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有必要实行“坐班制”吗?

中小学有必要实行“坐班制”吗?
王营
近年来,由于改进工作作风和行风建设的需要,各地中小学对于教师的管理越来越“严”。一些学校严格执行教师“坐班制度”,除了正常上课时间外,要求教师上下班必须按时打卡、刷脸,致使一些教师怨声载道,议论纷纷。
中小学要不要实行“坐班制”?对此,有支持者,也有反对者。反对者往往会搬出白岩松的那句名言作论据:“任何一个单位只要到了开始强调考勤、打卡的时候,一定在走下坡路”,怀疑这项制度实施的必要性;有时候,还拿大学教师的工作进行类比,认为坐班制度限制了教师的自由,扼杀教师的创造力,中小学教师也应当像大学教授那样,上完课就走人。
我不清楚白岩松这番话是在什么情况下说的,但可以肯定的是,一个单位强调“考勤、打卡”与单位是否走“下坡路”并没有必然联系。中小学教师与大学教师教育对象不同,工作性质各异,二者之间并没有可比性。就中小学教师工作的性质而言,笔者认为,实行“坐班制”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其一,实行“坐班制”是教师坚守工作岗位的需要。何为坐班?通俗地讲,是指在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内,要求工作人员在规定的地点工作、办公。社会上,各行各业都有法定工作时间(一般实行八小时工作制),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坚守工作岗位,完成工作任务,这是职业常识。学校是育人的场所,办公室、教室或操场就是教师的工作岗位,备课、上课、批改学生作业、辅导学生是教师的工作任务。其它行业都有坐班纪律要求,何以教育行业就成了限制教师自由、扼杀创造力了?
对此,教育部门也有明确规定:学生在校在时间,即是教师的工作时间。当然,对于一些有住校生的初中、高中学校,可根据实际上晚自休,不要求全体教师坐班,但至少要轮流值日。学校不同于其他机关单位,学生的在校时间,就是教师的工作时间,否则,这么多未成年人无人管理,发生什么事,出现什么安全事故,不可控制,谁也承担不了这样的风险和责任。
其二,实行“坐班制”是教育和管理学生的需要。中小学教师不可能像大学教授那样,上完课就走人,大学的学生管理有专人负责,况且大学生的学习全靠自己,而中小学生年龄小,自制力差,学习没有主动性,需要老师的监督和管理。因此,中小学教师的主要任务不仅仅是教书,而是在教书的同时,还要通过有效的管理育人,尤其是班主任,还要完成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任务。不坚持坐班,就不能全面深入地了解学生,也不能有效管理学生,从而导致班级管理失控。
其三,实行“坐班制”是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和自身发展的需要。提倡中小学教师坐班,不仅仅因为教师每天要完成上课、备课、批改学生作业、辅导学生等常规教学任务,还要参加教研活动和各种业务培训,这些任务若不在学校完成,效率不高甚至无法完成。另外,教学也是一项常教常新的创造性工作,需要与同伴进行交流和沟通,年轻教师也需要在老教师的帮助下成长,如果老师们上完课就走人,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固步自封,就失去了彼此交流和沟通的机会,不利于教师专业成长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当前,社会上仍有很多人对教师工作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老师工作太轻松,一周几节课,多的一二十节,工作时间短,每年还有带薪的寒暑假,实在太舒服了。如果教师上完课就走人,从事一些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则有损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其实,教师工作也远非一些人认为的那么轻松,教师的每天的工作时间也不可以八小时来计算。从这一角度看,实行教师“坐班制”,也是树立教师队伍良好形象、重塑教师职业尊严的需要。
当然,提倡中小学教师坐班,并不是把教师在学校里“捆”死,更不等于死板地让教师“签到”、“签退”、“刷脸”,在强调制度严肃性的同时,学校还要对教师实施人性化管理。比如,可以规定每天上、下午最后一节课,没有课的老师提前半小时下班,做家务,接送孩子;老师除正常休息外,可以按规定每月请两天事假;有4岁以下孩子的老师可不上早班,家有读书孩子的老师可不上晚班,方便抚养、辅导孩子学习……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对教师而言,谁都会在生活中遇到一些突发事件,在严格执行制度的同时,还要尽最大限度释放制度的善意,体现浓浓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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