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多次被邻居侵犯,无奈在下体涂上毒药致其死亡,法律如何评价。
现在社会,什么人都有,有好人有坏人, 有行为不轨之人,有犯法之人。所以我们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作为第一位。尤其是独居女性,非常容易遭到别人侵犯。
案情:翠花是村里的美女,隔壁的大牛总是趁翠花睡着来侵犯翠花,每次都只是猥亵翠花胸部。翠花生来内敛又害羞,不敢反抗,但是翠花实在过于反感,于是在自己胸部涂上了毒药。第二天晚上,大牛果然又翻墙进来,正当大牛再次猥亵翠花胸部时,毒药产生作用,大牛双手溃烂,最终医治无效死亡。事后大牛爸爸报警,警察赶来将翠花带走。
翠花被大牛多次猥亵,翠花无奈在胸口涂上毒药,最终导致大牛死亡,翠花构成犯罪吗?如果大牛没死,大牛构成强制猥亵罪。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刑法》第237条规定了强制猥xie侮辱罪的犯罪情形,本罪的保护法益是他人的xing羞耻心。
翠花不构成犯罪,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成立需要有五个条件,即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意思条件和限度条件。本案中涉及到的就是翠花的防卫时间和限度问题的考虑。
防卫时间是指在犯罪人实施侵害期间,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而及时作出的防卫行为。如果对方的侵害已经结束或者尚未开始,就构成防卫不适时,要么是故意犯罪,要么是过失犯罪,要么是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防卫限度则是指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之间的程度关系,超过这个限度则构成防卫过当。防卫限度应当首先考虑与之手段的必要性,再考虑相当性问题。也就是说,只要手段是必要的就不过当。
本案中,翠花被大牛多次袭击猥亵胸部,翠花提前在胸部涂上毒药,类似于设置了防卫装置,只要此类防卫装置没有危害到公共安全,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就是可以的。当大牛再次进入翠花房间,翠花已经睡着,大牛猥亵时后,毒药产生作用,相当于防卫装置发生作用,此时,翠花依旧成立正当防卫。
最终大牛的死,翠花也不用负责!翠花的正当防卫行为可以阻却对大牛死亡刑事责任的承担。所以说,大牛的死,只能怪大牛自己!俗话说得好,最毒妇人心,千万不要惹女人,否则就可能丢了性命,色字头上一把刀!(案情非真实,仅作法律知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