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斐伏尔城市空间理论的哲学建构及其意义
法国思想家亨利·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是新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是西方学界公认的“现代法国辩证法之父”,是城市社会学理论的重要奠基人。他以解决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普遍面临的城市危机为理论旨趣和现实观照,开启了城市空间研究的范式转向,也即哲学方法论意义上的“空间转向”,完成了对城市空间属性的分析,揭示了城市空间所蕴含的社会政治内容,对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解决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问题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一、城市空间的三重属性:物质属性、精神属性和社会属性
上下四方为宇,古往来今为宙。时间和空间是认识客观事物和社会历史的两个重要维度,但是,在一定意义上说,“20世纪社会理论的历史也就是时间和空间观念奇怪的缺失的历史。”[1](505)而空间的缺席似乎比时间的缺席更为严重,具体表现为:和时间的丰富、多产、有生命力、辩证之特点相反,空间仅仅被视为社会关系和社会过程运行其间的物理处所,因而显得刻板、僵死、非辩证和静止。据此,列斐伏尔强调哲学方法论意义上的“空间对于时间的优先性”,[2](5)主张将城市空间纳入社会理论的关怀视野。和有些思想家选择文学或者语言的方式探讨城市社会复杂关系不同的是,他选择空间作为解释和解决城市问题的突破口。列斐伏尔认为,重视空间研究,既符合哲学和知识发展的逻辑,又符合生活的逻辑。从哲学上看,空间既具有自在性,又具有自为性。也就是说,空间既是一种客观实在,又是一种主观感受;既是一种被动在场,又是一种主动创造;既是一种物理存在,又是一种社会存在。从知识谱系上看,所有学科如建筑学、规划学、几何学、经济学、社会学、生态学等,都被视为关涉空间的学科。从生活上看,空间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个事实,是理解日常生活的基本语境和重要通道。日常生活中的休闲、娱乐、交通、公共设施等,无不与空间相联系。他甚至认为,都市化过程究其实质是一种空间生产的过程,这种过程以一种新的、陌生的方式将全球和地方、城市和乡村、中心和边缘连接起来。日常生活、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革命的政治学,都将在空间的生产这样一个不断变动的背景中加以解释。[3](430)所以,建立一种空间哲学势在必行,而完成这一理论建构任务的首要前提是全面、科学地界定城市空间的属性。
列斐伏尔认为,城市空间不是单纯的几何学或地理学概念,而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和社会矛盾的测量仪。尽管在建筑学、地理学以及城市规划学中有许多关于空间、景色、乡村和城市的描述,但是,这些描述只不过是空间中存在的事物的清单而已。实际上,城市空间时刻都表现出它的社会属性。他说:交换的网络、原材料和能源的流动,构成了空间。……空间这种产品,与生产力、技术、知识、作为一种模式的劳动的社会分工、自然、国家以及上层建筑,都是分不开的。一方面,每一社会空间都产生于社会的生产模式之中,是某种社会过程的结果,这一过程交集了各种有意义和无意义、认知和直接存在、实践和理论等复杂因素,所以,社会空间既不明确表现为物质性,也不明确表现为精神性,毋宁说它是物质和精神的统一体。他进一步解释说:“(社会)空间与自然场所的鲜明差异表现在它们并不是简单的并置:它们更可能是互相介入、互相结合、互相叠加——有时甚至互相抵触与冲撞。”[3](88)另一方面,城市空间是一切社会因素相互矛盾、冲突和纠葛的场所,是社会的“第二自然”。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空间不是社会运动运行其间的静止“平台”,相反,它蕴涵着发展变化的无限可能性。他说:空间本身就是一个强大的充满活力的变数,就是知识和行为,就是一种新的社会生产模式,在社会再生产的延续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他倡导从社会、历史、空间相统一的角度认识空间生产,在这样的视域中,空间生产“任何情况下,都是场域、时间与精神的互相作用的过程,这就是韵律。”[4]总之,空间有它的物质属性,但是它决不是与人类、人类实践和社会关系毫不相关的物质存在,反之正因为人涉足于其间,空间才具有了深刻的意义。
