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奇案:一场大火,七条人命,知府巧计,假证人钓岀真凶手
一场大火,七条人命,是偶然还是有人故意纵火行凶?知府慧眼,拨开迷雾,巧施计谋,捉得真凶,原来背后另有隐情。
明代成化年间,四川彭州府九龙县有一个叫申谦的人。一天夜里,他的家中突然失火,当时正是夏季,天干物燥,火势发展得极为迅速,火苗像毒蛇一样窜上屋檐,顷刻间就熊熊燃烧起来,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整个街道一片通红。
大火惊动了街坊邻居,人们纷纷披衣而出,有的提着水桶,有的拿着扫帚,想要上前扑灭大火,可是申谦家高墙大院,大门紧闭,所以不能进入。人们只能在外面大声喊叫,希望屋内的人赶紧逃出来,可是火势越烧越大,很快就笼罩了整个院落,申谦和他的家人竟然没有一个人能够逃出来,全都葬生在火海之中。
一下子死了六条人命,这等大事,地保不敢隐瞒,翌日一大早,便来到府衙禀告。
知府朱寿隆听了汇报,心中颇为怀疑,思忖道:“即使大火猛烈、事发突然,也应该有人从睡眠中惊醒而逃出来,哪能全家六口人全部都被烧死呢?这其中必有蹊跷,或许是有人故意行凶也说不定,我必须亲自去查验。”
于是,立即带领衙役和仵作前往案发地点。
到了现场,只见申谦家原来高大气派的房屋已经消失不见,只剩下一片灰烬,灰烬上瓦砾纵横,有的地方还在冒烟。朱知府令人用水浇冷,揭开灰烬,竟然找到了七具尸骸,这些尸骸都挛缩做一团,犹如焦炭,根本不能辨识岀本来面目,让人看了不禁头皮发麻。
朱知府冷冷地盯着地保,问道:“你不是说申家只有六口人吗,怎么多了一具尸骸?
地保被问得张口结舌,结结巴巴的道:这……小人也不知道啊?”
知府皱了皱眉,只得让人传来申谦的邻居,询问他们知不知道申谦家最近来了何人,又为何失火;邻居们都说并没看见申家来过外人,至于失火,也许是夜里不小心被灯烛引燃所致。朱知府见他们众口一词,无法问出什么,只能命人收拾骨骸、暂且掩埋,然后自己一个人在周围查看起来。
走到寇远家门前的时候,只见他家大门旁边竖着一个长梯,比屋子还要高,朱知府心中疑惑,问他的邻居说:“这个梯子是一直在这里的呢?还是昨夜用来救火后放在这里的呢?”
邻居回答道:“启禀大人,这里原来并没有梯子,只是昨天才发现的,但是夜里并没有人用它来救火,其他的我就不清楚了。”
朱知府于是叫来寇远,问道:“你这把长梯是用来做什么的?”
寇远愣了一下,才回答说:“启禀大人,小人房屋前些日子漏雨,正好这两天空闲,小人好用它来修屋的。”
朱太守点点头,让他回去,然后询问地保:“寇远与申谦两人平时关系如何?是否有仇怨?”
地保道:“禀告大人,据说寇远之妻和申谦有奸情,两人为此还起过争执。”
听到这里,朱知府心中突然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这火必和寇远有关,因为寇远和申谦之间素有仇怨,导致寇远对申谦怀恨在心,于是趁着深夜,架梯进入申家纵火行凶,烧死全家六口人命,至于申家为何没有人从火中逃岀,另外一个尸骸是谁,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但是,仅凭推测是远远不够的,如果无凭无据,没有证人指证的话,就对寇远实施抓捕审讯,是有违律法的;而且如果寇远一口咬死、不承认自己纵火,那么此案很可能成为永远的谜案。
如何才能名正言顺地抓捕寇远,并对他形成巨大的心理压力,让他承认自己的罪行呢?
关键是缺少了一个证人啊!
想到这里,朱知府不由得眉头紧锁,苦苦思索起来……
这时候,突然传来小孩的哭声,只见在街上,一个小孩在向大人讨要着什么东西,那大人慈爱的抚摸着孩子的头发,哄道:“小宝别哭,你想要什么?我变一个给你便是。”
朱知府听了这话,脑袋里灵光一闪,暗喜道:“有了。”
“没有证人,我 '变’ 一个出来就是了。”
于是又问地保:“本地可有盗贼?”
地保躬身答道:“禀告大人,本地盗贼很多,其中数饶佃最出名,不知大人问此有什么用意,难道这大火是盗贼所放的?”
朱知府摆手道:“不必多问,本官自有主张,来人啊,把毛贼饶佃速速捉来。”
当下有衙役领命而去。
回到府衙之后,那饶佃早已被捉来跪在堂下,朱知府一拍惊堂木,大声道:“大胆饶佃,你可知罪?”
饶佃心中惊疑不定,磕头回答道:“小民不知犯了何罪,还请大人明示。”
朱知府厉色道:“大胆刁民,还敢装蒜,有人说申家的那场大火、七条人命,都是你背地里干的,还不快快从实招来,免受皮肉之苦。”
饶佃只吓得魂飞天外,磕头如捣蒜,连声大喊:“冤枉啊大人,小民虽然做点小偷小摸之事,但是杀人放火的大案,是万万不敢做的,请大人明鉴啊。”
朱知府道:“你说你不是凶手,那么谁是凶手?”
