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评”写作,还必须得要自发性的,而不是靠主办方的事先约稿|FantasticNoClassics

我们知道,当前国内的交响乐界,在乎“乐评”写作及刊载的文艺院团,其实并不太多,屈指可数的无非就是上海交响乐团(SSO)、上海爱乐乐团(SPO)、广州交响乐团(GSO)等,寥寥几支。上交惯常的作法是,立足于自身的官微进行推送,即约稿一些个沪上乐评人进行写作,比如:顾超、张可驹、陈智鹏,以及,之前尚在上海的寇燚等人。上爱则更是固定在约稿那么一两个,或两三个乐评人,例如:夏宏、韩锺恩。广交的情况还更为夸张,每次都只能见有一个乐评人的身影——翟佳。

对了,深圳交响乐团(SZSO)早前有一些个场次的音乐会,会有一个名叫“刘元举”的传记文学作家,偶有乐评面世。但他的文章,与其称之为“乐评”,倒不如说是“散文”更贴切。因为,在我看来,他几乎没有任何在艺术上的观感(*观点)与立场,以及,面向音乐(*作品)所建立起的理应具备的个人审美和趣味。当然了,深圳这个地方本来也就没几个人认真从事乐评写作,有个深圳大学传媒学院的教授辜晓进,他的乐评写得比刘元举强点兒。而刘姓作家也就只适合代笔写点“团长发言”、“团长有话说”什么的了。毕竟,抒怀和感慨,才是作为一个传记作家的真正所长,正所谓堆砌辞藻、无病呻吟、矫揉造作…我想说“乐评”写作这档事兒呢,还必须得要自发性的,而不是靠主办方的事先约稿。来自主办方约稿,或者说,基于长期性质的乐评供稿固定合作模式,这样出来的乐评文字,通常都叫人不甚期待,而且意义不大,更多的是被当作成一项任务,为了写而写。我则从来都主张是要有感而发的,当一场音乐会听下来,有那么一两个真正是触动(*打动)了你的音乐瞬间,那么,我想这样才会真正具备一个自发性,亦或是一个触发性的,能让你提笔进行乐评文字写作的主观动机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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