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北宋名臣范仲淹,其实还是个家族传承的高人。他在杭州太守任上创立的“家族义田”,不仅保证了苏州范氏族人在此后长达千年的时间里有一份基本的社会保障,且不算元朝,培养出了宋朝中进士者22人、明朝中进士者30人、清朝仅顺治时期就出进士12人。
这个“范氏义庄”的做法,完全不逊色于欧洲各国的“家族依托”,可谓是中国家族财富和后人培养的“东方智慧”!
义庄的规矩
宋仁宗皇佑二年(1050),时任杭州太守的范仲淹宣布捐出他一生的全部积蓄,在苏州购置了1000多亩良田,专为范氏宗族所用。而后,因为后世优秀族人千年不断的捐赠,到清末时,范氏的义田规模已经达到了5300亩的巅峰。范仲淹将这千亩良田,划归给“范氏义庄”,并亲自制定范氏义庄的规章制度。一、口粮:五岁以上的范氏各房族人,不分男女,每口每月给白米三斗。二、衣料:成年族人每人每年给冬衣衣料一匹;十岁以下、五岁以上的儿童各给半匹。三、婚姻补助:族人嫁女,给钱三十贯;女儿若改嫁,给钱二十贯;族人娶媳妇,给钱二十贯,二婚不给钱。四、丧葬费:族人身亡,按其辈份大小,给予二贯至二十五贯的安葬费。五、路费:族人参加科举,或者外出赴任,给予路费补助。倘若乡亲、姻亲、亲戚陷入贫困,或遇饥荒不能生存时,诸房共同核实后,可用义庄粮米“量行济助”。太尉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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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
为确保义庄土地不会被后世子孙所糟蹋,范仲淹规定义庄的田地屋舍不得出售,平时由人独立掌管,全族监督,但即便是族长,也不得干预掌管人依规办事,为杜绝贪污,范仲淹甚至不允许族人借用义庄的人力、车、船和器用。此外,范氏义庄不得使用本族族人作为义田的佃户,不得典买本族族人的土地。只容外卷,禁止内卷!有了范氏义庄后,可以说所有范氏的族人都有了一个保底的生存条件和基本的婚嫁体面,然后族人们通过源源不断的教育不断的诞生新的精英。二 保证财产的完整性,不致被个别人操控,其他成员利益受损;三 不交给某一个人家族成员经营,而是交由专业团队打理。但优秀家族成员亦可加入管理团队;四 后人可陆续捐赠更多的家族财富,令财富越聚越多。这形成了一个正向反馈:优秀者受惠-反哺-更有实力施惠-更多优秀者受惠,使得义田和族人双重受益!
陆游的教训
在千年中国史上,写作家训的先贤如过江之鲫,但真正能为后世谋万世基业的却并不多。比如范仲淹同时代的绍兴人陆游,一首《钗头凤》飘荡千年不散,其写作的万字家训也让人无法摆脱。陆游对后世非常看重,每感身体不适,便写一篇“家祭无望告乃翁”,结果一直活得好好的,前后加起来的“遗言”超过万字,且其后世保存的版本与《四库全书》的版本都有差异。朱子一老师和金庸关门弟子卢敦基等人写作“江南十大家训”一书时,分到陆游家训,对此有深切感受。结果是,连坟前种什么树都规定好了;至于后人,只能“出则为仕,入则为农”,将职业规定为士农两种,完全禁绝其他的可能性。这导致在工商业时代,陆氏后人基本一事无成。不像义乌的状元陈亮,不但讲求义利并举,甚至自己就是一个商人。而他的岳父,也是当地的富户。义乌人能有如今的商业成就,便与这样的先贤分不开。所以,不是所有的家训都有好的结果。但一个好的制度安排,却可以令后世发达千年。如果范仲淹不是制定和执行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而是像陆游一样洋洋洒洒将各种东西都写成“经文”令后世遵从,便可能完全是另一幅模样。可以说,范仲淹的做法,是在一个没有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年代,为后人撑起了一柄遮风雨的巨伞。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企业家学院院长陈凌教授等人,负笈海外归来,从事类似工作经年,亦为此智慧折服。
学田和庙产
族田义庄一经发明,便以其强大生命力远播各地,传之久远。1949年时,徽州耕地总面积为118万亩,其中属于各宗族的族田就有16.9万亩,占徽州总耕地面积的14.32%。另有一些寺庙,为了保持香火,亦以神灵的名义,置买了一些田产,作为神灵永不断供的香火钱。学田的量不大,且是1950年代成立村小学之后,生产队划拨给学校的。因为那时学校老师的待遇很低,不少都是民办老师。上面没有工资发放,村里又无力供养,便划拨一些土地供老师免费耕种,收成除学校公费开支外,亦可部分支持老师的生活所需。后来,老师多半转为公办教师,教学负担亦重,学田遂被承租给村民耕种,每年付给学校一定的粮食或租金。直到20世纪80年代,大搞植树造林时,学校才将这个地块收回,组织学生种植了林木,待成林后成为学校的另一项收入。当然,如今随着乡村学校的停办,这块学田的命运,估计也已不再有人过问。但总体而言,在传统的农业时代,拿出最有价值的生产资料土地作为某些专项开支的保障,是一个创意。可以说,金银都会花完,而土地只要被规定了不许出售,就会永远存在。而在现代工商业社会,企业股份是可以获得永续收入的最有价值的生产资料。现代人不会去置“义田”,而是置“资产信托”。标的变了,但智慧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