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内科疾病诊治步骤

中医内科疾病的诊治步骤,一般都可以归纳为四诊识病、辨性定位、求因审机、确立治法和遣方用药这几个方面。

一、 四诊识病

诊治疾病,首先是通过望、闻、问、切四诊,对患者作周密的观察和全面的了解。

既要了解患者的病史和临床表现,又要了解患者的外在环境对疾病发生、发展的可能影响。将检查所得,进行分析归纳,运用从外测内、见证推病、以常衡变的方法来判断患者的病情,以此作为辨证、立法、处方用药的依据。

四诊是辨证论治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四诊搜集的资料是否准确,是否切合病情,与辨证正确与否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在进行四诊时,不但要做到全面系统,还要做到重点突出、详而有要,简而不漏,使四诊资料更好地为辩证提供必要依据。

二、辨性定位

辨性,就是辨别病证的性质。疾病发生的根本在于邪正斗争引起的阴阳失调,故其病性无非是阴阳的偏盛偏衰。

阳盛则热,阴盛则寒,故病性具体表现在寒热属性上。而虚实则是邪正双方消长盛衰的反映,也是构成病变性质的一个重要方面。

寒热虚实是一切病变中最基本的性质,各种疾病都离不开这四个方面。

由于基本病变是虚实寒热,所以治疗的总原则,就是补虚、泻实、清热、温寒。

辨清病变性质的目的,在于对病证有一个基本的认识,治疗上有一个总的原则,因此辨识病证性质是辨证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定位,指判定病变部位。一般包括:

表里定位,这在外感病辨证时很重要;

脏腑、经络定位,多用于杂病;

气血定位,通常杂病要区分气分病、血分病。

这些定位方法或简或繁,各有其适用范围,有时需结合应用。

三、求因审机

求因就是审证求因。它是辨证的进一步深化,是根据病人一系列具体证候,包括病人自觉症状、四诊和某些化验检查结果,以及发病的时间、季节、病人所处的环境、气候等,加以综合分析,求得疾病的症结所在,为临床治疗提供确切的依据。

四、确立治法

确立治法,简称“立法”,是根据辨证的结果确立相应的治疗原则和方法。如肝火犯肺的咳嗽,采用清肝肃肺法。立法必须与病机相吻合。

五、选方遣药

选方是根据辨证立法的结果选用适当的治疗方剂。

方剂是因法而立、针对证候而设,具有固定的药物组成与配伍,有其一定的适用范围。因此,要选择好恰当的方剂,必须熟悉方剂的组成、方义和药物配伍关系及其运用范围。

方剂是前人临床经验的总结,也是历代医家在有关学术理论指导下,在对某些病证长期实践的基础上,所创造的各种治疗方法的具体应用。临证时应该重视它,学习运用它,并在前人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和创新。

在临床上要防止有法无方、杂药凑合的弊病;也要有不拘成方,随证检药而法度井然者,在临床实践中,都必须不断总结和提高。选方必须在治疗法则的指导下进行,所选方剂应符合其病机和治疗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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