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哲学连载】程广云、夏年喜|生存还是毁灭——意义篇

作者

程广云 夏年喜

生存还是毁灭——意义篇

如同射箭,在弓与弦的张力中,正中靶心一样,人生是在生与死的张力中自我实现的历程。
人生的首要问题就是人生的意义问题,就是回答我们“为什么要活着”这一问题。莎士比亚在他的悲剧《哈姆莱特》中提出并回答了这个问题,这就是著名的“哈姆莱特独白”: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死了;睡着了;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之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死了;睡着了;睡着了也许还会做梦;嗯,阻碍就在这儿:因为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朽腐的皮囊以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将要做些什么梦,那不能不使我们踌躇顾虑。人们甘心久困于患难之中,也就是为了这个缘故;谁愿意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费尽辛勤所换来的小人的鄙视,要是他只要用一柄小小的刀子,就可以清算他自己的一生?谁愿意负着这样的重担,在烦劳的生命的压迫下呻吟流汗,倘不是因为惧怕不可知的死后,惧怕那从来不曾有一个旅人回来过的神秘之国,是它迷惑了我们的意志,使我们宁愿忍受目前的磨折,不敢向我们所不知道的痛苦飞去?这样,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的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1]
哈姆莱特这段著名独白所围绕的中心问题(“生存还是毁灭,To be,or not to be”)就是人生意义问题。按照英文原文,“To be,or not to be”的意思是“存在,或不存在”、“是,或不是”,著名翻译家朱生豪将其翻译为更具文学色彩的表述——“生存还是毁灭”,通俗地说,就是“生还是死”。每一个人终其一生都在考虑这样一个问题。人不仅要活着,而且要作为人活着。正是基于这一考虑,莎士比亚为哈姆莱特设计了两个选项,一是选择“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二是选择“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
第一个选项的关键词是“忍受”,忍受就是容忍,接受,百忍成金,逆来顺受,服从命运的支配和安排。“命”有注定的意谓,是内在必然的趋势;“运”有变动的意谓,是外在偶然的干扰。在这个意义上,“忍受命运”的确切含义是忍受必然性的趋势,而对于偶然性的干扰,则可以通过自身努力,将不利因素最小化,将有利因素最大化。当然,这种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划分是相对的。譬如:一个人在健康或正常状态的时候,应当锻炼身体,调节心态,防止疾病,保持健康,注意安全,防范灾难。而当一个人身患绝症或遭遇绝境的时候,则死亡对他/她就从一种现实的偶然转化为现实的必然(死亡对于任何人来说,在抽象意义上都是必然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对于疾病、灾难和死亡,应当采取明智的忍受的态度。因此,关键不在于命运对我们的支配(安排),而在于我们对命运的态度。
第二个选项的关键词是“反抗”、“斗争”。如果忍受是我们面对必然性的一种合适的选择,那么反抗(斗争)也就是我们面临偶然性的一种合理的选择,因为必然性是人力不可改变的,而偶然性则是人为可以改变的。如果一个人连偶然性都能忍受,那就是一种过于消极、被动的人生;反之,如果一个人连必然性也要反抗(斗争),那就是一种过于非理性、反理性的人生。
