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背后的文化
刘圣禄 重庆市潼南区非遗保护中心
端午,是中华民族古老的节日,每逢过节,男女老少皆大欢喜,天南地北一片祥和,但热闹一番就过去了,人们很少关注其深层的民族文化。我们既然路过这一座以时间为外壳的博物館,就不妨进去一睹其丰富的文化内涵。
一、不明不白的字义
何以谓“端”,何以曰“午”,这个问题,我思考很久不得其解,想必还有很多人与我一样不明不白。后来从文字源头找到了答案。“端”的甲骨文为,中间一横代表地平面,其上是禾苗初生的样子,其下是土中根系和所需水分(两点),经不断演化得到“耑”的字形,后来楷化从立从耑。由初生引申出开端、发端之义,进而引申出“物体的一头”……“午”,甲骨文写作,是舂碓窝的木棒,即“杵”,“午”即“杵”的本字;后来把“午”借来作十二地支之一,另加木字旁得到“杵”,用以表木棒。无论是作木棒还是作地支,与“端”字结合在一起,都难以看出所表达的意思。
进一步考证,每月有初五、十五、二十五这样三个逢五的日子,而初五是第一个五,即三个五中的“端五”,古代“午”与“五”同音相通,也就写作“端午”了。故洪迈在《容斋随笔》中说:“凡月之五日,皆可称端午也。”只是作为固定节日后,每言端午就习惯性地指农历五月初五了。
另外,农历以干支纪月,每年冬月建子(即这个月为子月,余者类此),顺推到次年五月则建午,分别是夏至、冬至所在月份,阴阳至极而此消彼长;午时与子时是一日昼夜两端,晨昏渐变,万物阴阳二气此消彼长;罗经中子午对应地球北南两端……
因此,“五”“午”皆为端也。
古代数术中,奇数为阳,偶数为阴,五当然为阳;或者写作“午”,居十二地支的第七位,也当为阳。故端午(五)又称之为“端阳”。月日同五而有“重午节”(当然不能叫重阳,易与九月初九重阳节相混)之说。
二、不可不晓的由来
从本源来看,由于认识水平的限制,先民有很多崇拜、迷信和禁忌的事物,从而产生相应的风俗活动。
崇拜龙,有了祭龙、以龙为旗、划龙舟等民俗;崇拜星辰,就有了祭月、以日月作陶绘、拜星乞巧等文化;崇拜天地,就有了封土祭社的活动;崇拜祖先,就有禁火寒食的习俗。对瘟疫的恐惧,于是在易发流行病的春季祓禊,水边洗浴以防瘟疫;对鬼魂的畏惧,催生了桃剑、桃符以及傩戏;害怕与自己朝夕相处,对自己所作所为一清二楚的灶神上天告状,就开始祭灶神……尚者趋之,禁者避之,人之常情。
内心的崇拜和禁忌是“源”,习俗与活动等表象是“流”。再因巫术的推动,神话故事的助力,加上官方甚至宫廷的祭祀活动产生的带动效应,使这些民间习俗传播的范围广泛了,传承的时间久远了,活动形式更丰富了,也就形成了风俗,再在一地或多地风靡开来。但这仅仅是先秦时期节日的萌芽状态。
后来五行理论与天文学的兴起,把一年划出很多崇拜、禁忌的月日时间点(形成了《礼记·月令》一书),儒家再把它上升为礼仪。历法的成熟又解决了以前纪时的随意性。这样把某种习俗固定在某一天的各种社会条件成熟了,也就形成了节日;也就是说某月某日是什么节这才定格。
其中,单月单日几乎都是不利的,或凶或恶,各有不同禁忌。三月初三需到水边祓禊,避免瘟疫;五月是“毒月”,又以初五这天毒气最甚,把五月初五定为诸事不宜“杨公忌日”,把这天出生的人视为祸害。相传,这天是天帝派天神向人间散播瘟疫的日子;不单天降瘟疫,世间的蛇、蜥蜴、蜈蚣、蝎子、癞蛤蟆也会趁百毒入侵之时出来害人。为了驱邪镇妖,人们将画有钟馗、张天师等图案的捉鬼降魔符咒贴在大门上。为了驱瘟解毒,人们还在符咒旁边挂上艾蒿、艾虎(艾草扎成虎形,传说为张天师的坐骑),以致后来成为较为固定的民俗。
三、不大不小的嬗变
虽然某日过某节在时间上固定了,但随着历史的发展,过节的风俗出现了渐变现象。这里特别要提出的是汉朝以祭奠历史人物代替部分原始的崇拜与禁忌,把能通过儒家道德标准衡量的历史人物推向神仙。仅以五月初五来看,此前在南方早就有的因崇拜龙而产生的龙舟比赛,吴越拿来纪念伍子胥,会稽借以纪念曹娥,荆楚加载纪念屈原……
魏晋南北朝,汉族与少数民族融合,北方人民大量南迁,有了“衣冠南渡”之说。原本在北方视五月初五为恶日,有着大量的避忌风俗,待传到南方后仍被南方接受。除此北俗南移,还有汉地民俗传入少数民族地区,中国传民俗到外国的诸多事例。
唐代的节日出现了更大的嬗变,一些因禁忌、迷信、禳除而产生的节日从神秘的气氛中解放出来,转变为娱乐型、礼仪型,真正成为人们欢欣鼓舞的佳节,甚至向奢侈享乐的方向发展。
经过以上三个时期的重大变化之后,至端午一节便基本定型了,从而最终形成今天欢天喜地吃粽子、划龙船,同时又挂艾草、撒雄黄(有的地方喝雄黄酒,这是很危险的)避邪的端午民俗。当然,南方得江河之便,重于前者;反之北方则重于后者。也正因为有其复杂的演变历程,闻一多先生才会洋洋洒洒地写出《端午考》《端午节的历史教育》两篇大作,对端午节是否仅为纪念屈原而来,作了明确阐述。个人认为,如果说唐以后的端午龙舟赛以纪念屈原为内核,庶几无差。
四、不得不说的非遗
申报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被各级政府重视,都着意宣传、凸显区域性文化特色。全国民众,自然就共同关注国家级、全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闻韩国端午节“抢注”了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后,有的人就躁动了,骂韩国不义,恨有司工作不力,更玄乎的说法是以后过端午节要向韩国交钱了!有的书籍还堂而皇之地写入韩国“抢注”我们的端午节的内容。可以说,这是天大的一个误会。我们要明白这样几个问题:首先,中国是端午节的娘家,这是确定无疑的事实;前述已经阐明中国民俗早已传到国外,我到朝鲜时是亲眼见过他们过中秋节的。其次,韩国申报的那个非遗项目名称是“江陵端午祭”,列入年份是2008年,节日的时间、形式、内容以及目的意义都与我们的端午节有着显著差异。第三,他们用了“端午”两个字,是不是我们的端午就不能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了——这就必须了解2003年9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精神和执行情况。《公约》并没规定同一项目某国申报了,其他国家就不能再申报。一个猎鹰训练术有18个国家申报,诺鲁孜节13个国家申报。之前的种种传闻纯属坊间臆断,以讹传讹,与《公约》精神是相背离的。在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问题上,抢注、抢报、抢夺的说法根本不成立。事实上2009年我国已经成功地将端午节申报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了。我们国内的非遗保护工作,也完全允许不同地方先后申报同一项目或联合申报同一项目。
一个看似寻常的端午,背后蕴藏着十分深厚的文化知识。它和民族其他文化一起,共同奠定了我们民族文化自信的坚实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