。因为就是害怕自己的父母长辈哭泣伤害自己的身体。
‘告诉爹娘,休把儿牵念。自古皆有定,和离岂无缘’这里代表着,叫自己的父亲母亲千万不要挂念我。世界上的所有一切穷跟富贵上天都是有自己的定数的,不管是分离还是相聚都是有一定的缘分,没有办法去阻止的。
从今各分两地,各保平安。奴去也,莫挂念’从今往后,我们我们分隔两地,自己都保重身体。我去了,不要挂念我。从古至今,自己的女儿出嫁父母长辈都是千叮咛万嘱咐的。而贾探春的去反过来安慰自己的父母长辈们,跟自己的长辈讲道理,为自己远嫁而去,让长辈父母减去一些伤痛。
从这这里看得出来贾探春她的责任懂事,在最后的一刻不会埋怨自己家人,也不为自己到别的国家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反而一直宽慰着自己的家人,探春的无奈与痛苦其实没人能体会得到,她才是红楼梦中最伟大的人了。每次读到贾探春的这一段我都深受感触,假若贾探春生活在现在这社会中,又或者给贾探春有选择的余地,那么贾探春也不会落到这样悲惨的结局。假如探春是个男孩子,贾府是不是不会沦落到家破人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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