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抄袭的文章署上朋友名字发表,害得朋友学术不端,无法评职称
【平湖一柱 第1171期】
经常接到“评职称发论文”的电话,今天这个“服务”更到家,只要将姓名和单位发发给他们就行了。
我问:“怎么发啊?”电话里说:“如果你自己有论文,可以给我们寄过来,如果自己没有,只把姓名和单位给寄过来也行!”
我说:“还有此等好事啊!不收费吧”
电话里说:“是这样的先生,出版都有版面费,如果你自己的论文,每个版面600元就行了,如果要用我们的论文,给你个优惠价1000元!”
我说:“人家其他报刊发表我的文章,都是给我稿费,你们这个刊物不是正规刊物吧……”
没等我说完,人家那头就把电话给挂了。
这样的收费刊物,即便不是假刊,起码也不是什么正规报刊,在上面发表的论文,评职称常常是“不做数”的。在这方面,我有着切身的经历。
2004年,我花320元钱(那时我一月工资才400元)在一个名为《当代南方教育论坛》的期刊上“发表”了一篇论文,评职称时,郑重其事将其装进档案。那时,在我们农村学校,在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实在是凤毛麟角。所以我以为,我这次的高级,那是山东人吃煎饼——把里攥了。
可是,评审结果下来,我却榜上无名。我那个心不甘啊!多方打探了解,终于知道,好像问题就出在我“发表”的那篇论文上。这真是职称没评上,还蚀了钱三百啊!
后来,申报职称时时,我再也不敢炫耀我的“发表”大作了!
那么,在正规报刊、给发稿费的刊物发表论文,评职称时就管用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但前提是论文当是你自己写的,如果是剽窃他人的,那比花假发表更危险,因为,花钱发表只是不正规,不作数,而剽窃他人论文,则是学术作假,性质不同啊!一旦发现,不但职称评不上,评上的也要拿下来。
前段时间,深圳某美女名师的剽窃案就是很好的例子。深圳“名师”胡某,因出版的书籍、个人公众号等地方,剽窃他人论文,成果,学术不端,被当地教育部门撤销其“名师工作室”“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等荣誉称号;撤销其副校长职务,调离教学岗位;责成所在学校在本学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中将其定为“不合格”等次。(3月6日澎湃新闻)
像胡某这样,是个人恶意剽窃,是个人有目的的作假行为,是咎由自取。还有一种情况,有的教师花钱雇“枪手”代写,枪手拿了钱,却抄袭他人一篇给你投稿,虽然现在有网上查重,但是因稿件数量众多,还是有个别漏网,让抄袭的论文换了个作者重新发表了。
这样的文章,对“作者”来说,其实是最危险的。因为报刊是正规的,还给作者发了稿费,因此,作者只知道自己有论文发表,却不知道论文是抄袭的,但天网恢恢,只要是抄袭的,早晚会被查出来。这样的教师,等于是花钱买个“剽客”啊!职称评不上,或是评上了又被拿下了,是自己拿钱去买个长城自毁啊!
还有一种情况,一些自诩会写文章,但实际上却只会东拼西凑、靠抄袭他人文章投稿“发家”的人,过去在网络不发达的时候,靠剽窃钻空子,'发表"了不少文章,不但自己发,还挂上亲朋好友的名字,让人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成了“剽客”,使其在评聘职称时,被人举报造假而受挫,这样的人,最是可恶啊!那些无意中躺着中枪的“剽客”实在可怜啊!按中国的俗话讲,这也属于“交友不慎“啊
当下,不少地方,中小学教师评聘职称,很多对论文已不作要求,所以,教师莫再花钱雇枪手写论文了,假设真雇得话,你得考察一下,这个枪手是不是真有原创能力,他若是给你发表一篇抄袭的论文,职称泡了汤不说,关键是诚信和尊严都也丢了!正规刊物,白字黑字,网上铺天盖地,你是百口莫辩,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