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灵活就业人员迎来3个社保好消息,了解一下

七月份真是大事不断,对于广大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最为关心的社保问题,也有三个利好消息,关系每一个灵活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一起来了解一下。

是哪三个社保好消息?

第一,就业地参保放开户籍限制。

7月22日,人社部等八部门联合公布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

这份意见明确提出——

各地要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个别超大型城市难以一步实现的,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放开。

很多灵活就业人员都是从农村老家来到城市来工作,户口还是在老家,很多城市对于外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当地参保有户籍限制,导致这些外地灵活就业人员无法在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和医保,这也导致在老有所养和病有所医方面的保障不足。

而随着户籍限制的放开,灵活就业人员也能在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和医保,享受实实在在的社保待遇了,这是一大进步。

虽然像北京等超大型城市无法一步到位放开,这应该考虑到可能会加剧资源紧张等因素,但大方向还是逐步放开的,毕竟要实事求是,考虑城市承受能力,在增加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待遇之间取得平衡。

第二,灵活就业人员应保尽保。

这份意见还明确要求——

组织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到应保尽保。督促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现实生活中,很多平台为了自身利益的考量,为了减少人力成本,并不会给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

另外,有些灵活就业人员本身社保意识也不强,觉得参加社保是一种负担,所以并没有参加职工医保或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保都是按年缴费,整体缴费负担比职工养老和医保要轻一些。所以,让这些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保,提高社保覆盖面,让这些人也置身于社保网保护之下,不至于老了没养老金,病了不能报销。

第三,职业伤害保障来了。

以上说的都是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他们面临的职业伤害风险又该如何解决呢?

因为灵活就业人员多数都没有跟平台建立劳动关系,所以无法参加工伤保险,但是他们本身职业也面临伤害风险,比如外卖员、快递员风里来雨里去,发生交通事故风险比较高,而平台往往只给他们买3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赔偿额度很低,难以在发生意外后给灵活就业人员很好的雪中送炭的保障。

所以,这份意见提出——强化职业伤害保障,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平台企业应当按规定参加。

鼓励平台企业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提升平台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水平。

有了职业伤害保障,灵活就业人员面临的工伤风险就有了解决之道。

而且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发放补贴了。7月开始,济南市发放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年不超过100元。

这些好消息关系着2亿多的灵活就业人员。欢迎大家广泛转发,让更多人了解到。欢迎点赞,关注思之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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