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解读作业管理的十条要求(下)

我来解读作业管理的十条要求(下)

——第11周给教师的一封信

尊敬的老师们:

大家好!这周我们继续围绕“作业”这个话题来谈谈我对教育部提出的十条作业管理要求的认识和感想。

第五条要求是加强作业完成指导。要求指出,我们要利用课间和课后托管时间对学生进行作业辅导,尽量确保学生的书面作业在校内完成。许多老师都会让学生在校内完成难度高的作业,而把一些读读背背和抄抄写写的作业带回家完成。这是非常明智的安排,也是符合教育部的要求的。

我也经常发现一些学生没有按时完成作业,真正的原因是不会做,而家里又没有人指导他。尤其是像我们这样的乡村学校,家长们把孩子送给到学校,就会全部依赖学校。因此,我们引导学生在学校里挑战难的题目,回到家再做简单的题目,或者回家就只有阅读和其他简单的作业。再或者,把学生组织成一个个小组,让他们在家里也可以互相讨论和帮忙。

第六条要求是认真批改反馈作业。这一点对于我们老师来说,应该是我们的底线。一个连作业都不批改的老师,根本就谈不上师德。去年,我看了徐燕老师批改的作文,真觉得是值得大家学习。于是让语文教研组内,互相交换了看他人的作业批改情况。一个认真对待作业的老师,学生也会认真对待作业的。

原来,我们发现口算不纳入检查,有的老师就疏忽了这项作业,于是学生写起来一塌糊涂。后来,我们不仅增加了口算,还增加了学生抄写和听写本。目的就是希望我们要认真对待作业,我们认真批改了,学生就会觉得这个事情很重要。

过去,我曾经提过要对学生的写字要求高一点。这其实很好操作的,只需要在批改作业时,看着哪个学生的字迹潦草,就得让他重新写。重写多了,要求多了,学生自然就会端正起来。

第七条要求是不给家长布置作业。这一点,对于我们学校而言,应该不是问题。但是对有一些学校来说,问题是挺严重的。他们的老师会布置学生家长批改口算作业,批改课堂作业本外的其他作业。这样的做法是教育部明令禁止的。

其实,作业本应该就是学生自己的事情,而不应该把家长拉进来。我们自己都是老师,当孩子老师给我们家长布置这样的作业时,我们会有一种疑问:如果作业都是我们家长批改,那老师干什么?

我希望我们的老师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更希望我们的老师在布置作业时会经常性思考:我布置这个作业到底是家长做的,还是真正让学生做的?因为很多作业名义上是亲子作业,其实就是家长作业。如果是这样,就失去了作业对孩子的育人功能了。

后面还有三条要求分别是严禁校外培训作业、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和纳入督导考核评价。这三条对于我们老师关系不大,主要是针对管理层而言的。因此,我便不展开细说。

为什么教育部会对作业进行这么细致的要求呢?一定是我们在作业上存在着诸多问题。问题就是机遇,我们每一个老师都可以在这几条要求中,找到自己的不足,或者找到自己努力想要去改变和实践的点,去研究和解决一些问题。如果有自己的经验,也请大家记录下来,这一定非常有价值。

好了,关于作业就谈到这吧。

祝大家工作愉快!

与大家同行 周国平

二〇二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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