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
时代建材家居城临酿溪大道
一、二、三层大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洞口县平溪江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湖南湘晨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乙方自愿承租甲方位于新邵县酿溪镇酿溪大道旁租赁面积为4858 m(大写:肆仟捌佰伍拾捌平方米)的一、 三层大商铺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丶湖南物租赁价格 一层面1586.59m',租赁价为22元/m/月层面积为1649.15 m租赁价为12元/m/月三层面积为1622.67m租赁价为8元/m/月
二、租赁期限为12年,分三个四年段。第一个四年按以上合同租赁价,第二个四年即在第一个四年的租赁价上上涨8%,在第三个四年即在第二个四年的租赁价上上涨8%。12年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协议,乙方在租价同等的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交付方式:每季度一交,自签订合同后甲方主体消防及货运电梯安装完毕起计算租期,免租期为一年(计12个月,分三年免完,第一年免6个月,第二年免3个月,第三年免3个月)。第一次乙方交付租金的时间为签合同后免租期6个月即将满的最后15天内交纳第一季度(3个月)的租金,第二年、第三年等第一个季度即将期满的最后15天交付下个季度的租金。
四、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整。履约课证金在合同期满后由甲方无条件退还给乙方。
五、商场交付由甲、乙双方现场确定为现状,甲方负责主体消防装修(含自动喷淋、自动报警及消防栓),提供法律认可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交租金前提供主体消防合格证。
六、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进行多种经营和对外招租,甲方不得以任何条件和理由干涉。但甲方只向乙方收取租金,乙方向各租赁户不管是否收取租金,也不管收多少租金,乙方应无条件保证本合同第一、二条之租金。
七、商场内的装修由乙方全权负责,但不得影响商场主体结构和出租面积,装修消防由乙方自行负责,装修图纸交甲方备案。
八、商场由经营产生的各种税费由乙方负责,包括税收、水、电费,甲方装好水电总表给乙方,乙方可自行另开分户给分租户,费用甲方一概不负责。
九、甲方可进行带租出售整个三层或某一层房产,在同等价格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出售后,此房产必须不得影响本合同乙方的租赁权限,即本合同规定的12年内乙方的经营租赁。
十、乙方租赁的一层商铺向外延伸直线可停车位为乙方的商场停车场,由乙方自行组织规划好停车场。内庭空坪在甲方规划的停车场位置,甲方提供3个停车位给乙方。合同期满后车位甲方自行收回。
十一、如因甲方任何原因(含产权问题,经济问题,主体消防合格证等其它原因)影响乙方正常营业,视同甲方违约。
十二、甲乙双方自行履行合法权益,如若乙方违约,甲方可收回商场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若甲方违约,乙方可拒付等同履约保证金(计20万元)租金,从交租金中扣除,甲方不得有异议。
十三、原则上甲方应保证车站春节进行试营运。乙方原则上保证与车站同期进场装修。
十四、甲方负责安装好三层楼的货物电梯,费用由甲方全权负责。观光电梯甲方负责费用总开支,甲方负责安装。
十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2014年九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