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侧记 | 比较政治中的案例选择
嫩柳垂绿,湖波微皱,四月天气。2020年4月25日14时,比较历史分析系列活动之比较政治中的案例选择专题线上讨论如期而至。本次会议有幸邀请到了案例研究领域两位青年才俊与四位不同研究方向的实力嘉宾,共同围绕该主题展开深入交流。来自各高校的近三百名师生参与了本次活动。
本次讨论会由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生释启鹏主持。主持人首先介绍了活动的缘起。比较历史分析系列活动,包括专题讨论、工作坊以及文献讨论会等形式,三年来已经举办了十余场。本次线上讨论是在特殊时期进行的大胆尝试,后续将围绕不同主题继续开展活动。接下来,主持人介绍了主讲人和评论人。两位主讲人分别是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问题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叶成城老师和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陈超老师。四位评论人分别是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叶澄海讲席教授吕杰老师、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部副教授和文凯老师、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助理教授马啸老师和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讲师黄宗昊老师。
叶成城老师展示的主题是《社会科学中的机制与解释》。叶老师首先介绍了早期学者对机制的两种理解,即将机制视作法则/定律或过程。然而,仅仅将机制理解为法则是不够的,机制的作用是了解过程和对过程的理论化。社会科学中最为重要的任务之一,是寻找因果解释。为了这一目的,因素思维和机制思维提供了不同的思路。因素思维是探索什么因素/变量导致了结果的出现,即寻找因变量Y发生的原因X。机制思维则关注Y出现的过程,即某些原因通过何种方式导致了Y。机制驱动结果,因素影响过程。叶老师讲述了基于因果机制的案例选择的研究过程。步骤1. 确立理论适用的基本条件,规划理论研究的总体(population),注意情境的一致性;步骤2. 基于相似的时空情境,给出合理的理论假设使得多数案例符合理论预期;步骤3. 筛选具有相同机制的正面案例;步骤4. 选择半负面案例进行比较;最后,通过正负面案例的对比确定了大致的因果机制之后,研究者可以察看结果不同于理论预期的“异常案例”中是否存在相同的因果机制。
陈超老师展示的主题是《边界、本体与检验:关于案例导向研究的思考》。案例导向的研究(case-oriented study)一词由拉金(Charles C. Ragin)首先提出,主要包括以建构理论为目的个案研究、少案例比较研究与定性比较分析(QCA)。陈老师提醒大家,案例研究可能会陷入三个误区。第一是忽视对因果域的界定。因果域是使某种因果关系得以精确建立的范围。确定因果域的过程,就是区分范围条件(scope conditions)与原因(causes)的过程。因果域的差异体现在研究对象的差异上,最终影响理论的建构。第二是错配因果本体与方法。例如,当我们提出了一个基于布尔代数的因果理论时,倘若使用基于线性代数的方法进行检验,这就是一种“错配”。第三是缺乏混合研究的设计。采取混合研究设计,一方面是因为QCA是静态的条件组合,缺乏对“时间”的关注,另一方面是由于常常存在不符合布尔解的异常案例。借助柏林(Isaiah Berlin)的说法,陈老师总结道,实证主义科学下的案例导向研究需要用“刺猬”的标准,去规范“狐狸”的行为,不断反思因果关系的建立与推断过程,在因果的边界、本体与检验这三者一致性的实现过程中,最终建立起案例导向研究的科学性。
