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追踪了160名绝望主妇,发现婚姻最残酷的本质:从热恋到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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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闻过这样的婚姻吗?
因为爱而不得,男方活生生将女方的眼球扣出来,导致女方成了瞎子,自己也锒铛入狱;因为生活琐事,男方经常将女方摁倒在地拳打脚踢,并恶狠狠威胁不许跟外人讲受伤原因;因为丈夫心情不好,打牌输了钱,回家后拿老婆当出气筒,老婆反抗被叫嚣要杀掉老婆父母。
央视追踪了160名绝望主妇后发现,社会上部分女性,在婚姻生活中生不如死。
家暴,尤其是亲密关系中的暴力,让遭遇暴力的女方痛不欲生的同时,也让女方深度疑惑:自己是嫁给了对方,还是被对方视为了一件物品——既无尊严又丧失生存权。

亲密关系中的暴力意味着什么

婚姻关系中,90%的女性都遭遇过来自男方的家庭暴力。
这些暴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语言伤害与侮辱
  2. 精神折磨如冷暴力(冷漠不搭理对方、经常否认和打击对方价值和人格尊严)
  3. 肢体侵害
  4. 暴力威胁
  5. 人身禁锢
  6. 用孩子的生死威胁女方
一个女人被男方施以其中任何一种暴力,其身心都是难以承受的。但身为女人,力量委实太过弱小,精力与能力也实在有限。所以,她们往往无法在婚姻关系中保持独立自由,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通常情况下,女人们婚前的独立与自由,美貌与温顺,往往都是男方所看重和喜爱的。但是婚后,这些从前的优点,却在逐渐扭曲的婚姻关系中,变成了被男方诟病和不满的因素。
因为,在不懂得尊重女性的粗俗男人眼中,“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男权社会大男子主义思想之下,女人自结婚起,就成为了自己的附属品。
这种男权思想,比较常见于北方以及经济较为落后地区。但当地人并不以此为异,往往还会认为过于泼辣、敢于反抗的女性,是必须被家族亲友们,联合起来压制和反杀的对象。
所以,当这些地区或城市中的家庭里,出现女方被男方棍棒强揍的现象时,不仅女方家族和父母不会站出来为女方主持公道,还会碍于男方的强势,转而劝慰女方要隐忍,要听话,否则就是不守妇道,被围观者笑话不懂规矩。
当我们以为这些不尊重女性的情况,只发生在经济落后地区,或少数北方城市时,事实上,针对女性的家暴,正发生在各大城市各个地区,乃至全球各地。
因此,当大多人将家庭暴力归咎于经济落后、文明程度不高时,我们忽略了社会进程中,一直以来都存在的,对女性的隐性蔑视,以及男权社会中,有意无意对女性从经济、就业等多方面进行的钳制与打压。
这种刻意钳制与打压,源自男性对女性天然的控制欲望。
哪怕一个男人认真爱着一个女人,在爱情的激情逐渐退却之后,他也会基于雄性本能,将女性视为自己可以随意处置的私有物品。
看清楚,是物品,而不是一个像自己一样的,活生生的人。
而当男人们内心深处的这种占有欲,这种对女性的“物化”心态,大过于一个人的生命权、生存权以及人格尊严。

当婚姻中发生分歧、矛盾时,男方将会毫不犹豫地以女方最无法忍受和理解的方式——暴力——来让女方屈服并认识到:自己是他生活的一部分,也只能是他的一部分,并且在家庭这一领域内,绝无可能成就自己,成为自己。
更谈不上在家庭中拥有独立、自由、人身安全以及人格尊严。
所以,抛开城市、地域、国别、种族的分别,在全球范围内存在的,针对女方的家庭暴力,并非某国、某地、某人种的特殊行径,而是全世界范围内,婚姻关系中普遍存在的毒瘤。
这一跨文化跨种族与国别而存在的现象,充分彰显出男权社会背景之下,女性社会地位的低微,以及女性在婚姻关系中的弱势。
所以,亲密关系尤其是婚姻中发生的暴力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综合各方因素而言,男性无论从经济条件还是身心以及认知条件上,都在婚姻关系中占绝对主导地位,而备受家庭暴力的女性,一不小心就会沦陷为这段关系的附属。

女性如何自救?男性如何控制自我?

如上所述,女性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往往一而再再而三地忍耐。
原因无他,不是被打怕了,彻底屈服,就是考虑到家庭的完整性,为孩子的未来着想,只能选择在不被打死的情况下极力隐忍。
然而,这样的日子,终究不是人过的,也绝非常人能长期忍受的。
更为可怕的是,在这种家庭暴力环境之下长大的孩子,成年后要么无法与人建立起真正的亲密关系,对家庭婚姻敬而远之;要么无形之中习惯并认可了这种扭曲的男女相处模式,在自己结婚之后,再重蹈父母覆辙。
那么,那些被迫在家庭暴力中委曲求全,甚至委曲求全也无法保全自身生命安全的女性,究竟为何沦落到如此境地的呢?
根据社会学家的调查研究显示,针对女性的家庭暴力,通常都发生在这类家庭和人群中:
  • 1. 男性为主要的家庭经济来源
  • 2. 男方文化程度普遍低于一般社会水准
  • 3. 男方社会地位普遍低于多数同龄段男性
  • 4. 女方比男方条件更为低微
  • 5. 女方性格软弱,男方性格暴躁
  • 6. 男女双方沟通交流长期存在障碍
  • 7. 男女双方原生家庭均发生过类似的家庭暴力
  • 8. 男女双方均来自父母离异家庭、重组家庭
  • 9. 男女双方情感融合度低,甚至是完全消失的婚姻中后期
综合以上情况来看,一个家庭,一段婚姻中出现家庭暴力,男女双方均有责任,但总体而言,打人或致另一方或死或残的一方,责任翻倍,甚至直接就是违法犯罪。
无论是哪种情况,也无论是哪种婚姻关系,当一方将另一方置于朝不保夕、生不如死的境地时,他不仅是在践踏和毁灭自己的生活,也是在践踏和毁灭他人。
婚姻,原本是两个人美好生活的联结,但当婚姻中的一方追求极致特权和控制权之后,就注定会对这段关系造成伤害,而一个破碎的家庭之下,幸福将很难降临。
- The End -
作者 | 汤米达
编辑 | 一粒米
第一心理主笔团 | 一群喜欢仰望星空的年轻人
参考资料:[1] Nigel Barber (2003) Divorce and Reduced Economic and Emotional Interdependence, Journal of Divorce & Remarriage, 39:3-4, 113-124, DOI: 10.1300/J087v39n03_06
[2] Baker, L. R., McNulty, J. K., & VanderDrift, L. E. (2017). Expectations for future relationship satisfaction: Unique sources and critical implications for commitment.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Psychology: General, 146, 7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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