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3个常规操作实际上违反劳动法,越晚知道越有可能吃亏

每一个在职场打拼的人都有过被公司坑的经历,这些经历多多少少有一些令人愤怒。但是大部分职场人的选择是放弃追究责任,自己一个人无法和公司那么大的庞然大物抗衡。

但是每个人都选择忍让的话,会让职场的环境变得越来越差。公司会更加肆无忌惮地欺负职员,其实现在已经有这种现象了。

因为不少公司的一些常规操作,实际上是违反劳动法的。如果你早点知道,或许就能够挽回一点损失,找回自己应得的东西。

第一点:试用期不交社保

很多公司试用期不签合同也不交社保,还有一些协定,比方说:“你干了十天就走,那这十天公司是不给你工资的。”这一类规定,其实都是违反劳动法的。

像试用期不交社保的这个事情,十家公司就有八家公司这样。他们难道不知道这违反劳动法吗?他们当然知道,但是他们认为:没有员工会计较,他们也不会选择去进行仲裁或者寻求法律帮助。

他们的想法是正确的,大部分员工都会因为事情太麻烦,流程太琐碎而放弃将这件事戳破。我们就被这些畸形的想法压迫,自己得到的福利也就越来越少,公司克扣的越来越多。

第二点:迟到扣工资

实际上,迟到扣工资也是违法劳动法的。迟到十分钟动辄扣半天工资,在劳动法中是违法的,你这叫乱扣工资。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加班不给工资的公司,凭什么迟到十分钟就要扣你半天公司?你去问公司人事,他们会告诉你:“这就是公司的规定,你只需要遵守。”

但是你随便去翻翻劳动法就会知道,这些“公司规定”其实就是甲方对乙方的压迫,法律上根本不允许公司这样扣工资。

但我们还是忍下来了,为什么?因为几乎所有公司都这样,弹性工作制的公司除外。凡是要求打卡的公司,都有迟到扣工资的传统。那我们能怎么办?唯有忍让,唯有努力不迟到,让公司无法扣我的工资。

第三点:末位淘汰制

去到公司,你会发现大部分公司都有末位淘汰制。我自己也去面试过这个类型的公司,在面试的时候,hr就会告诉你,公司有一定的业绩要求,并且采取的是末位淘汰制,如果你业绩不强,那可能就得被淘汰了。

其实就是你业绩太差,所以公司要开除你。但是,公司不会给你赔偿金。为什么?因为你业绩太差所以被开除,我们并不是没有理由开除你的。

这就是违法劳动法的,他们根本没有说职员业绩差就必须得被开除。公司要是因为你业绩差开除你,那你肯定能够得到辞退赔偿的,他们凭什么不给你?

但是大部分职场人会选择退缩,确实是自己业绩太差了,所以我也没有脸面对公司了,怎么好意思去问他们要补偿呢?那你就是大错特错了,你这只是维护自己的个人利益,并没有半分不妥当的地方。

除了这三点,还有很多的事情都是违法的,比方说公司不给你交公积金等等。这样一说,市场上的大部分公司都有违法的行为,为什么他们敢这么嚣张?

首先是社会的管控力度不够,如果加强监管,绝对不会是这个样子,不会让这些规定形同虚设。但是更重要的是职场人的不自觉,因为被企业压迫惯了,所以我们以为这个是正常的。只要我们勇敢地走出第一步,社会自然会跟上我们的进度。打破这些常规思维,仔细看看这个职场社会,从我们自己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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