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销售企业,还在交25%的企业所得税?
我想现在最让人头疼的就是企业进项少,进项少会出现什么问题呢,蕞直观的就是要多缴税。比如像一些商贸公司就普遍存在这个问题,上游根本就没开那么多进项进来。然后下游还必须要开13%的票,不仅导致中间的贸易商账目利润虚高,而且还没有进项抵扣,这种句很头疼了。
所以企业大多数情况就会找一些不合规的方法,以此来降低企业税负,不过不合规的操作风险太大,我们是不建议企业这样做,没有事还好,如果出问题了就很麻烦了,得不偿失。
咱们可以选择一些合理合规的方式来降低税负:
方法一:
企业可以在重庆、河南、上海等总部经济招商园区,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者新公司,对主体公司实行业务分流,一些贸易销售类公司可以把传统的技术部门和销售部门分离出来,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或者售后服务。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都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收入通过享受地方税收优惠政策,适用于5%-35%超额累进税率,根据行业应税所得率进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后,小规模纳税人0.5%-2.1%(小规模最高2.1%)
小规模总税负不高于3%,经过这种方式,分红时就不需要再次缴纳20%的个税了。
方法二:
有限公司则主要针对企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进行一定比例的税收扶持,一般是按照园区留存税收的50%-80%,企业可以在园区内注册分公司、子公司或成立新公司,对于企业承接业务没有任何影响,行业几乎无限制,不论是服务业、咨询业、商贸业还是建筑工程、生产销售等行业,都可以入驻园区享受税收扶持政策。
扶持方式实行“先征后扶持”,当月上税,次月扶持,以财政奖励的形式达到节税的目的。纳税大户,一企一议,可以申请享受特别财政扶持政策。
案例分析:
重庆某信息技术公司今年500万无票收入,应该如何进行税务筹划呢?
该企业可以在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某某技术服务中心,小规模营业额500万
增值税:约4.96万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约10万
税款总计约15万
虽然有些时候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是和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在合理的范围内,并且适合的情况下可以为企业节省一部分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