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匈牙利诗人裴多菲在反抗侵略及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中,曾经写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两句诗将“自由”抬高到至高无上的地位,也激励着此后几百年间,无数进步青年为自由抛头颅、洒热血。于是乎在今天,第一,“自由”这个振奋人心的高级词汇成为政治正确,大多数人都将自由视作值得为之奋斗的良好生活的象征。其次,自由也是道德责任的逻辑前提,正因为我们认同自由意志、相信自己有选择的权利,所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个人责任才显得十分合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亦因此而建立。

但是,我们到底在追求什么样的自由?在我们没有理解它的本质含义前,满腔热血的追随“自由”也许只能是一种盲目的冲动,一句外壳漂亮的口号。因此,我读了一些资料,来尝试对这个问题浅作解释。下面,我将上述提到的两点分别称作“政治自由”和“自由意志”来展开,再讨论二者如何协调起来,为追求自由提供合理性,最后,再总结我们青年学生能从中汲取哪些让哲学更好地指导生活的有效经验。

第一,追求政治自由包含“反抗”和“要求”两个因素。既“摆脱……的自由”和“拥有……的自由”同时存在(该理论源于英国哲学家伯林的两个概念: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许多人都知道卢梭《社会契约论》中写的:“无论什么人,只要他拒不服从公意,整个社会就要迫使他服从。这就是说,人们要迫使他自由。”这句话的意思是,服从公意是维护政治共同体的前提,而政治共同体是保证每个个体自由的前提,因而迫使某人服从公意,实际上是保护了他的自由。这是侧重积极自由,在合理范围内行使自由。许多情况下着重于消极自由。法国大革命中,雅各宾派以激进的姿态,掌权期间颁布政令,将恐怖统治合法化和规程化,民不聊生。吉伦特党领导人之一罗兰夫人被雅各宾派推上断头台时,说:“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而其领导人罗伯斯庇尔很快就被自己发明的断头台断送了性命。可见,【自由】被滥用时会造成何种恶果。

第二,自由意志论是反对决定论而言的,代表“自由”这个词的另一个维度,可以看做个人层面的含义。决定论是说,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先前某种原因和几种原因导致的结果,人的行为是可以根据先前的条件、经历来预测的。其实,我个人相信决定论,因而很难说绝对的自由意志真的存在。个人做出的选择,可以因为所在环境的价值观的潜移默化,因为父母从小灌输的概念,因为自幼塑造的定性强大的性格,而早已“注定”要做这个决定。比如我们的选科,特别是选择文科的同学,很有可能在某个瞬间对自己怀疑一番,这个逆大潮流的决定到底对不对?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对自己的决定所要担负的个人责任而感到后怕。然而,从决定论的角度看,承担道德责任的沉重性就大大减弱了。可是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有“自由”可言吗?

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既是本文探讨的第三点,能否在承认决定论的条件下,发现自由诉求的合理性。我在书中看到启蒙思想家康德这样解释:决定论是正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是看待事物的【唯一】方式。就是说,理论是一方面,可是在实践中,做出选择的(既推进事物发展的)仍是我们自己。也就是说在行动中,只能把我们看做自由的个体。正是因为我们发挥了能动性,革命才可能产生。法国哲学家让-保罗萨特捍卫了这个观点。他的书《存在与虚无》中说:“人是被判了自由这样一种徒刑。”我的理解是,我们必须自由地去选择,然后为此承担后果。即使按决定论来说命数真的存在,作为行动个体的我们依旧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说了这么多,最后我从我们当代青年学生来说,总结这次学习的收获。首先,我们一定要在政治生活中辨别清楚,什么是合理的有价值的自由,万不可被轻易煽动,成为恶性事件的推动者。例如,香港有许多被蒙蔽的青年,到处捣乱,以为自己在捍卫”自由”,实际上在破坏“一个中国”这个政治共同体,如果脱离制度管理,再加上美国以“人权”的名义本着自己的利益谋求来干涉,在这种混乱的境地下我实在看不到什么人身的自由,甚至是被俘虏的思想,也毫无自由可说。第二,我们不要因为不可改变的事情过于沮丧,“尽人事,知天命”,如何在定数中改善生活,让其朝更好的趋势发展,才是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能考虑的问题。最后我要搬出罗曼罗兰的广为人知的名言:“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看清自由的本质,让合理自由成为我们的崇高追求,才能让哲学更好的指导我们的生活。

【推荐语】作者围绕自由这个话题展开,层层深入,将深刻的道理以令人能读懂的方式展开,使观点更加鲜明,是议论文的上上之作!(张廷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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