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居败诉!书法批评首例名誉侵权案落下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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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批评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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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居败诉!
书法批评首例名誉侵权案
落下法槌
●安徽作家金肽频诉白爽名誉侵权案,系书法批评第一例名誉侵权案,受到全国书法界强烈关注。人民法院经过两次开庭审理,组成了以庭长为审判长的合议庭,审判结果由法院审判委员会审定,于9月8日上午9时当庭公开宣判,这是依法律规定,最为权威、最为庄严的法律判决。
●时间是检验书法的唯一标准,而不是带有强烈个人因素的不良动机批评,金肽频诉白爽名誉侵权的意义正在于此。期待本案的“尺寸之功”,能够发挥影响性诉讼的示范意义,进而推动个案正义转向秩序正义。期望曾遭白爽名誉侵权的书坛名家们,果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作家金肽频的诉讼已为示范之例。
长安居败诉!
书法批评首例名誉侵权案
《判决书》当庭公开宣判
中国书法界关注已达7个月之久的“2021书坛第一案”——安徽作家金肽频诉白爽名誉侵权案,已由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当庭公开宣判,白爽败诉!
白爽,笔名长安居,北京当代书法篆刻院(民办画院)供职。今年1月21日,作家金肽频给安徽省书法家协会主席吴雪写作一篇书法评论《纸上犁陌开,烟云入墨来》,白爽随即于1月23日写出一篇《滥拍“马屁”也是“罪”》的回应文章,通篇充斥人身攻击语言。接着又分别写出三篇《当“批评”遭遇“官司”》、《吴雪“病书”杂说》、《我的“自供状”》,共29663字,累计阅读量34867人以上,实际负面影响范围达数十万人次。面对如此超大规模、持续性的名誉侵害,安徽作家金肽频坚决拿起法律武器维权,1月28日先是向警方报案,接着以名誉侵权为诉由提起诉讼。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于2月19日正式立案。原定于4月28日开庭,因开庭前夕,白爽组织策划“江湖派”书法批评团伙对原告金肽频、以及白爽认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联的安徽省书协主席、安徽省文联原主席吴雪,展开了负面舆论围剿,造成名誉侵权影响及范围扩大,原告金肽频遂向法院提交了《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增加了诉求,并增加“雅风传习”微信公众号注册人王春梅为本案共同被告。人民法院考虑案情疑难复杂,由简易程序变更为普通程序,组成了以庭长为审判长的合议庭。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6月24日本案第一次正式开庭审理。原告金肽频当庭提交了白爽策划组织的第二批名誉侵权文章,包括白爽本人亲写、假借他人姓名所写以及友人声援共53篇文章(其中8篇原告标注为中性或独立批评文章,无涉侵权,仅作为证据整体)。因属原告当庭提交证据,按法律规定,三被告可以要求法庭给予15天的质证时间。人民法院延至7月10日第二次开庭审理。两次庭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庭审直播的人数累计近10万人次,数倍于书法“国展”的参观人数,足见全国书法界对于本案的高度关注。
白爽名誉侵权案首批文章4篇,第二批45篇(除去中性8篇)。被告白爽邀请了20多位“江湖派”批评人士为其发声、应援,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正是当前文艺界严厉打击的“饭圈”之举。白爽对于原告的名誉侵权已被学术界专家认定为建国以来中国书法界最大名誉侵权案,案涉文章达49篇,累计20余万字,公然侵权达半年之久,造成负面舆情面达数十万至数百万人次,影响极坏,对书法批评生态带来长久的破坏力。
6月24日第一次开庭全景
6月24日第一次开庭审理现场
上图为原告及代理律师
下左图左为被告一白爽代理律师
下左图右为被告二腾讯公司马化腾代理律师
下图右为案审合议庭法官
原告准备的厚厚诉讼材料
7月10日第二次开庭审理现场
两图下左席为被告一白爽、
被告二腾讯公司马化腾代理律师
图为被告白爽(笔名长安居)
在北京当代书法篆刻院内照片
白爽名誉侵权案引发了全国书法家持续而广泛的眷注,各地书法微信群就此事均展开过激烈讨论,甚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站在原、被告双方立场上,皆有大量言论涉案,探讨、碰撞、交流,使之成为今年上半年中国书坛的最大焦点。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大河美术报》4月16日、《中国美术报》4月26日,均罕见以两个整版篇幅探讨本案。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主管刊物《艺术市场》第5期卷首语《语录》,关注到本案。权威刊物《书法》,分别于今年第6、7期关涉本案。山西师大杨吉平教授在《书法》杂志第7期刊发的《当代书法批评综述》一文中,用整段文字叙及本案,此篇论文是杨吉平教授对当代书法批评30年来的现象及事件梳理。由此可见,安徽作家金肽频诉白爽名誉侵权案在书法批评界带来的影响力。北京大学出版社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全国活跃的书法微信公众号,都曾发文关注本案,有关人士撰文直接参与讨论的,据不完全统计,已有70余篇。书法批评第一案的圈内关注度以及给书法批评界所带来的长久影响力,肯定会在今后较长的时间里慢慢释放。本案对于规范书法批评中的越界言行,以及划出自媒体书法批评与违法行为的法律边界,将产生不可估量的价值定位。
《书法》杂志2021年第7期,杨吉平教授总结30年书法批评现象与事件的《当代书法批评综述》
艺术批评不等于违法,切不可以艺术批评的名义来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作为原告的作家金肽频始终坚守的观点,也是他将此案坚持到底的理由。相信在本案的判决结果公布以后,书法批评界就批评是否可以越过法律边界的问题,再展开持久的关注与讨论。这例案件,究竟对书法批评带来怎样的影响力,相信只有时间才会给出答案。
无论如何,违法不是件光荣的事情。白爽借助书法批评之由头,大肆侵犯被批评者的合法权利,是否应该受到书坛的共同谴责?尤其经过两次庭审,在法庭上已被证伪的“事实”,双方当事人都应懂得尊重合法事实,敬畏法律裁决。原告金肽频在诉讼中,对于白爽诽谤、污蔑、诬陷、贬损人格与名誉的违法行为指控,白爽没有提交出任何相反的合法证据,说明白爽针对金肽频多达数十篇文章的攻击与谩骂,均无合法依据。在等待人民法院判决结果的时间段里,被告白爽仍然大肆拿这些已被法庭证伪的所谓“事实”,对原告金肽频不断实施新的名誉侵权,更应受到书坛的广泛谴责,这不但是对国家法律的不敬,也同样是中国书坛的不尊。这种“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肆意批评、任性批评,必将书法批评引入野蛮之地,搅得乌云蔽日、黑白难分。任何有意混淆是非、妄图浑水摸鱼的“假理批评”,特别是以吸引眼球为目的、以赚取打赏金为目标的“伪批评”,必为书坛的正义之声所淘汰、所唾弃!时间是检验书法的唯一标准,而不是带有强烈个人因素的不良动机批评,金肽频诉白爽名誉侵权案的意义唯在于此。期待本案的“尺寸之功”,能够发挥影响性诉讼的示范意义,进而推动个案正义转向秩序正义。同时期待曾遭到白爽名誉侵权的众多书坛名家,果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作家金肽频的诉讼已为示范之例。在此方面,作家金肽频表示,愿为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书坛名家提供友情援助!
国家法律是庄严的,相信人民法院的判决审慎而公义。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法院对书法批评第一案做出了如何的判决,见证一下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