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隔离!辛集最新公布→

据“辛集发布”消息,3名来辛返辛人员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拒不配合相关工作要求、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较大风险隐患,被采取强制隔离等措施↓↓↓

案例一

张某某,赵某某,均为新乐市人。两人在新乐市全域封闭管理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多次私自往返于我市与新乐市进行生猪收购。1月30日,我市将两人送往集中隔离点进行强制集中隔离,隔离期间费用自理,隔离期满后,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期间,我市安排流调人员对两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通过流调发现,我市有4名人员与两人有过接触,公安机关依法对知情不报的4名人员进行训诫。

处理原因:根据规定,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不能来辛返辛,若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我市相关部门报备,并进行集中隔离。

案例二

刘某,辛集市人。1月12日,刘某从深州市驾驶货车到安平县装载货物,并于1月13日运送到武汉市武昌区某市场,1月14日在武汉市配货准备运送至石家庄井陉矿区。期间,刘某到武汉市黄陂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到达医院后得知石家庄地区人员需要在武汉市进行隔离观察,刘某拒不配合当地防疫要求,擅自离开医院并驾驶货车返回辛集。

1月15日,刘某到达辛集高速公路下道口,随即被“120”救护车运送至市第一医院工业路分院发热门诊进行医学观察,期间费用自理,并由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训诫。

处理原因:刘某未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擅自返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

规定了个人在传染病疫情防控中的

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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