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不渡,人之恶【慎读】

素知,世有轮回,界神若三。人间作恶者,未登西天先截地魔。地狱之火燃枯槁恶行之囚,极乐净土度善行善举之人。

然,还一结界,栖身善恶之间,委列对错之源。必有极恶无由之徒,入魔成瘾,病态癫癫,或伪善小人,以假面示众,却并无罪行也非等闲,将汇入此界,谨慎裁决。

掌管之神有洞察万物之能,凭善缘悔意定夺评判,不似同情怜悯之妇,且待异类有独特裁断,不失理据。

现有三界六道之轮衍生者,神坛修炼三千年,地魔历炼三千年,道道界法无所辜,万年轮回从不负,无不以神称之。今朝掌此界,初见人间俗世,乃不入目。

一日,衙厮挟一人入界,凭神论断。

神定坐,语问之,“乃作何?”

此人面相凶恶,双目嗜血,短指粗臂,七尺有余。凡人只瞥一眼便觉不适,更不敢再细端详。此神闻其不语,俯首望,大惊。原此人不仅面相极恐,且无耳,遂暂逐出堂,查众生簿。众生簿乃人间俱凡此生所为,皆平述于簿上不予评价。

衙厮寻得此人于簿上,口述道:“ 死罪问斩于菜市,因行乞贩残而拘。拐幼儿弱童,以药烂其皮,使尽脱,次用狗毛烧灰,和药敷之,内服以药,使创平复,则体生犬毛,而尾出,似犬也。得“人犬” 朝于世,以奇迎合民众招徕盈金。未果时,仍以捉人扮乞以获同情怜悯之金。闹市绑人入家,灌哑药,褪其衣,断手砍足或挖骨烂皮,扔于街,以获利。暗中窥,若有旁人细端详,或语或讪,即转移,为惩其奴断其粮,乞者苦不堪言。”

未落语,衙噤声,抖之瑟瑟,不敢视。神见状,亦同感,只能自读余下事。“ 拐得儿,哑其声,以针覆刺之,血淋漓,趁血热时,杀熊剥皮包其身,两血相交粘,永不脱。用铁锁服之,逼其作画听音于市,以骗观者施钱。” 未读完,复簿于案,神不适。

欲唤此人说如此,却记其无耳之事,乃细询。原来巨蟒转世,此前吞一人,本应入地狱,但因吞噬之人鲜恶矣,解村民之忧,遂判转世为人,怎料心毒不解,恶已成患。

神愤,欲施同法以罪囚,却恐与其站同线。细斟酌,观之民众亦可恨,欲求奇,乃生罪举。虽如此,但牵之居多,法责众,仍不可。愧于心,恨于心,但神无欲,不可荡,终需决。

既人之恶无所测,又癫疯入魔,遂遣此人于地牢,永为狱鬼,以火燃油锅,折磨地狱之徒矣。

固地狱无善,以恶炼恶,永不超脱。

神不渡,人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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