许多人以为莎士比亚给出的这样两个选项是不相容的,其实二者是可以兼容的,因为基于对于命运的必然和偶然的两个不同面向的反映,我们可以同时选择适当的忍受和合理的反抗(斗争)。到底应该做出何种选择?莎士比亚给出的选择依据是:哪一种行为更高贵?高贵乃是一种贵族精神——荣誉高于生命,尊严高于一切。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莎士比亚并没有说忍受一定比反抗(斗争)更高贵,也没有说反抗(斗争)一定比忍受更高贵。哪个选项符合高贵标准,只有通过具体情境才能得到正确判断。我们可以发现,历史上有两类英雄,或是忍受命运的典范,或是反抗命运的榜样,两种行为都同样高贵。但是,任何行为都有一个限度,对暴虐的无原则的忍受,很有可能使我们成为助纣为虐的帮凶;对苦难的无原则的反抗(斗争),亦有可能使我们成为殃及无辜的凶手。莎士比亚认为,由于对死亡的恐惧,任何一种选择都非常困难,正是这种“重重的顾虑”、“审慎的思维”阻碍了人们的行动,剥夺了人们的勇气,这也就是莎士比亚所揭示的“哈姆莱特性格”——犹豫不决。
我们面对死亡怎么才能有意义地活着?这个问题历来是困扰人们的一个根本问题,是一切宗教、一切哲学试图解决但(在科学统治一切情况下)又解决不了的一个问题。因为生活是我们切身的感受、体验,而死亡将这一切归于虚无,生命在死亡面前变得毫无意义。这就是笼罩着现代人的虚无主义情绪。在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中有一段著名的“麦克白独白”就表达了这种情绪:
明天,明天,再一个明天,一天接着一天地蹑步前进,直到最后一秒钟的时间;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们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路。熄灭了吧,熄灭了吧,短促的烛光!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划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2]
人是生命存在物。生命是人的自然本质。要确立人生的意义,首先要理解生命的本质与根源。我们首先考察一下“生命”这一词在日常语言中的用法。我们常说:生命在于运动;时间就是生命。这两句话说的是生命与运动、时间的关联,是人们对于一切生命现象的本质直观:其一,生命在于运动。但生命这一特殊的运动与一般的运动是不同的。生命运动是一般的生物运动。有别的是,生命运动的原动力主要不在外而在内。也就是说,生命内在着一种力(内在活力、张力)——生命力。而人的生命运动则是特殊的生物运动。也就是说,人的生命运动不是自发的生物运动,而是自觉的生物运动。生命不仅是运动的,而且是自动的,具有内在目的。这是生命力与诸如机械力等等之间的区分,至于自动机器(智能机器)归根结底仍然为人类所控制。其二,时间就是生命。生命作为运动在时间中表现自己。时间是一个变化的过程。用黑格尔的思辨哲学的话说,变是有与无之间的对立统一。这就是说,时间既是存在,又是虚无。时间既建构,又解构。而人的时间又尤其是一个流逝、绵延的过程,如意识流。因此,对人来说,生命的感受就是时间的感受,生命的体验就是时间的体验。在科学意义上,时间(过去、现在、未来)是一维的、不可逆的。虽然海德格尔的生存哲学构造了曾在、现在、将在的三维可逆时间,但却是诗性(诗化)的。
人生世间,最可怕的不是什么神意、天命,不是什么天灾人祸,而是时间!我们活着,活下去,活到底,都有一个大限。时间老人迈着严酷的步伐,时间杀手行使无情的裁判。
生命是在时间中的运动;生命在时间中运动的原动力是生命力。然而,生命力作为一种力量是如何被赋予的呢?
我们可以从一个日常生活事例中得到启发。时光如水,生命如流。古今中外,都有这样一些说法。“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3]赫拉克利特说:“我们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4]生命是一个流逝、绵延的过程,如意识流。因此以水流来比喻生命应该是人们的共识。众所周知,水若要流下去,就要有所限制。两岸相对,小溪汇入江河,江河汇入大海,海洋仍然是有限的。洪水决堤,蔓延无限,最终消失得无影无踪,复归于绝对虚幻。急流历险,礁石冲浪。当年,毛泽东由此体悟了人生的哲理:“河出潼关,因有太华抵抗,而水力益增其奔猛。风回三峡,因有巫山为隔,而风力益增其怒号。”“大风卷海,波澜纵横,登舟者引以为壮,况生死之大波澜何独不知引以为壮乎!”[5]黑格尔是这样体认人生哲理的:“一个人想要成为真正的人,他必须是一个特定的存在[存在在那里dasein],为达此目的,他必须限制他自己。凡是厌烦有限的人,决不能达到现实,而只是沉溺于抽象之中,消沉暗淡,以终其身。”[6]
