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媒体法律战打向脸书facebook

 据DJHJ媒体11月22日报道,针对脸书审查制度的官司已经打到了高级法院。一场官司可能改变一切游戏规则,也有可能什么都不会改变。杰森·费克(Jason Fyk)是一个拥有1400万粉丝的新闻自媒体博主,他的账户在2016年被脸书关闭。费克陈述,大型科技公司,尤其是脸书应该对其审查制度负责。费克的案子已经提上日程,这意味着法官将初审卷宗。

初审卷宗后,大法官将投票决定是否受理此案。需要有四个大法官同意听取此案,就可以将此案添加到日常审理档案中。如果五个或五个以上大法官同意听取此案,那么实际审判中获胜的可能性会更高。

但是问题在于,脸书审查保守派的大多数信息,那么,脸书仅仅是一个媒体平台还是一个出版商?

如果费克的案子在最高法院获胜,民事法院很有可能将是下一场法律风暴战的起点。对脸书所面临的危险是,这场法律风暴战有可能演变成集体诉讼,即使对脸书这种大型科技公司来说,赔偿金也是惊人的。

然后,同样的官司也会发生在谷歌,Instagram,油管和推特,这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第一个倒下,一排排倒下。

《布赖特巴特新闻》(Breitbart News)在5月报道如下:

该案针对的是法律中的F(3)小节,该小节涉及“信息内容提供者”的定义。该法律将“信息内容提供者定义为任何个人或实体,他们在互联网或任何互动式计算机服务系统提供并引深信息,他们对自己的信息负部分或全责。”

“信息内容提供者”不受230法案的保护,因此,大型高科技公司必须证明自己是“互动式计算机服务”,而不是“信息内容提供者”,从而一边保留审查权限,一边还能获得法律保护。

费克辩称脸书“需对提供的信息以及信息的走向负部分或全责。” 因为他们对某类内容政策倾斜,甚至投资某些主流媒体制作的内容,如此,脸书成了“信息内容提供者”,将不应受230法案的保护。
法院可以拒绝受理此案;法院也可以审理此案,再宣布费克败诉。但是,如果他们按照费克的思路去审理此案,那么游戏规则将会快速有趣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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