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鞭影》卷二 十一真 寿昌寻母 董永卖身
《龙文鞭影》卷二 十一真 寿昌寻母 董永卖身
寿昌寻母 董永卖身
shòu chāng xún mǔ dǒng yǒng mài shēn
【注释】
(1)寿昌:朱寿昌,字康叔,北宋扬州天长(今属安徽)人。官至司农少卿、朝议大夫,中散大夫。
(2)董永:东汉千乘(今属山东)人,为二十四孝之一。
【语译】
朱寿昌刺血写经为寻母,董永卖身葬父感天帝。
【人物故事】
据《宋史‧孝义列传》,朱寿昌的生母刘氏,是朱巽的妾。父亲朱巽管理京师时,刘氏怀了身孕而被逐出家门。朱寿昌长到几岁大才回到父亲家里,母子断绝音讯已五十年。他走访四方探求不得,为此他饮食很少有酒肉,每提及此事就悲伤流泪。他依佛法以香烧灼背脊和头顶,刺手指出血来书写佛经,凡力所能及,无所不为。熙宁初年,朱寿昌与家人诀别,辞官到赕西一带,他说:“看不见母亲,我就不回来了。”终于他在同州找到了母亲。刘氏这时七十多岁了,嫁给党氏后,有了几个子女,朱寿昌把他们全部接回家。听闻此事,下诏让他官复原职,从此朱寿昌以孝闻名天下。从王安石、苏颂、以下,士大夫都争著作诗赞美他。几年后母亲过世,朱寿昌居丧期间,悲伤得几乎失明。母亲下葬后,有白色乌鸦聚集在坟墓上。此后寿昌更是一心一意地抚育同母异父的弟妹。
寿昌勇于行义,周济他人急难无所吝惜,为兄弟的两个孤女办婚事,为无钱下葬者办丧事有十多件,实为寿昌的天性如此。
据《搜神记》,汉朝董永,幼年丧母,与父亲住在一起,努力耕地种田,平日用小车载父亲,自己在车旁跟着走。父亲死后,无以为葬,就卖身为奴,以办丧事。主人知道董永贤德,给钱一万,就请他走了。董永守丧三年后,想偿还给主人,去当他的奴仆。路上遇到一位妇人说:“我愿意当你的妻子。”董永就和她一同前往。主人告诉董永说:“当初把钱送给你了。”董永说:“承蒙您的恩惠,父亲过世才能埋葬,董永虽然地位低下,一定尽力服侍,以报答您的大恩大德。”主人说:“这妇人有何才能?”董永说:“能织布。”主人说:“定要如此,就让你的妇人为我织一百匹细绢吧!”于是董永的妻子为主人家织细绢布,十天就织完了。妇女走出家门,告诉董永说:“我是天上的织女。因为你极为孝顺,天帝命我帮助你还债罢了!”说完飞天而去,不知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