生与死之间的张力关系归根结底是人类基本生存困境的反映。所谓人类基本生存困境是指生与死之间的矛盾、两难和悖论。正是从这种困境中,人类获得一种基本生存本能:人类总要从暂时中寻求永恒,从有限中寻求无限,从相对中寻求绝对,从有死中寻求永生。唯其如此,才能有所依赖,有所归属,有所寄托,有所追求。人类总要确定生存的意义、价值、目的。唯其如此,才能具有生活的信念、理想、希望。正是从这种本能中,人类获得一种基本实践本性:从表象世界到本体王国,超越生活世界,建立精神家园。
首先应当明确的一点是,如同任何一座建筑都是将它的基础安置于大地之中一样,人类建立精神家园的唯一基本方式是将有限安置于无限之中。刘小枫以“有限与无限的矛盾”为“诗化哲学”的中心问题。他以诗化的语言提出了这一问题:“终有一死的人,在这白日朗照、黑夜漫漫的世界中究竟从何而来,又要去往何处,为何去往?有限的生命究竟如何寻得超越,又在哪里寻得灵魂的归依?”“有限的、夜露销残一般的个体生命如何寻得自身的生存价值和意义,如何超逾有限与无限的对立去把握着超时间的永恒的美的瞬间。”[7]刘小枫将精神意向划分为“历史理性”、“生命激情”、“审美主义”、“宗教情怀”、“虚无主义”。正如刘小枫指出,审美主义(“逍遥”心态)与宗教情怀(“拯救”意识)是中西方两大文化传统的基本主题。[8]而虚无主义则是现代文化的基本主题。
生命的力度就在于它的限度。有限是有力的表现,而无限则是无力的表现。生命的限度就在于它的一系列负面的表现、一系列否定的表现——生理和心理的疾病、自然和社会的灾难,诸如此类。生命的最终限度就在于死亡。所有的生物都有死亡,只有人才意识到死亡。这一点具有至关紧要的意义。死亡是一个哲学的问题,尤其是一个生命哲学的问题。从苏格拉底到海德格尔,哲学家们反复诉说着死亡的主题——“学习哲学就是学习死亡”。在某种意义上,死亡的确是生命的秘密所在。
死亡对于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充分表现在海德格尔关于“向死亡存在”和“先行到死亡”的观点中。海德格尔将人的存在领会为“此在”亦即在此存在。海德格尔的习惯表述是“终有一死的人”。对于海德格尔来说,死亡是此在存在或者存在在此的关键:“任谁也不能从他人那里取走他的死。……每一此在向来都必须自己接受自己的死。只要'死亡’存在,它依其本质就向来是我自己的死亡。死亡确乎意味着一种独特的存在之可能性:在死亡中,关键完完全全就是向来是自己的此在的存在。死显现出:死亡在存在论上是由向来我属性与生存组建起来的。”海德格尔提出了“整个生存论存在论的死亡概念”:“死亡作为此在的终结乃是此在最本己的、无所关联的、确知的、而作为其本身则不确定的、超不过的可能性。死亡作为此在的终结存在在这一存在者向其终结的存在之中。”[9]此在只有“向死亡存在”才能存在,并且只有“先行到死亡”才能存在。死亡是不能由他人来替换自己的事件。换句话说,死亡使人获得成为自身的必要和充分条件。
对于海德格尔这一观点,萨特是持有不同甚至相反见解的。萨特认为,死亡是生命意义的解构,生命建构它自己的意义:“既然死不是在我们的自由的基础上出现的,它只能将全部意义都从生命中去掉。……死永远不是将其意义给予生命的那种东西:相反,它正是原则上把一切意义从生命那里去掉的东西。”“生命决定它自己的意义,因为它总是延期的,它本质上拥有一种自我批评的能力和自我变化的能力,这种能力使得它被定义为'尚未’,或者如果人们愿意,可以说它是它所是的东西的变化。”[10]死亡是既成的,是“自在的存在”,是“本质先于存在”(“是其所是,不是其所不是”);生命是未成的,是“自为的存在”,是“存在先于本质”(“是其所不是,不是其所是”)。因此我们既不能向往死亡,也不能等待死亡,更不能把自己武装起来对抗死亡,而要置死亡于不顾。这样,人才能承担作为人的责任,自由地生活。
死亡究竟是在建构生命的意义,抑或是在解构生命的意义?——萨特与海德格尔的这一争论,各有各的道理。
从表面说,死亡是对于生命的最终否定,是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的解构。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人们总是向往永生,追求不朽。但是试问:人类不死,世界将会怎样?
波伏瓦在小说《人都是要死的》中以存在主义方式回答了这一问题。在小说中,不死的人福斯卡的命运比一切有死的人更悲惨。没有死亡,也就没有眼泪,没有微笑,没有等待和担忧;不死的人不在乎一切,也就无所谓吝啬或慷慨、勇敢或胆怯、恶意或善良;没有死亡,也就不会感动自己,感动他人。这是什么人生?——这是生不如死!福斯卡的生命和人类的历史一样,循环往复,没完没了。他的命运证明了“不死是一种天罚”,证明了“基督要惩罚当面嘲笑他的那个犹太人时,他就是判他永远活下去”。福斯卡总结说:“这需要很多力量,很多傲气,或者很多爱,才相信人的行动是有价值的,相信生命胜过死亡。”[11]但是,正是由于不死,他丧失了“力量、傲气和爱”,从而也就在根本上失去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不死比有死更接近于死亡本身。