接下来,四位评论人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吕杰老师认为两位主讲人的思路和视野存在差异,叶成城老师关注的是如何将因果机制纳入案例分析,陈超老师则关注因果相关和统计相关在因果性上的差异。作为量化研究专家,吕老师对定性研究方法中倡导的充分/必要条件提出了质疑,认为更多实证研究所使用的是可能性表述。如果要确定因果关系,那么在理论上的要求很高,需要特别精准。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的差异确实存在,但是没有必要夸大。相反,最新的定量模型中同样可以体现时间性,可以在案例内部分析因果关系。与此同时,时空背景和理论议题密切相关,如果关注时空背景为什么会产生影响,那么它可能就成为了理论的一部分。半负面案例在研究过程中可能需要关注中介变量的作用。吕老师认为我们应该成为方法论上的“机会主义者”,许多前沿文献的方法是互通的,要结合自己的具体研究来选择方法。
和文凯老师认为方法论的讨论需要和新的实证研究结合起来,但是定性方法的一个弊端是,它往往针对过去研究的总结。同时,定量方法本身也早已远超KKV的水平。因果性问题在定性和定量领域是一致的,都有treatment和control,只是如何确定的问题。半负面案例可能不存在,它可能属于不相干案例。对于方法论和实证研究的关系而言,方法论的讨论如果太简单会跟不上实证研究,可能没有一个学者真的会严格按照定性研究者们所声称的那样去做实证研究。因此,我们要重视方法论,但不要变成套路,而要将方法论与具体的实证研究结合。充分/必要条件在面对复杂社会问题时可能显得过于贫乏,因果机制可能不止一个,而是有很多。如果去读历史,因果机制可能不会那么明确,案例本身的内部效度会出问题。我们要有方法论意识,但不要作为指导,更重要的是对案例要有深入的理解。很多研究在做出来之前常常不知道这两个案例可以做比较。
马啸老师认为大部分实证研究都是概率性研究,因为人的行为是不确定的。因果关系更多遵循概率性世界观,而因果机制则是决定性世界观。对于求异法而言,现实中案例间的差异难以穷尽,求异法忽视了以人作为单位的不确定性。在研究中,我们往往把案例研究当成产生或构建理论的方法,但现在的社会科学最多的是检验理论以及对现有理论的调整,对抽象化程度很高的理论在实证中进行测量。比如寻租动机如何影响官员行为,这在不同国家的情境中是不一样的。半负面案例的产生可能是存在遗漏变量,或者是存在不同时空中的维度差异。最后,马老师提出了一个问题:因果关系和因果机制是不是互斥的关系?个体层面上的因果关系是不是国家层面上的因果机制?我们能否用下层的因果关系解释上层的因果机制?
黄宗昊老师认为跨时空案例的挑选往往具有隐含假设,即案例的等价性,但是实际上案例的价值往往不能等量齐观。其次是案例的可比性问题。案例是否可比关键取决于抽象程度,案例间的比较建立在较高抽象的程度上,但案例描绘的时候往往会凸显案例的特殊性。这就存在可比性与真实性之间的张力。我们需要在研究设计的时候对两种价值取向进行权衡和辩护,而什么样的立场能被接受则取决于学术社群的审美偏好与口味,这更多的是艺术性而非科学性的问题。最后,比较分析往往关注结构性变量,因此很难展现能动性。比较分析基本都是静态分析,动态分析没法比较,因为没有比较的基础,即使比较也是动态过程的静态化。如果更看重案例的动态过程和真实性,那么我们在处理的时候要慎重。
接下来两位主讲人分别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补充。叶成城老师说自己举自然科学的例子是想要简化理解机制,因为化学式最核心的是强调因果律,机制是过程而非法则。其次,他反对因果机制的决定论,定性分析体现了贝叶斯的逻辑,讲求信心的概率性来源,发现证据只是提高信心。最后,对于社会科学与历史学的差异而言,社会科学更重视因果解释,通过跨案例的效度来展现对理论化的追求。
陈超老师补充说明了方法论和研究实践之间的差距。国外使用QCA方法的论文还是寥寥无几,他所提的问题主要是针对近年国内研究所展现的问题,即使用QCA方法的论文很多,但是质量需要提高。同时,陈老师也提出了历史和政治学互相借鉴的问题。当前,政治学界提倡将历史视角引入研究,但是我们应该向历史走多远?对历史时机和事件重要性的关注和对一定的普遍性理论的追求是否会产生矛盾?