饶佃哭丧着脸道:“小人不知道啊。”
朱知府紧逼着说道:“不,你知道的,你知道凶手是谁,只是不愿意说出来而已,别担心,只要你说出凶手是谁,以前所犯的罪过,我将不再追究。”
“否则的话”,朱知府冷哼一声,加重语气道:“我就把你杖责四十,充军发配。”
知府大人的话让饶佃一脸懵逼,但他素来为人伶俐,立即磕头道:“只要大人能够饶恕小人罪过,小人愿为大人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好”,朱知府呵呵一笑,道“本官待会审问申家失火之事,我要你作为证人岀庭做证……”
于是对饶佃细细交待了一番,饶佃当即领命退下。
至此,朱知府终于“大变活人”,“变”出了一个证人来。
一切准备妥当,朱知府立即命人召来地保和申家众邻居等人,审问申家失火之事。
大堂之上,知府大人首先命人带上寇远,大声喝道:“大胆刁民,竟敢纵火害命,还不从实招来,免受皮肉之苦。”
寇远慌忙叩首道:“冤枉啊大人,申谦家失火与小人何干,小人一贯奉公守法,怎敢害人。”
朱知府喝道:“休得狡辩,你的所作所为,本官早已查实,来人啊,传证人上堂对质。”
这时,地保等众人看到饶佃上堂,莫不十分惊异。
知府大人道:“堂下之人可是饶佃?昨天夜里你看到了什么?可当面对众人一一说来。”
饶佃磕头说道:“启禀大人,小人正是饶佃,昨天夜里本想去申谦家中偷点财物,不料却看见寇远架着梯子翻墙进入申家,当时我还很好奇,不知道他想干什么,就偷偷上去察看,谁知道却看见他……他……”
说到这里,饶佃手指寇远,哆哆嗦嗦地说不出话来,脸上满是惊恐之色。
俗话说做贼心虚。寇远不知是计,真的以为自己的犯罪经过被饶佃看见,如今当场对质,只吓得脸色苍白,满头大汗,一屁股坐在地上。
知府早已看在眼里,心中了然,知道寇远必是凶手无疑,于是一拍惊堂木,厉声喝道:“大胆寇远,你杀人放火,妄想毁尸灭迹,现有人证在此,还不从实招来,免受皮肉之苦。”
此时的寇远心理防线已经崩溃,见无从抵赖,只得认罪,说岀了犯罪的真相。
原来寇远的妻子和申谦素有奸情,有一天寇远撞见二人行奸,大怒之下便上前厮打,本以为那申谦理亏,必然会求饶或逃走,哪知他一惯凶狠霸道,反把寇远痛打一顿,妻子也哭闹着回娘家去了。
寇远差点被活活气死。
但是他还是决定把妻子接回来,希望夫妻俩人从此不计前嫌,好好过日子。
可是,等他到了岳父家才知道,妻子并没有来过。
那么这些天她去了哪里?
寇远私下猜疑,妻子必是被申谦藏在家里,想到这里,他再也按捺不住怒火,便跑去找申谦理论,让他交岀自己的妻子。
哪知道申谦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仗着自己家富人强,依旧把他捶楚一番。
寇远悲愤不已,本想去衙门状告他强占人妻,但苦于没有实证,反遭到他的陷害,无奈之下,便打算偷偷潜入申家察探。
于是便架起长梯从申家院墙翻入,当夜天气闷热,申家人贪图凉快,睡觉的时候并没有关上窗户,寇远轻易就进入内室,只见妻子和申谦交颈而眠,一怒之下,拔出随身携带的利刃刺死二人,犹不觉得解恨,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又把申谦的父母、妻子、儿女共六口人全部杀死。
为了掩人耳目,毁尸灭迹,他又在屋里放了一把火,这才偷偷原路逃岀。
一下子杀死这么多人,要说不害怕那是不可能的,心慌意乱之中,寇远把梯子放在门口,就匆匆进屋睡觉了。
也正是这一丝疏漏,被知府大人一眼瞧出端倪,从而破获了这一凶案。正所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就是这个道理。
案情真相大白,朱知府大笔一挥,判寇远斩刑,立即执行。
至此,这桩杀人纵火案顺利完结。
结束语 :本案之所以称“奇”,是因为在没有证人的情况下,被朱知府凭空捏造岀来一个证人,这才得以让案件顺利破解,不得不让人啧啧称奇,钦佩古人的智慧。
本案中,寇远作为弱者,生活中充满了小人物的艰辛和无奈,本应令人同情,虽然遭到了妻子的背叛和申谦的欺辱,但二人罪不致死,他不应该暴起杀人,更不应该滥杀无故,将申谦的家人一并杀害。
善恶到头终有报,寇远的所作所为,最终把自己的性命也搭上了。
作为过错方,寇远之妻不应该不守妇道、红杏出墙;申谦也不应该仗势欺人,强占别人妻女。俗话说得好,“天作孽有雨,人作孽有祸”。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做人啊,还是安分守己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