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集-蜂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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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承认,作为一个吃货——云南吃货,见到这样的场景是要情不自禁的流口水的。估计这种状态和苍蝇遇见新鲜的粑粑差不多,只要见了就是渴望。
我与苍蝇的区别是,苍蝇见了粑粑可以直接扑——可以往热腾腾的“美好”上扑;而我不行,因为我是个还有些许素质、懂那么一点点规矩的人——当然,最重要的是:直接扑会挨揍。在市场上遇见蜂蛹、又想吃怎么办?其实很简单,谈钱就行——如果现金不够刷二维码也是可以的,只要数字凑够了就都是你的。
但是街上的虫子比肉金贵许多,我兜里的这点为换几斤茶而准备的散碎银子实在换不了几只蠕动的佳肴。
虽然买不了但可以随意看,口水也可以肆意流;既使一副手Y不行就意淫的猥琐样子也没人会在意。比如在脑子里假设自己已经将它吃了一遍又一遍,而意淫过后还摆在摊上的就成了渣滓,余下的就该交给苍蝇去发挥想象了······
幸亏脑子里的东西不会像LED显示屏一样,能把自己内心独白滚动在自己脸上,既使偶有些渴望的影子也只是在眼神里一晃而过;不然估计在这些摊前就要被打——再怎么说精神侵犯也能算得上是种侵犯。
我想,靠在一边的路边、默默的看着这些蜂巢喝酒的老头或许也和我一样,只是他先来的,已经拿它们下了好几遍酒了。想到这,我竟然开始觉得自己之前一直就在做苍蝇们乐此不疲的事情。
来来往往的人群里总有不少人愿意停下脚步来观望一番,啧啧着感叹猎蜂人的好运气。
而这“好运气”又从口气里分了两种,一种是觉得他们能遇见这样的大家伙,并把它们搬到了这里——重点是这可以让他得到可观的回报;另一种是竟然没被叮、还将它们搬到了这里——重点是还能完好“无包”的站在那里叫卖。
如果不是在街上而是在野外与这些家伙相遇,还有几个能够笑着拍照并盘算起这么吃它们呢?
反正我是不敢的,连多看一眼都不敢。对于捏着把稻草就能把一整窝马蜂搬到街面上的人,我只想远远的拱手“佩服”一番了事,经验和许多听闻都告诉我好奇心太重会很受伤。
蜂巢是很多六边形的小房子一层一层叠出来的,每间小房子里住着一位居民;这些居民本应该成为勇士的,只是结局悲催了些,就快成为飘散在秋日里的香、酒桌上的脆。
命运?就这么回事,什么时候终结,很多时候根本由不得生老病死来为自己排序,而不得不仰仗着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运气来罩着自己。
再英勇的马蜂战士也敌不过人们趁着夜色点燃的火把,想攻击又看不见敌人在哪里?好不容易找到了跳动的目标,刚冲上去就已经在滚烫中焦了翅膀还糊了自己。
哪有什么面对面较量的公平,可以避其锋芒就不去面对、可以出其不意就不要犹犹豫豫。
可怜的马蜂终究还是成了菜,变成金黄、均匀的躺在盘子里、躺在酒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