在接下来的自由讨论和互动环节中,大家主要围绕半负面案例、历史与社会科学的关系、QCA方法的运用和自然实验等话题进行了讨论。
对于半负面案例,叶成城老师认为提出半负面案例的原因是从结果上看,正面结果没有出现。这是真实的存在的,一定程度上是反事实,是机制被终止的结果,可以理解为Y=0.5而非Y=0的情况。和文凯老师则表示,正负面案例是同一个机制,绝不能认为正负面案例是不同的机制。
对于历史和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和文凯老师表示,我们读方法论文章时需要考虑三个层次的问题。首先,方法论文章是在既有研究基础上的抽象讨论,我们需要阅读其中提到的那些书,再来展开方法论讨论,不然只能是被牵着鼻子走,我们需要重视方法论和已有专著研究之间的关系。其次,案例背后是基础的历史学研究,很多学者用二手文献建立解释,但是很多材料在历史学家内部是有争论的,因此我们不能随便用材料。再次,原始史料很重要,我们需要自己主动走到原始文献中去,但这个做法很不容易。其实重要的定量研究的数据也是研究者自己根据史料而编码的。这是比较历史研究的挑战,对中国学生而言,读的方法论文献用的都是外国史料,很难接触原始材料。因此我们需要重视中国案例的研究,进入中国的历史材料,了解历史学家的技艺,再回到社会科学的问题。
黄宗昊老师认为历史和社会科学的对话和争论是永恒的问题,回到历史材料本身是一个很重要的趋势。这二者之间存在张力,中间的界限很难划分,互相都带有对方的属性。这要考虑我们自身立基于哪个阵营,以及自身的兴趣和品味。
对于QCA方法的运用,陈超老师认为通过归纳来构建理论可能不太靠谱,因为难以排除黑天鹅事件,这就要求我们要非常严格地确定研究边界和因果域,但结果一定会牺牲外部效度。对于QCA方法在国内的前景,陈老师并不乐观,因为该方法存在一定的局限,其创造性和启发性有待商榷,可能难以实现知识积累和知识边界的拓展。
黄宗昊老师认为QCA方法在某种程度上是在检验理论,是在理论基础上做进一步的推论和引申,如果我们想从方法中套出理论的话可能是因果倒置。运用QCA的过程中关注哪些案例和变量是源于研究者的巧思,这是艺术性的问题,方法只是辅助做因果推论,增强可靠性。
对于自然实验问题,马啸老师认为自然实验的主要目的是识别因果效应,通过自然状态下随机产生的实验组合来发现treatment对因变量的效果。马老师并不认同实验室是所谓的“来自自然科学的致命诱惑”,相反,在历史中寻找自然实验的重要前提是具备非常深厚的历史积淀,只有对案例的细节有非常深入的了解,包括对历史和社会科学等方面有相当的积累之后才可能运用好自然实验的方法。
黄宗昊老师则对自然实验方法持保留态度。自然实验方法的兴起可能只是随实验法的热潮而来,它并没有超出时空中案例选择的内涵。换而言之,社会的复杂性决定了真正的实验法逻辑根本无法推行,所谓的自然实验不过是最具相似性系统设计改头换面。研究者要找到自然可比的案例比较困难,普遍推广的可能性不高。
和文凯老师同样表示想要用好自然实验方法就需要对案例的历史有相当细致的把握。绝大多数自然实验的论文是多人合作的。我们讲案例分析是要对案例有相当深入的理解,这大概不是方法,但是比方法更重要。在案例基础上再来思考方法是比较好的路径,而从方法出发找案例则不是那么理想。自然实验对因果性的测量要求很高,定性方法可能难以驾驭,定性研究中更多的是采用反事实的分析。
三个小时的线上交流转瞬即逝,本次学术讨论不但为大家提供了一场丰富的知识盛宴,同样彰显了比较历史分析的旺盛生命与恒久魅力。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本次腾讯会议最大容量只有三百人,因此许多热心观众未能参与,为此我们深表歉意。在未来几个月,我们会继续围绕比较历史分析推出线上活动。诞生于知识交锋中的比较历史分析,乐于和理性选择主义、文化主义、量化研究、实验法、大数据与计量社会科学等诸多流派交流与合作。但又如斯考切波所言,这并不是比较历史研究者屈服于任何其它路径的理由。如果比较历史分析能够成功地应用,它就可以作为一种调节理论和历史的理想策略;如果比较历史分析不被机械地加以应用,它就既能促进理论的扩展与重构,并立足新的视野回望我们所经历的历史进程。
撰文:何家丞 审读:释启鹏 编辑:康张城
【政文观止Poliview】系头条号签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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