生命的力度是被它的限度赋予的,只要懂得这一道理,我们就会懂得,从深层说,死亡是对于生命的真正肯定,是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的建构。
总之,生就意谓着死,这不仅是一个事实真理,而且是一个价值真理。死亡是通过对于生命的否定而实现的对于生命的肯定,是通过对于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的解构而实现的对于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的建构。这是真正的生命的辩证法。
生命力是生命存在的本质与根源。这就是说,有力度的生命就是有意义和有价值的生命。相反,无力度的生命就是无意义和无价值的生命。因此,最有力度的生命就是最有意义、最有价值的生命。同时,生命的力度为生命的限度所赋予。而这种限度也就是有限与无限之间的张力。因此,最有力度的生命也是最有限度、最为紧张的生命。如果我们从思辨中回到生活中来,我们可以立刻发现,这种生命状态就是青春!
如同射箭,在弓与弦的张力中,正中靶心一样,人生是在生与死的张力中自我实现的历程。
这仅仅是从生死矛盾对于每一个人而言,若从整个人类生命进程而言,则个人的死亡又铺垫了人类生命进化的道路。鲁迅这样描述“生命的路”:
想到人类的灭亡是一件大寂寞大悲哀的事;然而若干人们的灭亡,却并非寂寞悲哀的事。
生命的路是进步的,总是沿着无限的精神三角形的斜面向上走,什么都阻止他不得。
自然赋与人们的不调和还很多,人们自己萎缩堕落退步的也还很多,然而生命决不因此回头。无论什么黑暗来防范思潮,什么悲惨来袭击社会,什么罪恶来亵渎人道,人类的渴仰完全的潜力,总是踏了这些铁蒺藜向前进。
生命不怕死,在死的面前笑着跳着,跨过了灭亡的人们向前进。
什么是路?就是从没路的地方践踏出来的,从只有荆棘的地方开辟出来的。
以前早有路了,以后也该永远有路。
人类总不会寂寞,因为生命是进步的,是乐天的。[12]

[1] 《莎士比亚全集》第9卷,朱生豪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第63~64页。
[2] 《莎士比亚全集》第8卷,朱生豪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第386~387页。
[3] 《论语》“子罕”。
[4] 《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3页。
[5] 《毛泽东早期文稿》,长沙:湖南出版社1990年版,第180~181、198页。
[6] [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04~205页。
[7] 刘小枫:《诗化哲学——德国浪漫美学传统》,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第6、11页。
[8] 参见刘小枫:《拯救与逍遥——中西方诗人对世界的不同态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2页。
[9] [德]马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合译,北京: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288~289、310页。
[10] [法]让-保尔·萨特:《存在与虚无》,陈宣良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689~690、695页。
[11] [法]西蒙娜·德·波伏瓦:《人都是要死的》,马振骋译,北京:外国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03、127、85页。
[12] 《鲁迅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43页。

编辑 | 卫莹莹

筑土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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