从静态结构上看,城市空间是物理空间、精神空间和社会空间的统一。在《空间的生产》一书中,列斐伏尔借助于“空间实践”、“空间的再现”、“再现的空间”等概念界说了城市空间的三维属性,即物质性、社会性和精神性。“空间实践”是围绕空间进行的生产和再生产活动,作为社会构成的具体地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空间实践与城市道路、网络、工作场所、私人生活及休闲娱乐密切相连。这种具体化的、社会生产的、经验的空间即是感知的空间,是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进行准确测量与描绘的空间。这是传统空间学科关注的焦点,是空间的物质基础或物质空间。“空间的再现”是指概念化的空间,是科学家、规划家、城市学家以及政府官员所构想的空间。它与生产关系以及由生产关系所设定的秩序相关联,是一个由话语、文本、逻各斯等要素组成的书写和言说的世界,这是一个乌托邦的空间,也即精神空间。“再现的空间”作为区别于前两类空间又将它们内蕴于其中的空间,既与社会生活的基础层面相关联,又与艺术和想象相关联。它是一个“统治”和“被统治的空间”,这种体现“统治”与“被统治”关系的空间存在于身体存在和精神存在之中,存在于性别和主体性之中,存在于从局部到全球的一切个人和集体的身份之中。就这样,列斐伏尔构筑了一个集物质性、精神性、社会性于一体的三维空间观。
三维空间观建立之后,列斐伏尔重点分析了城市空间的社会性。
首先,从空间生产过程上看,资本的扩张性和空间生产的阶级性是城市空间社会性特征的主要表现。列斐伏尔认为,空间性的实践过程是自然空间向社会空间转化的过程。空间不是一个同质性的抽象逻辑结构,即如他所说“空间不是均质的”,[2](5)也不是既定的先验的资本的统治秩序,而是一个动态的矛盾的异质性实践过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空间生产的逻辑就是资本的逻辑。这样,以空间生产为主要表现形式和活动形式的城市化就成了资本逐利的一种方式,城市的建构、重构、规划、交通设施、建筑物的安排,都是资本意志的表达。他认为,从理想的状态看,城市空间应该体现为社会和个人之间的平衡,然而,资本主义条件下,空间的平衡被打破,它明显地倾向了个体一边,也即资本一边。这一倾向本身“显然是要为资本清理道路,而这种资本所寻求的,是能够带来最大利润的投资。”[2](53)就这样,空间的物质性在空间生产过程中被资本的“任性”所掩盖而呈现出社会性。在这种意义上说,资本主义的“生产”是一个不断地超越地理空间限制而实现空间的“自我生产”过程。空间生产在一定意义上就是资本主义的社会生产。生产方式决定着社会的空间模式,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产生出不同的社会空间。他说,只要是与社会现实相关联,空间就不再是中性的和纯粹的……它既不是一个哲学性假设的起点,也不是像社会产品的处所那样的终点,而是一种被使用的政治工具,是某种权力的工具,是某个统治阶级的工具。[2](25-29)
其次,从空间消费上看,城市空间的社会性表现为被贪欲所激发的消费主义。空间是一种消费对象,如同工厂里的机器、原料和劳动力一样。列斐伏尔在一次城市规划学会议上指出,资本主义的城市规划学强调个体性的住宅和个人的首创性,而越是强调个体,就越是无法阻止个人的欲望进入空间消费的逻辑之中。在《城市文明的深层欲望与新欲望》一文中,他提出,消费的欲望建立在对失望的补偿上,人们对日常生活越是失望,就越是想通过创造新的欲望来补偿,这是消费主义的必然逻辑。他举例说:19世纪末以来,法国城市郊区遍地都是独栋小楼,今天的调查显示,仍然有82%的法国人更愿意住独栋小楼而不是群体的集居楼里。伴随着这种对独立住宅的青睐,人们产生了冷漠和失望,于是便用更大的欲望来补偿这种失望。[2](6)由于这种消费主义的入侵,城市的物理空间已经无可为挽回地消失,代之而起的是由欲望支配的消费主义的社会空间。
总之,城市空间里弥漫着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弥漫着社会关系和阶级关系,弥漫着无限扩张的资本逻辑和贪欲而产生的消费主义。
二、“三维辩证法”:城市空间思想的哲学方法论基础
在哲学的视域里,本体论是价值论的基础。列斐伏尔以他的“三元辩证法”奠定了其城市空间理论的哲学基础。这是他最富创造性的哲学方法论贡献。
