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写作34:作文“观察”不仅仅是眼睛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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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作文的“观察”
文|陆生作
媒体人汪培坚老师,根据自己的实践,得出一条写作经验:观察=观看+体察。发在张祖庆老师的“作文聊天吧”里,张老师说“这个观点很赞”。
我也觉得,这个说法挺好,触及观察本质。特别是他能在文中如此解析:以我的经验来看,观察,就是参与,是“观看”+“体察”。我们经常教学生观察,大都仅是观看,而没有体察,没有将自己代入进去,进入被观察对象的体内。所以,他们看不到有趣并撼动心灵的东西。有哲人说,人是万物的尺度,这就是以自己的尺度去“察”。只观,而不察,肯定是没有感悟的。既观又察,才会有所见,又有所察,有所悟。
“将自己代入进去”是个好说法,我觉得可以方便地理解为作文中的“拟人手法”,或说进入一种“万物有灵的表演状态”“附身状态”,然后循序渐进,直至身临其境、感同身受。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出真知。由实践而来,再提出观点,一定是可以推而广之的,哪怕影响范围不是那么大。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提出观点是一个推理过程,从实践到理论,是科学的——多少数学公式定理就是这么推理出来的,从具体现象到抽象概念,再由抽象概念再解释具体现象,使问题的解决有依据可循,甚至是套路化、模块化。
文无定法。套路化、模块化是可怕的。但是,作文就像学车,怎么驾驶,有套路的、固化的一套,开去哪里看到什么风景是变化的;就像学游泳,教练怎么教,有套路的、固化的一套,在哪里游?泳池,江、河、湖、海,是变化的。在作文的教学中,得把一些套路的、固化的东西教给学生——授之以渔,而“捕鱼”这件变化的事情,就交给学生自己去做。如此,各种各样的鱼就有了,作文就丰富多彩起来了,学生在笔下呈现的最终是自己的想法,自己的世界。
之前,我散谈过《写作文还要认真仔细观察?真是笑掉大牙了》(有兴趣,可点开链接看看)一文。现在,借由“观察=观看+体察”这一观点,我想再谈谈作文的“观察”。
在这个词语中,观与察,是并列的,都是看。若把“观察”拿来为作文服务,把观与察分开来看,对写作有一定帮助。
按我的理解,观,就是看;察,则是发现,特别是细微之处,不是有“明察秋毫”这么一说么。
观,又可拆分为“又见”。见到了,自然是看到了,所以说,只“观”一次,是不够的,它得“又见”,又见一次,再见一次。以前有句广告,大宝明天见,大宝天天见。所以我说生活即是观察,过马路,进饭馆,坐公交,待人接物,都需要观察,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观察很多次了。只是,见过太多次以后,难免出现一个毛病,即“熟视无睹”,往往描述一个东西细微处时,便说不出话来,脑袋里边只装着对这一东西的大概印象。对作文来说,这一大概印象已经够用了,写作须写自己对东西的印象,唯如此,才是“横看成岭侧成峰”,人与人不同;而非拍大头照一般,人与人相同,同样的照片、同样的作文,哪怕写得再好,那也一般了。从来物以稀为贵嘛!
作文要独特,而个人的感受才是独特的,所以,在“观”的基础上,“察”便显得尤为重要。
把“察”定义在细处,就能做到“别人笔下有的,我也有,比他还精细、精致;别人笔下没有的,我还是有,便独特”。
同时,这“察”不再局限于“眼睛”,更要往“心”里去。这便符合汪培坚老师说的“观察=观看+体察”,个人觉得这说法不够精准。多年前,金健人先生曾撰《观察体验》一文,文中有这么几句话:
人们平时说“观察”,其实已经包含了体验。
“观察”更侧重于通过眼耳鼻等器官对外部客观世界的感知,而“体验”更侧重于通过心理分析对人的主观世界的把握。
体验,是全感调动,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具象到理论了。而我们,总是先“观”某物,而后有“察”,再“评头论足”的。
既然“观察”已经包含了“体验”,那么,把“观察”这一任务合理地分派给各种知觉吧——视觉、听觉、味觉、触觉、嗅觉、运动觉,等等。它们彼此间联系系,最终落在笔下综合呈现。这也就可以理解,海伦凯勒的眼睛和耳朵并不影响她成为一个作家。
人各有长处,有人擅长外部世界的观察,有人擅长内心世界的体验,都可以写出好作文。不必整齐划一。
观察,是一件重要的事。有时候要融于其中,感同身受;有时候要跳出三界外,旁观者清。
其实,我们无时不刻都在观察。
只是,我们可能太强调“观察黄豆发芽”这样的长时间的跟踪观察。要知道,作文中,“熟视无睹、只剩印象”的观察更重要些,因为能深刻于心中的“印象”即“特点”,如漫画的夸张,能让作文独特,能给读者留下印象。而且,“观察”不仅仅是眼睛的事情。
草草一文,个人散谈,与诸位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