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son's Rule - 双工作中心的排产方法
还记得在三月份我们推送过一篇关于Little's Law的文章:国内被冷落的工业工程定律
今天,我们再来了解一个鲜有耳闻的东东----Johnson's Rule(约翰逊-贝尔曼法则)
某度
按照咱们国内工业工程师们的惯例,见到一个新鲜名词首先“某度一下”,在相关的百科里得到的结果是这样:
意外收获
意外的是,在“某库百科”里搜到了相关解释,作为一名国产工业工程师,能有中文解释,还是先看中文为佳。其中的解释是这样:
“先行工序施工工期短的要排在前面施工后续工序施工工期短的应安排在后面施工。亦即,首先列出m项任务的“工序工期表,然后在表中依次选取最小数,而且每列只选一次,若此数属于先行工序,则从前排,反之,则从后排。”
大致意思是先行工序工序时间短的先排,后行工序作业时间短的后排。
硬啃英文
听说国内外IT工程师的差距就是:国内IT会“某度”,国外IT会“某歌”。我们工业工程师不知道是不是也是这样分类:遇到新名词,国内IE先“某度”,国外IE先“某基”。
“某基百科”中的解释是这样:
In operations research, Johnson's rule is a method of scheduling jobs in two work centers. Its primary objective is to find an optimal sequence of jobs to reduce makespan (the total amount of time it takes to complete all jobs). It also reduces the amount of idle time between the two work centers.
大致翻译过来就是“运筹学中,约翰逊法则是一种双工作中心的排产方法,用来缩短生产周期及减少空闲时间。”
使用前提:
1、待排产作业内容作业时间是常数;
2、作业时间与加工顺序互斥;
3、所有作业内容必须先经过第一个工作中心才可以到第二个工作中心;
4、所有的作业内容优先级相同。
使用步骤:
1、将所有作业内容及其在每个工作中心的作业时间罗列出来;
2、选择作业时间最短的作业内容,如果该作业是在第一个加工中心进行,则将其排在首位;如果该作业是在第二个加工中心进行,则将其排在末位;
3、划掉已排序的最短作业内容,并不断重复步骤2,直至所有作业均被安排完毕。
举个栗子
假设现有待排产作业内容及对应工作中心作业时长如下:
1、选择作业时间最短的作业内容Job B在work center B进行的作业,耗时为1.5h,是后一个工作中心work center B的作业,所以
2、排除Job B继续选择作业时间最短的作业为Job C在work center A的作业耗时2.2h。因为这是前一个作业中心work center A的作业内容,所以
3、继续进行上面步骤,依次得到
所以,最后排列出来的作业顺序是C--A--D--E--B,两个工作中心都要按照这样的顺序来排产,总生产周期才会最短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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