首先,列斐伏尔批判了传统的物质时空观和绝对时空观,认为,在西方哲学史上,从早期的斯多葛学派到原子论者赫拉克利特,再到康德,都主张空间为“空”的容器,认为空间不是对象,而是对象的条件。莱布尼兹、康德、笛卡尔等人,则从绝对时空论的角度,主张空间是和人的活动无关的绝对空虚。这种时空观割裂了时空与人的联系,从而使得时空成了一个无意义的世界。其次,列斐伏尔批判了传统哲学的“二元论”,他说:“长期以来,反思性思想及哲学都注重二元关系。干与湿,大与小,有限与无限,这是古希腊贤哲的分类。接着出现了确立西方哲学范型的概念:主体——客体,连续性——非连续性,开放——封闭等。最后则有现代的二元对立模式:能指与所指,知识与非知识,中心与边缘……”[5](143)而如果按照这样的思想方法分析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要么犯客观唯物主义的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短见错误,要么犯主观唯心主义的只见森林不见树木的远视错误。即是说,前者用自然主义、机械论或经验主义来过分强调世界的具体性,认为客观“事物”比“思维”更真实,而拒绝深入到表象之下去。这样,社会空间要么被看作是自然给予,如雕塑家和建筑家合力建造的空间;要么被看作是客观且具体的存在,有待去认真测量、准确描绘,如几何学家、经验主义科学家,以及一些历史学家或地理学家所见的空间。再次,列斐伏尔批判了空间研究上的碎片化现象。他认为,虽然众多学科都将空间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但由于学科之间的隔阂和孤立,空间研究呈现碎片化倾向,空间理论以零散的知识形式存在。他说:“多年来,关于空间的学科,在研究上都徒劳无益。这一学科根本就不存在。在对空间中存在的一切事物(物品、东西)所进行的各种思考中,或者对抽象的空间(没有任何物品的、几何的)所进行的各种思考中,它分散了、消失了。这种研究最多只是描述被分割的、在一定程度上被填充了的空间。就专业分科(地理学、历史学、人口统计学、社会学、人类学等等)来说,对这些被分割出来的碎片(fragment)的描述,本身就是一些碎片。在对空间所进行的分割与描述中,这样的'学科’就迷失了自我,而没有提出一种思想,能够在大量的细节中确立一种理解的原则。”[2](18-19)因此,他要建立一个在所有学科中普遍适用的、像黑格尔哲学体系那样无所不包的总体性的空间理论,将物质的空间、精神的空间和社会的空间相互连接起来,这样才能使主体游刃有余于各个空间之间。
列斐伏尔通过对二元论的否定,开启了列通往三元辩证法的道路,即坚持思考空间的每一种方式,无论是物质的、精神的,还是社会的,都应同时被看作即使真实的又是想象的、既是具体的又是抽象的、既是实在的又是隐喻的。他将人类空间认识论模式分为三种,一是偏重于客观物质性和力求建立空间的形式科学的“第一空间认识论”;二是以艺术对抗科学、以物质对抗精神、以主体对抗客体的“第二空间认识论”,他要建立的是第三种认识论模式——“第三空间认识论”,即建构“社会-历史-空间”的三元辩证法。以此为方法论基础,他在《空间的生产》一书中,建构了三维空间理论,即:第一,物理的空间,包括自然和宇宙;第二,精神的空间,包括逻辑抽象与形式抽象;第三,社会的空间。换句话说,“我们关心的是逻辑——认识论的空间,社会实践的空间,感觉现象所占有的空间,包括想象的产物,如规划与设计、象征、乌托邦等。”[3](11-12)
就这样,列斐伏尔通过对以往时空观的“破”与对“三元辩证法”的“立”,为城市空间理论奠定了哲学方法论基础。
三、启发与借鉴:列斐伏尔城市空间理论的意义
在当今西方社会,由亨利·列斐伏尔开启的空间转向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科学研究的新视角和新范式,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城市理论。众所周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德意志意识形态》、《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等著作中通过对英国曼彻斯特工人社区的个案研究,分析了经济体制破坏和摧毁人类居住地点的过程,也即空间剥夺的过程,他们在分析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具有深刻洞察力的观点成为无数重要理论和实证研究的源泉,并极大地影响了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城市研究。但是,限于各种条件的制约,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空间理论远未得到充分展开。列斐伏尔对马克思主义进行了空间化阐释并系统论述了空间概念,分析了城市空间的三重属性尤其是它的社会属性,认为城市空间并非是社会关系演变的静止的容器或平台,而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它产生于有目的的社会实践,空间和空间的政治组织表现了各种社会关系,但又反过来作用于这些关系。