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副又撞渔船,留点心!
事故 / 险情发生经过、所采取的措施及处理结果:
20XX年08月20晚,某轮在舟山群岛附近海域航行, 2000-2130时船长在驾驶台指导。2130时船长看船舶已过长江口船舶密集水域,船首航向渔船不多,能见度良好,本轮雷达APPA功能较好,离驾驶台休息。
2205 时在右舷7NM 30度处发现一条小渔船速度8节航向080度,经ARPA 测试且当时2海里能安全穿越某轮船首。
2230时走近3NM 处发现小渔船有明显向左转向90度形成右对右趋势,可横距0.5海里安全过某轮,值班水手拿探照灯对着它照了几下,某轮采取向左10度拉开与小渔船横距。
2236时当走近0.6NM左右时,小渔船突然又向右转向横越某轮船首。因当时右舷有其他渔船正在作业,三副采取左舵10,并用探灯照渔船;几分钟后小渔船出现在左舷船首,并能看到其舷灯(红),三副立即右满舵与小渔船通过,通过时仍看到小渔船航行灯直至船尾。经观察未见异常,小渔船仍然有航行灯和照明灯显示,高频无任何船舶呼救,所以某轮继续航行。
20XX-08-21 1046时接舟山海事报告舟山海域昨天有一渔船沉没,怀疑被某轮撞沉,让某轮掉头到沈家门锚地接受调查。经询问,回复无人员伤亡。
1106时某轮向公司汇报后,立即掉头往沈家门锚地航行。
20XX-08-21 2150时某轮在虾峙门南锚地下锚。
20XX-08-22 0840时备车,0940时某轮起锚进港,1210时在沈家门马峙二号锚地抛锚等候调查。
20XX-08-22下午至2011-08-23下午接受舟山沈家门海事处调查。
20XX-08-23 1940时某轮起锚续航。
从对方材料得知:
对方船名:浙PYY8880 船籍港:普陀 船舶种类:渔运船从事收鲜运输
造船厂:石岛黄海造船厂 完工时间:1983-03-10
长:25M 宽:5.2M 深:2.25M 总吨:72净吨 40 功率:136千瓦
从笔录和事发航迹看到,AIS 雷达卫导有开启,当时他们值班驾驶员大副只是偶尔看看,快近200米时值班水手才发现有船南下,急忙告知大副,无有效瞭望。他轮人力舵,航向不定,给某轮造成错觉。2030时左转90度是与其他渔船交流,还是避让某轮,难以考究。
事故原因分析
1.某轮未能及早与渔船交流协调避让,了解对方意图,没有采取到有效的避让措施。对中国部分渔船有近距离抢越大船船头的“抢好运”的习俗,未特别留意,保持宽让。
2.三副未有采用有效的警示手段警告对方或采取减速的避让办法。
3.对方无有效的瞭望,航向不定,给某轮造成错觉。沿海渔船由于驾驶台离水面低,操纵性强可能只注意避让近距离2-3海里船舶。部分船舶功利心强,只注意眼前收鱼和网鱼,不顾安全。所以避让渔船应把本轮当义务船早让宽让。
经验教训
1.日常加强学习体系文件:船舶航行密集水域规定。
2. 航行中要开启汽笛,交接班时必须测试确认。汽笛有震慑,警醒对方作用。也有及时通知船长和其他人员到驾驶台协助的作用。探照灯只能起辅助作用,探照时除照他船,也可照某轮船首,方便对方知道某轮航向。
3. 避让渔船应把本轮当义务船早让宽让,及早与渔船交流协调,必要时可慢车停车。
4. 船长尽可能陪同三副驾驶台值班,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