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第(明清古宅):清乾隆丁丑科殿试金榜唐之岳宅第

司马第,坐东向西,房屋前墙宽23.6米、后墙宽15.6米,进深28.7米,建筑面积666平方米。

司马第分为上、下司马两栋、四进厅堂。第一进高6.55米,第二进高6.65米,第三进高6.19米,第四进高5.88米。房屋为清进士唐之岳于乾隆三十年(1765年)所建。值得一提的是司马第虽是清代建造,但地面、石柱、门坊多为明代风格,据说主人根据父辈遗嘱,专门挑选明代古宅用过的地砖、石柱,以及明代砖窑烧制的材料建造。时至今日,明代砖窑就在村前西边,即光脑嶾(yǐn)靠田塝的地方。古窑门面对东边。

目前司马第有大小房间30多间,青麻石砌基,青砖为墙,屋柱粗壮,斗拱、窗棂、门楼雕刻较为精美,是当年村里最气派、最宏伟的民居。据同治《南丰县志·选举》卷二十:唐之岳,乾隆二十二年蔡以台榜,殿试三甲。据记载,乾隆二十三至二十六年(1758—1761年)任四川成都府知县、什邡知县(四川德阳市下属的县级市)。后调署蒲江县(成都市下辖县,成都、眉山、雅安三市交汇处),士民立善政碑勒石于县治头门及呈送万民伞回里。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在直隶阶州(今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担任官职。从保留下来的匾额“贰守第”分析,为州府长官太守副手,谓任同知之职。

唐之岳之孙唐元恺,号虞门,居赣州,道光乙未恩科举人甲辰科大挑二等,选授南康府都昌县教谕。唐之岳曾孙唐寅亮,字沐宸,号训迪,居南丰县三溪乡黄连山,同治甲子科举人大挑一等,任四川乐至县知县,莅任有循声奉政大夫。

注:司马第,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紫霄镇藕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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