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擒拿法真传秘诀

一、擒拿之真谛
  
  擒拿之功用,既异于拳法,又异于各种功夫。质言之,实为专借巧劲,以制敌人之法,固非徒恃拙力者,所可同日而语也。盖与敌人相斗,敌之实力胜于己,欲与角力,固无取胜之理,乃使巧劲以制之。
  所谓巧劲者,于自己原有之实力外,又可借敌人之实力以为己用,即借其力而制之。此所谓四两拨千斤者是也。拳术中对于使劲一事,本极重要。善于使劲者,所发之力,虽不及百斤,而强敌为摧。不善使劲,虽倍于是,亦不足使敌人折服,皆在于得势与不得势耳。譬如提一物,同一重量之物,提之得势,纵行数里不觉其重,若不得其势,行未数步,即觉其沉滞矣,此理之至显者也。故巧劲可胜实力。擒拿一法,完全利用巧劲以制人,故亦名之曰小手。
  擒拿于使用巧劲之外,对于人身之筋骨、经络,亦须明了。
  盖人身之筋骨,固有一定,所属经络,亦丝毫不紊。而气血之流行,更有一定之途径,气在前行,血在后随,某时气过何穴,血注何经,皆有一定之程序。人之所赖以生者,气血耳。气血若有损,或流行不畅,皆足使人全身受其影响,循至力无所施,肢失其用,甚或因而伤及内腑各官。擒拿法之所以必明了全身百体之情形者,正欲于气血循行上着手制人也。
  其最要者,唯骨之关节,及筋之位置。因人身四肢之转动,其重要之处,即为骨节,若无关节司之,直挺直如木棍,又安能转动耶?故腕之关节受束缚,则指掌失其用;肘之关节受束缚,则臂失其用。此固显然之事,不必寻求气血之所在,而即可以之制敌者也。
  人身各部之筋,虽大小不一,其位置自有一定,且有主从之分。如果一部以某筋为主,其筋实司该部之一切。若此筋为人所拿,而此一部分必顿时失去其主宰,不复能活动如常。
  请举一例以明之。如大臂一部,鼠蹊筋实为主脑,若有以指拿住我之鼠蹊筋,则我必觉酸楚难当,全臂之力因之消失,在敌人固亦未尝用十分气力,而我已受制矣。故对于全身各主筋之位置,亦须明了,然后可以随手制人。
  此外则于穴道,亦须详知,第一步以气血循行为主,如我知某时气血当行何宫。而其穴道,适可用拿法者即以指拿之,稍用气力,敌人之气血因受压而停顿,势必全身麻木,不复转动矣。但此事言之非艰,行之亦殊不易,非于人身之构造用功研求之,难望其成就也。
  且此擒拿法使劲之处,既不用拳,又不用掌,其用以制人完全在于大指、食指之指面。故人身三百六十五穴,非尽可拿也。譬如胸背等处,穴道固极多,皆非可以大食二指拿之者,因胸背固不可用指拈取也。可拿之穴,大概在头颈肩臂腿胫等部。总计其穴,不过数十耳。此数十穴中,除头部如耳根、太阳等主要穴道,拿之可以制命外,其余诸穴仅可使敌人感觉酸麻,失其抵抗之能力,并不能制其死命也。制敌之道,能使敌人失其抵抗之能力,于我之目的亦已达矣,固不必定欲制之死地而后已也。
  固善擒拿法,恒能于敌人无意之间,运用其二指以制胜,非其力之必过于人也。要在得其势,而善于使劲耳。
  此法虽名之曰擒拿,其实擒与拿要有区别,不可混为一谈。因手法各自不同,擒有擒之作用,拿有拿之作用,二法可并行而不可混杂也。
  拳法中对于捉人,本亦有成法,大概可分为阳手、阴手二种。手掌朝天,由下而上捉敌人者,是谓阳手;手掌朝地,由上向下而捉敌人者,是谓阴手。无论其为阳手或阴手,其着力之处在于全掌,即一把统握之法也。
  至于拿之一法,实非寻常拳术中所有,即以大中食三指之指头,互相叩合,作拈物之状,以捉敌人紧要之部分,运其功力以制人者。故擒拿之术,其重要手法实在于拿而不在于擒。唯拿法有时亦不能单用,必借擒法以辅佐之,始克奏效也。
  大概取敌人之小部分可以单用拿法,如腕脉等处是也。因此等处面积甚小,却司全臂,以三指拿之即可成功,固不必擒法之辅助也。至若面积较大之处,如肩肘膝等处,皮肉较厚,气力充足,非三指单拿可以奏效,必赖擒法以助之也,此为擒拿并用之法。有时亦可双手同拿,此则须视对敌之情形而定矣。
  擒拿之术,既重于拿,而拿法得力处,又在于大中食三指,则指头上之功夫,亦大足惊人也。唯平常之人,实力虽大,用之于拳掌则有余,若用于指头恐亦感不足,因指端之力至有限也。擒拿虽善使巧劲之法,然不加功夫,而欲用指端有限之力以制敌,是亦不易见效也。故练习擒拿法者,对于指劲一事,亦须有相当之练习。
  指功既成,然后更益以巧妙之法,两难既并,相得益彰,临敌之时,轻描淡写一举手间,即可使强敌折服,如吹毛拾芥不费周章也。唯此法在拿住之时,其人固失其抵抗之能力,但拿手撤去之后,不久即可恢复原状,非拿要穴不至有所伤害也。
  
