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道德之关系

古今中外,都有注重文学与道德关系的传统,重视文学的社会教化功能。如柏拉图就强调文艺对人心的影响,儒家诗教提倡“文以载道”。

古今中外,完全割裂文学与道德的声音也一直存在,所谓“为艺术而艺术”“保持文学的纯粹性”。西方的唯美主义思潮以及魏晋时期就是这种文艺观的代表。

但是客观地说,作为一种精神性生产活动,文学创作很难绕开道德因素。

文学反映道德

(1)文学素材与道德有关

社会生活是文学创作的源泉,因此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道德行为与现象,很容易被写入文学作品中。即便是天马行空的神话,也隐含着人间的道德法则。补天的女娲、治水的大禹无不站在了道德制高点上。

(2)文学作品反映作者的道德倾向

文学创作经常会流露出作者的声音、作者的评判倾向。

比如长篇章回演义小说《三国演义》就有很明显的“忠”“孝”“节”“义”等封建道德准则,而广被人议论的“拥刘贬曹”更是表明了作者的道德倾向。《三国演义》的正史资料来源为晋代陈寿的《三国志》,就是按照“成王败寇”的价值观书写的那段历史。“拥刘贬曹”的思想倾向一般认为来源于朱熹的《通鉴纲目》,朱熹生活在与金对峙的南宋,因此注重所谓的“正统”,便很容易产生对刘备方与曹操方的不同态度。

(3)文学作品的道德观与读者的选择有关

文学作品所表现的道德观,有时候是读者的选择,甚至有些作品在这方面会刻意迎合读者。

同样以《三国演义》为例,客观地说,“拥刘贬曹”肯定不是朱熹一人之力造成的。《三国演义》的故事曾经是民间说书艺人的主要材料,当说书人面对普通百姓时,便会比较容易做出一些“修正”。即便抛开刘备的特殊身份来讲,我们可以想一下:刘备一方的确具备了许多优秀的品质,而曹操方面确实有奸诈、残暴的负面性格特征,民间的那种朴素的道德观就注定了曹操不能是个被歌颂的形象。

而普通百姓们更喜欢的是“英雄末路”的故事,刘备方“忠绝”“仁绝”“智绝”,但是却以无可挽回的失败局面仓促收场,任谁不会为之掬一把同情泪呢?同样的还有人们对待项羽和刘邦的态度,即便客观如司马迁,也是有较为明显的扬项羽贬刘邦的倾向,而不是简单地按照“成王败寇”的标准对二人进行评判。

文学超越道德

但是,由于道德具有历史性、相对性,因此文学所表现的道德价值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情况下是与某些道德标准不是完全相符的。

比如赵树理《小二黑结婚》中的“三仙姑”,作者本来对这个角色是持批判的态度的,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当今的读者却看到“三仙姑”这个人物形象身上也存在着一些反封建的意味。

又比如列夫·托尔斯泰在创作《安娜·卡列尼娜》的初期,构想的是一个不安分的女人、堕落的上层女人的故事,但是写着写着,手不听使唤,托尔斯泰发现安娜是一个有内心的觉醒、有自我意识、追求自由爱情的女性。于是改变了原来的创作动机,当然事实证明,托尔斯泰的中途改变是非常成功的。

也就是说,由于道德的历史性、相对性,文学作品表现的社会生活的方面是非常复杂的,道德指向也未必是单一的。读者面对这类文学作品,简单地进行道德臧否,势必会解读得非常肤浅。

文学作品中的道德表现要适度

毋庸置疑,道德当然是可以借文学来进行传播的,但是道德说教成分不能过多,因为文学的本质是审美的,掩盖、削弱了审美属性,作品也不能算文学而只能成为思想教育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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