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常识:半吊子哲学读者的最大误区
马克·吐温尝言:“如果一个人手中只有榔头,那他看什么都像钉子。”这话常常被我们拿来描述某些杠精。
△马克·吐温
在学术界,理论读得半通不通的人最容易变成这种杠精。所谓理论,就是对一阶研究中使用的视角、方法、概念等所作的系统反思,哲学大概可以算是理论之理论。在理论家眼中,普通研究者是朴素的,他们接受了太多不言自明的结论,完全没意识到这些结论只是一家之说,面临着诸多挑战,远非不言自明。
任何研究都有自己的预设,这些预设是主流研究范式给定的。在常规研究模式下工作的普通研究者也许无意识地接受了这些预设,也许是在有意识检讨过后接受这些预设的,后一种情况当然更好些,但前一种情形也不见得有太大问题:在研究范式稳固的时候,这种朴素态度并不影响他做出优秀的研究,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不加检讨地接受这些预设是完全正当的,只要他不迈出自己的学科范围即可。
刚读了点理论的人很容易被自己狭隘的理论关切牵着走,头脑中没有清晰的整体图景,分不清问题的层次,无法领会不同研究的侧重所在,不满足于就事论事,而总盯着某些预设看,严厉要求从事具体研究的人认识到这些预设并不那么牢靠。但如前所述,对方未必不知道这一点;即便对方确实无意识接受了一整套预设,他也不见得有义务进入后设层面进行检讨。是否有义务,取决于这些预设是否严重损害了研究的质量。但范式破裂总是例外状况。
此外,证成这种义务是一项非常艰苦的工作,但这类批评者往往在这一点上着力甚少。事实上,如果认真从事这项工作,那他们多半会发现,问题远比自己想象的复杂,或者至少能体会到,在更为具体的层面构造一套论述是多么艰难,单纯指出预设层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是多么轻飘飘。
事实上,在一些根本立场上,我们往往谁也说不服了谁,谁也无法轻易否定谁。我们应该批评得更具体些,多作内在批评。哪怕你真的认为作者的预设存在严重问题,因此必须将它推向前台,也要侧重于重构对方的论证,逐步将问题引到某种预设层面,具体说明我们为什么要绕到这一层面来对话,而非直接在预设层面开火。在当前的讨论中,勾勒大致的路线图,指出在预设层面可能存在什么问题即可,因为考虑到讨论主题、双方知识结构的不平衡,眼下还不适合展开预设层面的具体讨论。
——能够对对话时机作出敏锐判断是头脑清晰的表现,爱抬杠的理论家常常缺乏这种能力,脑子比较轴,喜欢钻牛角尖,无法有秩序地思考。
除了无意识地被自己狭隘的理论关切牵着走,这类抬杠者还有可能抱着这样一种朴素的观点:
任何研究都有前提,这些前提本身也有前提,最终我们将会追溯到一些最根本的本体论、认识论问题; 反过来,如果在这些最根本的层面,我们无法确保万无一失,那么更为具体的研究都将是不牢靠、无根基的。
抱有这种想法的人往往对任何具体研究都很不耐烦,例如在伦理学领域,他很可能会认为,如果自由意志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所有伦理学讨论都是bullshit,因此,他会要求任何从事伦理学讨论的人都先去把自由意志问题解决掉。
但我们必须注意到一个很简单的事实:
我们从来不是在搞定一切前提之后才开始进行具体研究的,我们大概也无法期待诸如“自由意志是否存在”之类的问题可以在短期之内得到解决。
事实上,如果我们接受好抬杠的理论家看问题的习惯,那么不仅学术研究不那么牢靠,连社会生活也都建立在一系列假设之上的。但无疑,我们依然在有滋有味过日子。这些事实足以暴露上述思路中潜藏着的荒谬性。
我们也许可以给出一个更严肃的论证,来澄清这种荒谬性。这一论证的要点大概在于,那种无限后退、寻求可靠起点的思路是错误的,我们最牢靠的信念恰恰坐落在不那么深刻的层面。
能够在哲学讨论中勇敢地面对荒谬的结论是一项美德,是智识勇气的表现,在得出这种荒谬结论后依然能回归日常生活则体现出了更大的智慧。当然,弥合哲学与日常之间的鸿沟是一项非常艰巨的智识任务,我们不能满足于把哲学和生活作简单两分。
不过我相信,站在正确哲学路线上的是那些在读了哲学之后依然尊重常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