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小知识|为什么提倡保单要设置第二投保人?

引言

老王与前妻生了一个女儿,后来老王再婚,与王太太生了一个儿子,婚后,老王作为投保人,妻子作为被保人投保了一份价值100万大额寿险保单,受益人是儿子小王,老王希望这份保单能让妻子一直拥有一份保障,最后还能把钱传承给儿子。

问题:老王不幸意外去世了,这份保单会被如何处理?

说法一

老王死了,保险理赔100万,儿子小王作为指定受益人,钱全部归小王所有。这个说法明显站不住脚,没有弄清投保人与被保人的概念,这份保险保的人是王太太,但王太太并没有去世,理赔金也无从谈起。(对保险没了解的人,真可能会有这样的想法)

说法二

王太太作为保单的被保人,希望继续拥有这份保障,于是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投保人,将投保人从老王变成自己继续持有保单。

王太太单方面申请,保险公司是不会同意的。保单利益在理赔前归属于投保人,投保人老王去世,保单将会作为遗产被所有继承人继承,此时老王的所有继承人,女儿,父母,现任妻子,儿子都有权利继承这份保单,包括保单退保的权利。如果老王的父母或女儿有不同的意见,是有权要求将保单退保,分割退保现金价值的。

怎么分割

老王的几个继承人各自能继承保单多少份额呢?这里还涉及到了婚姻法。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期间双方的所有收入,及购买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这份保单首先属于老王与王太太的共同财产,老王与王太太一人一半各50万。老王的50万所有继承人平分,父母20万,女儿10万,王太太10万,儿子10万。

这份保单王太太及儿子最终能得到的只有70万。老王生前的意愿是这份保单能一直保障王太太及传承财富给儿子,这个结果就有违原意了。那么什么方法可以实现老王的意愿?这就需要为保单设置第二投保人。

第二投保人

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提供了为保单设置第二投保人的服务。功能是:在原投保人不幸身故后,第二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为保单指定的新投保人,无需原投保人所有继承人共同签署同意变更投保人声明书等文件。

投保时,老王将王太太设为第二投保人,王太太申请作为新的投保人就无需老王父母、女儿的同意,老王对王太太及儿子的这份爱也将得以延续。

保单设置不合理,投保人的意愿有可能无法实现。留个思考问题:白领小丽在结婚前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年金险,希望作为自己的个人资产,即使将来婚姻出现变故自己也有一份保障。保单交费期5年,而小丽在投保两年后结婚了,小丽的这份愿望能够实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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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人身保险配置参考思路

羊羊探险(微信公众号),微信240666810,保险知识(第7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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