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若光教授专题之[用药安全](39)甲磺酸培氟沙星胶囊

病例来源

2018.3.14

湖南生殖内分泌产前诊断群

提问

徐希见 (山东省日照市中心医院)问:

王老师,患者停经35天时口服甲磺酸培氟沙星胶囊2片, 一天两次,共3天,今日彩超示孕囊符合孕周,请问药物对胚胎发育有影响吗?

王若光-若光研究中心

甲磺酸培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目前对孕妇用药进行研究尚无明确结论。已知喹诺酮类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在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该孕妇服药时间正好在敏感期,建议观察胚胎发育情况及妊娠指标上升情况,以及孕妇年龄、生育史等多方面情况综合决定为妥。药物导致的胚胎发育异常是一个风险发生机率问题,因此可以观察。

若光医学研究中心

王若光,若光医学中心(诺光门诊部)创始人,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医学博士,生物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中西医结合妇产科学科研、教学、医疗工作30年,擅长妇科及生殖内分泌疾病中西医结合诊治。主要从事中西医结合妇科与生殖内分泌,不孕不育诊疗,出生缺陷产前诊断,中药药理学及新药研发,熟悉分子药理学、毒理学、药用植物与中药化学、药剂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生理学、分子病理生理学、妇产病理学、超声诊断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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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王桂芹 辽宁省大连市美琳达妇儿医院

图文校对:董俊新 重庆华西妇产医院/张   明 辽宁省兴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刘建慧 湖北省武汉木兰妇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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