  二、擒拿与指功之关系
  
  擒拿本为两种手法,以掌捉人而统握者,谓之擒。此等手法极为平常,不知武术者类皆能之。其擒拿之轻重,则视其人之实力大小而定,且亦不必过分力大。盖仅以助拿手之势,并非主要手法也。故此擒手,亦无所用其练习。
  至于拿手,既为此术中主要手法,克敌致果皆在于是,且其主力完全在于大中食三个指头之上,我侪试一思之,指头实为人身最小之一部分,其运力全在于指节,尤不若拳掌之擘击犹可借腕臂之力而贯之也,即以实力强大之人而论,三个指头之劲能有几许?力弱者更无论矣。欲以临敌,纵其善使巧劲,熟知成法,恐亦不能应手奏效也。故学习擒拿法者,必先将大中食三指练出一种功劲,可以透入人身,方足以应用。
  练此功夫,宜两手并习,若习单手三指即不能左右随意。因擒拿固两手并行者,如左手擒人,则以右手拿人;若右手拿人,势必用左手擒人。究竟用何手擒,何手拿,固非如拳法之有一定,要临机应变,视敌人位置,及我欲拿彼何处,应用何手擒之、何手拿之,始能得势,使敌人易于受制,不必刻舟求剑,要视其便利而已。
  若单练一手拿劲,而敌人所站位置,适与我相反,是则势既不顺,我必感掣肘,而无所施其技矣。譬如我单练右手拿劲者,只能左擒右拿;练习左手拿劲者,只能右擒左拿。敌人居我之前,其位置与我所练者合,其势既顺,擒而拿之,固不愁反应;若敌人之位置不合我之手法,其势已逆,而欲以此法以制之,恐不易得手也。
  请以拿鼠蹊穴为喻。敌人与我对立,我若欲拿其左臂鼠蹊筋,必用左手擒其左臂之下部,而以右手三指拿其筋,其势方顺;若反是而欲擒其左臂鼠蹊筋者,两手亦必互易,宜用右手擒其右臂之下部,而以左手三指拿其筋,方为顺势。若以左擒右拿之法而施于敌之右臂鼠蹊筋,以右擒左拿之法而施于敌人之左臂鼠蹊筋,其势既逆,自难望其手到成功也。
  此犹为左右互行之法,已可见学擒拿法之人,对于指功不能单练一手矣。其余如双手并用者,如敌人在前,而我欲从后拿其肩井穴,势必双拿,始克有效。若单拿一面,彼一转侧间即可脱去,是尤非只手之力所能及也。故无论练习何种功夫,宁习而不用,却不可不学习完全,日后应用之时难免有掣肘之患也。
  
  三、擒拿须寻筋相骨
  
  擒拿一法之制人,既重在骨之关节,及筋之主从,是则对于筋骨各部之位置,必先完全明了,毫不错误,始能切于实用。亦正如点穴法中之寻经认穴也。如不明于此,决难望其应手奏效也。
  寻筋相骨之事,在擒拿法中,其重要如此,然吾人欲能寻筋相骨而不误,亦非易事。若不有相当之练习,亦不能熟悉也。且练习之法,虽不甚复杂,顾欲完全了解,丝毫不爽,亦非旦夕间,最少亦须费一年苦功,始克达其目的。
  练习此项寻筋相骨之法,亦可分为数步。
  起始之时,不妨于书本中求之。先将各筋各骨之名称,熟读而谨记之,更于画图中而寻求各筋骨之部位。某筋为某部之主宰,某骨与某骨相接合,以及筋所附之前后,骨所居之正反,皆须熟知。
  起始功夫完全后,更进一步,而与人盘问。或我举一筋一骨之名称为问,命人答其位置及构造状态;或命人任举一筋一骨之名称为问,而我答其位置及构造之状态。互相盘诘,遇有疑惑,则可于书本中对证之。此一步功夫,较诸死读硬记,易于进步。亦正各学生之默书,较背诵为佳也。
  名称部位,既熟读而谨记,与人互相盘诘亦可完全无误,然此尤为死法,而非实验活用之道,未必能切合实际也。故又须进一步而使之实验。练习实验之法,宜取塑制骨骼一副,各骨齐全,不可稍有缺损,乃将各骨杂乱之,而使练者依据其所知之部位一一凑合之,而成为人形,毫无错误而后已。在入手之始,难免有误,习之既久,自能无误。然此种凑合,虽用手法,犹借目力之辨别骨节之为何名,而属于何部也。
  更须进一步于暗中练习之,亦将骨节杂乱,练者信手取一骨,用手抚摩而断定其何骨,当为何部,乃依其位置而安放地上。如此逐一摸去,将全身各骨完全凑合,无一错误而后已。在初时必不能如愿以偿。盖以手抚摩,虽能知其名称部位,然终不若以目力辨之为易也。练习至此,最速亦须一年以上,凡练至能于暗中凑合全部骨节而无误,其烂熟可知矣。至于筋之部位,虽不能依上法实习,但筋附于骨,本有一定,是不难于骨之名称部位推想而知之,是在练者之死法活用耳。若刻舟以求剑,未见其有所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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