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看见故事,有人感到痛心︱博士偷菜
有人看见故事,有人感到痛心
前不久,每日经济新闻上有一则报道。它说的是:
重庆一博士5次偷菜被抓,共计46.5元,网友直呼「悲哀」。
这其中就几个关键词:博士,偷菜,被抓,46.5元。这几个词揉在一起,意蕴丰富,叫人浮想联翩。
在网上看到,一些人拿这事儿说故事。确实也够有「故事」的。一个博士,一个小偷,集于一身。怎么看都不搭。但事实如此。
图源每日经济新闻
这有检方的审查,有警方的侦查,最后以不起诉结案。
那么,这位刘某某博士偷菜,都有哪些情节呢?我下面照抄每日经济新闻上的一些具体事项——
2020年10月7日至10月26日期间,刘某某五次到达翁某某的摊位偷走番茄、丝瓜等蔬菜,他每次都偷的东西也不多,比如:
1、2020年10月7日22时许,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来到上述地点,盗走摊位上的番茄1个、芹菜2根、藕1根。
2、2020年10月14日23时许,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来到上述相同地点,盗走摊位上的丝瓜2根、菠菜1把。
3、2020年10月17日23时许,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来到上述相同地点,盗走摊位上的番茄1个、芹菜2根、小葱1把。
4、2020年10月25日23时许,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来到上述相同地点,盗走摊位上的莴笋3根。
5、2020年10月26日23时许,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来到上述相同地点,盗走摊位上的红皮萝卜8根、生姜1块。
2020年10月29日10时许,刘某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被盗价格蔬菜总计46.5元。案发后,刘某某已赔偿摊主翁某某人民币500元并取得其谅解,重庆市北碚区检察院认为鉴于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其谅解,犯罪情节轻微,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决定对其不起诉。
此外,这位博士在这之前,还有几次偷窃行为,且受到处理。这也是他有「前科」的证据。
图源网络
在单位,我的同事中很多人就把它当成虚构的故事看,不过哈哈一笑了之。在家里,我的孩子们也是故事迷,像模像样地议论起这位博士是不是偷菜成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