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教育:应尽快回归本真
本文作者:李云彪
从上世纪末起,中国教育界就开始“添堵”:一些所谓的专家说什么“学生是上帝”,什么“没有教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什么“快乐教育",“给学生减负"等等。这些流毒把老师搞得进退两难,不知所措,其危害深远,直至当下,已达到一种不可收拾的地步,具体危害如下。
首先,“学生是上帝”这种思想严重地打乱了老师是学校灵魂这一重要定位。没有好的老师怎么能教育出好的学生?学生是靠教师传授知识的,只有老师把丰富的知识教给学生,学生才能成才。只有老师的正确引导,才能使学生遨游于知识的海洋之中。学生怎么能成了上帝呢?因此,学校的主体应该是教师!
这种思想让老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束手束脚,该严厉的时候不敢严厉。老师稍微惩罚一下学生,不是受到校长的批评,就是家长的无理取闹,甚至是对老师残忍的惩罚,剥夺老师的教师资格,冠之以多项“罪状”。前些日子,山东五莲县二中的杨守梅老师就是对两个逃课的学生用书本拍了几下,人渣家长反复到学校闹事,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不是主持公道,维护杨老师的正确做法,而是对杨守梅老师进行了两次无情的所谓“处罚"。第一次,停职一月,向当事学生和家长赔礼道歉,向学校书面检查,承担医疗费,取消评优,师德考核不及格,党内警告,行政记过。第二次追加处理,扣发一年绩效工资,责成学校不再与杨老师签订聘用合同,并把杨老师列入个人信息黑名单。这样的处理决定引起了全国主持公道的网友们的谴责。最后,学校不得不取消了对杨守梅老师的错误处理。其实,杨老师的遭遇并不是个例,各地都有。如果这样下去,老师还敢管学生吗?这就放纵了学生的任性发展,所以现在学校出现家长校闹、校园暴力也就不奇怪了。
国家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里禁止老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这一毫无原则性的规定无形中助长了学生和家长对学校和教师威严的挑战。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些熊学生犯了错甚至是严重的错误只靠老师仁慈说教,不给以应有的惩戒,显然,对这些学生的反省是苍白无力的。而对校园暴力事件,国家用制定“制止校园暴力法”来解决这一问题,治标不治本。殊不知,根源在老师和家长的教育上。因此,有必要在《教师法》里增加教师惩戒学生的条款,赋予教师应有的适当的惩戒权利。
第二,“没有教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岂有此理?给你一块朽木,你怎么能把它雕成上好的家具?对学生,还是应奉行“因材施教”这一务实教法。说大话、说空话只能是贻害无穷。况且,由于每个学生的天赋、理解能力、记忆力等因素的差异,学习效果肯定有差距,有好有差是客观存在的,正常的。
如果每个学生都学会了,学好了,是不是都上清华、北大了?可能吗?显然是否定的,也是不切实际的。古今中外,还没听说过哪一个老师能把所教的学生都教育成才,就连我国古代大教育家孔子也没能做到这一点,孔子一生三千六百个弟子,也只有七十二个算是成才的,这就是说,教育不是万能的,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教育,毕竟老师是人不是神。
教师的职责就是根据学生的特长,施以相应的教育,使其有一技之长,走上正确的人生之路,从而在社会上生存下去。
第三,说要给学生以“快乐教育”。学习知识本身就是一件十分艰难痛苦的事,怎么能快乐起来?只有极少数一部分人,十分喜欢学习,把学习当作快事、乐事,如像陈景润那样的科学家或平凡的人是有的。然而大部分人学习是需要老师、家长的督促和鞭策来完成的。当然,老师鼓励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学生有梦想有信念,从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没有错,也是必要的。有些不爱学习的学生,只靠说好话、鼓励是不够的,还需要一些惩戒严管,否则,只能害了学生。我们小时候,不好好学习,不是常常被老师打手心、罚站吗?至今,我们都非常感谢惩罚我们的老师,如果不是老师的严格管教、惩戒,我们就不可能学到丰富的知识,也不可能明白很多事理。从古至今老师对不好好学习的学生和不守规矩的学生进行惩戒是社会的共识,是几千年形成的规矩。
再谈谈“减负"。一个人要想成才,就得博览群书,付出常人难以付出的辛苦,战胜常人难以战胜的困难。企图以减轻学习负担、走捷径成为对国家的有用人才,只能是空喊口号,最终走向悲哀。古今中外,凡有成就者,没有不经历脱胎换骨、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洗礼,想轻轻松松地成为马云、任正非只能是痴人说梦!古人早已告诫我们:“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困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只有刻苦学习,顽强拼搏,战胜困难,才能学得一技之长,才能生存,才能服务于国家和社会。
所以,在学校的教育教学中,切莫轻易谈什么减负。学生减负了,轻松了,可他们的大脑空虚了,用什么挑起建设国家的历史重任?
希望教育尽快回归本真,别再瞎折腾了。否则,就是祸国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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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作者曾为内蒙古察右中旗第四中学教师,现居呼和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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