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淮生:李希凡先生与《红楼梦》研究(名家与红学系列之一)

笔者于2010年9月开始撰述“红学学人综论系列”,至2012年10月结稿为止,共计撰述12位学人的“综论”,形成了红学史新著即《红学学案》,该书由新华出版社于2013年2月出版。这是一部“学案”性质的红学学术史著述,是一部以“学人”为主线而撰成的红学史著述。这部著述试图择取那些具有突出学术个性和学术贡献之学人,考量其学术业绩,并由此考察红学发展演进之迹。《李希凡的红学研究》是《红学学案》中的一章,这一章大体概述了李希凡先生的学术贡献和学术个性。

《红学学案》,高淮生著,新华出版社2013年版。

12月22日上午10时,笔者收到李希凡先生写成于12月15日的来信,这封长信发表了先生对《李希凡红学研究综论》一文的一些意见。《李希凡红学研究综论》刊发于《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11年第5期,标题为《坚守成说、拓展新境:李希凡的红学研究——当代学人的红学研究综论之五》。笔者于信中得知:李希凡先生年届84岁高龄,2011年是他的本命年。先生能够给我回信谈他的一些看法,以及对我文章的不同意见,我很感意外,当然更为感念。我的回信表达了衷心祝愿先生健康长寿的心愿,以及由衷的敬意。

《沉沙集:李希凡论红楼梦及中国古典小说》,李希凡著,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年版。

先生信中称:“我不觉得成为‘红学’的一家,有什么光荣。”这种情形,笔者不止一次地从其他先生的文字或谈话中看到或听到了,似乎都希望与“红学家”划清界限,如避瘟神一般。譬如,张毕来先生说自己是个红学“票友”( 按贵州省红楼梦研究学会主编《红楼》2011年第4期);周思源先生则说自己是个红学“票友”,并解释说“红学加(夹)”,“夹塞”之意(按《红楼梦创作方法》文化艺术出版社1998年);胡文彬先生则称自己是“红边”看客(按《冷眼看红楼》“后记”,中国书店出版社2001年),胡先生的著作或拟写的书名总喜欢“红边”这个词,如《红边脞语》、《红边屐痕》、《红边书话》、《红边影视》等。还是由周汝昌说出了其中一个奥秘:“‘红学’是个挨‘批’的对象,欲发一言,愿献一愚,皆须瞻前顾后,生怕哪句话就犯了‘错误’。”(按《红楼夺目红》作家出版社2003年)所以,真正的红学家却害怕自己被称作“红学家”,不能不说是一种特殊的人文景观。刘梦溪先生曾一而再地说要“告别红学了”(按《红楼梦与百年中国》“题序”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可是,为什么总“告而不别”呢?还是因为割舍不了其中的“红楼情结”。正如87版电视剧《红楼梦》作曲家王立平所说:我是一朝入梦,终生不醒。

《李希凡自述:往事回眸》,李希凡著,东方出版中心2013年版。

2011年12月23日上午,笔者写成回信一封,与李希凡先生交流《李希凡红学研究综论》一文的写作心得包括写作原则和方法。先生尤不喜我于该文中引“李杜文章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赵翼论诗绝句)以评论其早年的红学思想,便与我谈及“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韩愈《调张籍》)这两句诗语。我于是挥毫洒墨,将这两句诗语写成一则条幅附于回信中奉寄,尚不知先生收到之后作何感想。

李希凡先生称自己的红学观点应属于红学的“毛泽东学派”,这是名至实归的。他说:“前两年我看过一本《毛泽东读〈红楼梦〉》( 按董志新著,万卷出版公司 2009 年出版) ,讲得很详细,有不少是我头次听说。我认为,是可以称之为红学的‘毛泽东学派’的,我和蓝翎文章中的观点应属于这一学派。”李先生的这一声明的确体现了他始终如一的学术个性,以及红学研究的鲜明旨趣。正如他在《红楼梦艺术世界》“后记”中所说:“自1954年与‘红学’结缘以来,我仍坚持50年代提出的那些基本观点,虽则平生谬误甚多,但从不善变,如某些人昨日自称马克思传人,今日又依附异国的金元豢养,‘告别革命’,是所不齿也。本书以三十年前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周年的《悲剧与挽歌》作为代序,所收十五篇文章,虽间断写出,却自觉一以贯之。”可见,李希凡先生一直都葆有着坚持发掘《红楼梦》的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学术真诚和责任,尽管曾一度因彼时的政治环境的影响而不免有过度阐释之弊。

《李希凡文集》,李希凡著,东方出版中心2014年版。

总之,李希凡先生自1954年与“红学”结缘以来,这位曾经声名远播的“小人物”已然对现代红学史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其实,何止红学影响呢?“李希凡”三个字,已然成为了现代思想史、现代文化史的一个不容忽视的文化名片。

2014年7月10日晚21时草于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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