他建构了社会空间的类型学,得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经由不同空间类型的转换而实现社会演变的结论。如果说,马克思和恩格斯主要是从宏观角度(社会制度的角度)揭示了资本主义工业文明背景下社会空间发生变革的必然性,那么,列斐伏尔则从微观角度(日常生活的角度)对城市空间进行了详尽的分析。所有这些,对于丰富马克思主义的空间理论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列斐伏尔的城市空间理论对于解决我国城市问题具有重要的启发。城市社会是区别于乡村社会的一种新的社会形态、社会发展阶段或社会建构方式。城市发展不仅是人口、资源、技术、产业等文明要素的空间化聚集,更是发展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交往方式、文明传承方式的整体性转换。列斐伏尔认识到,空间问题是城市问题的关键,或者说,城市问题在一定意义上可以归结为空间问题,这样的认识视角对于全面理解和有效解决我国的城市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我国,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出现了城市人口膨胀、就业困难、住房紧张、交通拥堵、城市治理中的企业主义倾向、资本主导的城市化模式等一系列城市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了城市空间矛盾加剧和城市阶层冲突激化,并成为制约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障碍。以列斐伏尔的城市空间理论来分析,我们发现,在上述问题的背后,都隐含着城市空间公平问题,因此,只有解决了城市空间公平问题,才能为解决其他城市社会问题找到正确出路。近年来,国家通过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规制以房地产业为龙头的城市空间生产和分配,这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城市空间的公平性,但是,这些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哲学视角分析。列斐伏尔的城市空间理论有助于决策层科学把握当前我国各个阶层对于城市空间的公平诉求,为制定切合实际的经济、政治、社会等政策奠定理论基础。我们知道,作为民生产品的城市空间不仅是个人遮风避雨的物理空间,而且是实现家庭组建、后代抚养、生活关照、情感交流和心灵慰籍的社会空间和精神空间。城市空间的公平缺失必然会对人们的生活状况、生活方式、社会心态、价值取向、思想情感、幸福指数等带来负面影响。所以,只有通过观念引导和制度建设实现空间享有的公平,才能有力地促进我国的和谐社会建设。正如列斐伏尔说:“社会主义的社会也必须生产自己的空间,不过是在完全意识到其概念与潜在问题的情形下生产空间”,“社会主义空间的生产,意味了私有财产,以及国家对空间之政治性的终结,这又意指从支配到取用的转变,以及使用优先于交换”[6](53-64)它启发我们,必须通过政府的力量抑制资本的逻辑推演,从而最大限度地解决空间正义缺失的问题。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关注民生,优化空间生产、分配机制,实现空间资源共享,以最大限度地解决空间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注释】
[1]J·厄里.关于时间和空间的社会学 [A].布莱恩·特纳编.社会理论指南[C].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2]亨利·勒菲伏著,李春译.空间与政治(第二版)[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3]Henri Lefebvre, The (roduction of S(ace, Blackwell,1991.
[4]Henri Lefebvre,Rhythmanalysis, London,Continuum,2004.
[5]列斐伏尔.在场与缺场[M].斯托克出版社,1980.
[6]列斐伏尔著,王志弘译.空间:社会产物与使用价值[M]//现代性与空间的生产.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