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中易混的数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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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声强
①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0.05MPa,且距水力警铃3m远处警铃声声强≥70dB。
②防火卷帘启、闭运行的平均噪声≤85dB。
③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其声压级≥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④消防应急广播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2.开启力

①除特殊情况外,防火门门扇的开启力≤80N。
②防火卷帘用卷门机应具有电动启闭和依靠防火卷帘自重恒速下降(手动速放)的功能。启动防火卷帘自重下降(手动速放)的臂力≤70N。
③灭火器箱经测力计实测检查,开启力≤50N。
(记忆:门把卷起灭吴)

3.偏差

①防火卷帘装配完成后,帘面在导轨内运行应平稳,不应有脱轨和明显的倾斜现象。双帘面卷帘的两个帘面应同时升降,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50mm。
②同一规格的灭火剂储存容器,其高度差不宜超过20 mm。同一规格的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其高度差不宜超过10mm。(记忆:灭火器罐较大,高差较大,驱动器罐小,高差小)
③室内消火栓栓口中心距地面应为1.1m,特殊地点的高度可特殊对待,允许偏差±20mm。
④消火栓箱消火栓的启闭阀门设置位置应便于操作使用,阀门的中心距箱侧面应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应为100mm,允许偏差±5mm。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

4.喷头备用量

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有备用喷头,其数量≥总数的1%,且每种型号均≥10只。
②不同类型的火灾报警探测器探测器应有10%但不少于50只的备品。
③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超出时,应选择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替代,替代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原配置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④水喷雾灭火系统不同型号、规格的喷头的备用量≥其实际安装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数≥5只。
⑤细水雾灭火系统应按喷头的型号规格储存备用喷头,其数量≥相同型号规格喷头实际设计使用总数的1%,且分别≥5只。

5.防护等级

①消防水泵控制柜设置在专用消防水泵控制室时,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0;与消防水泵设置在同一空间时,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5。
②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以外的照明灯具,可选用非防爆型。罩棚下处于非爆炸危险区域的灯具,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的照明灯具。
③隧道内设置的消防设备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
④细水雾泵组的供水装置宜由储水箱、水泵、水泵控制柜(盘)、安全阀等部件组成,水泵控制柜(盘)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⑤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应有防护等级要求,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 4208-2008规定的IP30要求;且应符合其标称的防护等级的要求。
⑥安装在室内陆面的消防应急灯具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 4208-2008规定的IP54,安装在室外地面的灯具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 4208-2008规定的IP67,且应符合其标称的防护等级。

6.安装间距

①高位消防水箱外壁与建筑本体结构墙面或其他池壁之间的净距,应满足施工或装配的需要,无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0.7m;安装有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1.0m,且管道外壁与建筑本体墙面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宜小于0.6m,设有人孔的水箱顶,其顶面与其上面的建筑物本体板底的净空≥0.8m。
②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且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不宜小于15m,并不宜大于40m。墙壁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0.70m;与墙面上的门、窗、孔、洞的净距离≥2.0m,且不应安装在玻璃幕墙下方。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使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0.4m,且≥井盖的半径。
③市政消火栓距路边不宜小于0.5m,且≤2.0m。市政消火栓距建筑外墙或外墙边缘不宜小于5.0m。
④建筑室内消火栓栓口的安装高度应便于消防水龙带的连接和使用,其距地面高度宜为1.1m;
其出水方向应便于消防水带的敷设,并宜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或向下。
⑤消火栓的启闭阀门设置位置应便于操作使用,阀门的中心距箱侧面应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应为100mm,允许偏差±5mm。
⑥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75mm,≤150mm。
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喷头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300mm,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垂直距离≥25mm,≤100mm。
在梁间布置喷头时,应符合本规范7.2.1条的规定。确有困难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550mm。
梁间布置的喷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达到550mm仍不能符合7.2.1条规定时,应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设喷头。密肋梁板下方的喷头,溅水盘与密肋梁板底面的垂直距离,≥25mm,≤100mm。
⑦直立式边墙型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100mm,且不宜大于150mm,与背墙的距离≥50mm,并≤100mm。
水平式边墙型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150mm,且≤300mm。
⑧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安装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陆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0.5m;正面与墙的距离≥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0.5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陆面应有排水设施。
⑨信号阀应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
⑩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1.5m;
双列布置时≥2m。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3m。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间隔。
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m~1.5m,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⑫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控制器类设备(以下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0.5m,正面操作距离≥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
⑬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0.5m;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最近边的水平距离≥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0.5m;
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安装间距的一半。(记忆:温10烟15)

7.管径

①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且≥DN100。
②高位消防水箱进水管的管径应满足消防水箱8h充满水的要求,但管径≥DN32,进水管宜设置液位阀或浮球阀。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管径应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出水要求,且≥DN100。
③水力警铃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其管径应为20mm,总长不宜大于20m。
④短立管及末端试水装置的连接管,其管径≥25mm。
⑤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的供气管道,采用钢管时,管径不宜小于15mm;采用铜管时,管径不宜小于10mm。(记忆:铜10钢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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