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续保的医疗险可能要诞生了

先说一个好消息,11月12号,新修订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新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套在长达13年的时间里都没有变动过的管理办法,这次新的修订,无论从监管机构、保险公司以及消费者的角度来看,意义都十分重大。

基于之前的情况,我们能预见这套新办法,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作为整个保险行业的新规范标准。

奶爸发现,目前关于新办法的很多解读看起来较为复杂,除了保险从业者能明白之外,对于消费者来说很难看懂。

秉承着一心以消费者角度出发的初心,我把新办法中对大家真正有影响的点进行了梳理,力求让你看得明白清楚,福利现在开始。

  • 长期医疗险可调整费率

  • 新办法变动详解

  • 奶爸总结

01

重磅修改:长期医疗险费率可调整

说好了要抓重点,简单易懂,那么首先就来指出此次新办法对大家最有用的内容:长期医疗险可调整费率。

我们都知道,目前并没有长期保证续保的医疗险产品。而目前6年期保证续保已经是市面上最长的,续保问题一直是医疗险的需求痛点。

一方面,考虑医疗技术不断发展,医疗费的自然通胀是必然经济规律。

出于对风险和通货膨胀等因素的考虑,保险公司是没法做出费率永远不浮动的长期医疗险的。

另一方面,旧版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里面规定“仅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可以调整费率”。

所以,为了降低自身的赔付和亏损风险,保险公司更愿意开发短期的医疗险产品。

我们再来看看新办法中对于长期医疗险费率松绑的具体政策:

2019版《健康险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产品中约定对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进行费率调整,并明确注明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

这就表明,银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开发费率可调整的长期医疗险是支持的。也就是说,我们所期待的保证续保的长期医疗险,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要出现了。

在高兴之余,奶爸也要给大家泼点冷水。

新办法中规定:

保证续保条款,是指在前一保险期间届满前,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原条款和约定费率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

划重点:原条款和约定费率。

这八个字的信息量可不小,奶爸来拆分解析一下。

原条款的约束表明,一定能续保以及原条款的责任不变。

约定费率则说明,只要保险公司明确标注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都在这个“约定费率”以内。

简单来说,就是长期医疗保险保证续保的前提是“可进行费率调整”,但鉴于对医疗通胀的赔付风险,这个调整极大几率意味着“涨价”。

但这也属于可理解范畴,大家只要心中有数,合理理解“约定费率”的意思即可。

总的来说,新办法中长期健康医疗险费率调整的政策,对于我们消费者的利益,是一次维护和创举,值得高兴。

我知道此时一定有人会问:我本来打算买百万医疗险,现在是不是该等保证续保的长期医疗险呢?

答案显而易见:不应该。

为什么?

第一,一般新政策从发布到落地,不是立马就能执行的。何况还要等保险公司开发出相应的产品,再到审核上市,整个过程时间相对较长。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存在滞后的情况。在这个期间,你的医疗保障难道要一片空白吗?

第二,回看市场上的现有医疗险产品,很多性价比都很高。虽然不是长期保证续保的产品,但也不乏续保条件宽松的产品。

奶爸之前也做过详细的产品测评,戳这里就能看:2019网红百万医疗险测评,哪个ta更适合你?相信这里一定有合适你的选择。

在这件事上,听我的,别等。

今后有了更好的产品,我们可以选择更换。但如果身体状况发生变化,不一定能买到保险。

所以,奶爸一直坚持:风险越早防范越好!不确定的未来,我们无法预知。

02

新《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其他变动详解

讲完了最重要的一点,再来看看这次新办法里的其他变动。

新办法中修改了旧版条款23条,新增22条,删除3条,合计改动46条。这其中有针对保险公司的,有针对销售规范的,还有一些是针对具体领域产品的。

咱们主要研究跟消费者关联较大的变动。

1.取消了短期个人健康保险产品费率浮动条款。

新出台的《健康险管理办法》中,取消了2006版《健康险管理办法》第6条“短期个人健康保险产品可以进行费率浮动”条款,改为“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审批或者备案的产品费率销售短期个人健康保险产品。

看到这里有些朋友可能会开始担心,如果不能对产品随意进行费率浮动,是否会影响目前市面上这类产品的稳定性,会不会有突然涨价或停售的风险?

翻看一下近几年市面上百万医疗险的运营状况,可以发现并没有一家保险公司大幅涨价,这也就说明,目前产品的定价、赔付率都处于较为合理的状态,而且保险公司也会要考虑到自身声誉、舆论压力等等,不会贸然无理涨价的。

最多就是套路重现,在产品的升级换代上做些文章。

2.增加了健康管理章节。

2019版《健康险管理办法》增加了“健康管理章节”,以八条规定倡导健康险与健康管理集合,并给出了健康保险产品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的分摊的成本:不得超过净保险费的20%。超出者,单独定价,不计入保费。

关于这点,奶爸之前的文章让人心动的医疗增值服务,哪些对我们比较实用?就有写过。

这些医疗增值服务的价格都比较高昂,消费者即使想要,有些时候也会因为价格望而却步,选择了价格便宜的健康险。

其实,打价格战并不是长久之计,最终要想在市场占有一席之地,拼的还是客户服务。

健康管理章节的增加,尤其是对于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分摊成本的明确,可以有效地控制医疗增值服务的价格。

还能给消费者一个正确的投保思路:选择什么产品,看的是产品本身,而不是价格和公司品牌,这也是奶爸一直以来所强调的。

3. 更多的一些变动。

奶爸还整理了一些与我们相关的变动,大家可以了解一下,就不再细说了。

比如以下:

A.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护理保险产品的等待期不得超过半年;

B.长期健康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从不得少于10天延长至15天;

C.健康保险不得与其他产品强制搭配销售;

D.禁止以基因检测资料区别定价,及作为核保条件;

E.对于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健康保险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可以借助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对被保险人的数字化理赔材料进行审核,简化理赔流程,提升服务效率。

03

奶爸总结

新办法的出台,顺应了市场的变化和发展,规范了整个行业的行为,更加符合消费者的保障需求。

奶爸举双手支持,也真心的希望,在新政策与时俱进的同时,大家对保险的认知和态度也能够有所提升,科学理性地看待保险、选择产品,不抗拒、也不盲从。

只有从多方面双管齐下,整个行业才能越来越好,消费者享受到的权益也能更加完善。

觉得奶爸说得对的,点个在看告诉我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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