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事诉讼裁判规则交通卷1200例(十)

2020-12-29

1081 司机下车检修车辆时被辗轧致死,应属“第三者”

-—判断因保险车辆意外事故而伤亡者是“第三者”还是“本车人员”,应以事故发生时受害人所处物理位置来确定。

1082 乘客被从车门甩出摔伤,应属车上人员而非第三者

-—被保险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转弯过急,导致车上乘客不慎从车门处摔下受伤,该乘客应属车上人员而非第三者。

1083 司机停车,下车后在车外被撞,应属于“第三者”

-—被保险车辆驾驶员在车外遭受事故损害的,应认定其身份已转化为第三者身份,应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保护对象。

1084 车辆意外事故,造成车斗内工人伤亡,三责险应赔

-—车辆因意外事故,造成非乘坐位置车斗内受害人伤亡,该受害人应属三责险中“第三者”而非“车上人员”范畴。

1085 司机下车修车,因溜车而被本车撞死,非属第三者

-—下车后履行修车义务的驾驶员因本车溜车而被碰撞身亡,不属于交强险第三者范畴,其损失不应得到交强险赔付。

1086 本车驾驶人员,不包括保险事故发生时曾经的司机

-—商业三者责任险中“本车驾驶人员”,应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驾驶人员,而不包括该车曾经的驾驶人员。

理赔时效

1087 交通事故发生之日,不等于责任保险事故发生之日

-—责任保险被保险人在向第三者实际支付赔偿款后请求保险理赔的,虽距离保险事故超过 年,不当然丧失请求权。

1088 受害方与交警队联系处理赔偿事宜,构成时效中断

-—受害人主张交强险赔偿应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受害方与交警部门联系处理赔偿事宜,构成诉讼时效中断事由。

1089 交警处理期间,机动车责任保险诉讼时效持续中断

-—机动车事故责任保险诉讼时效应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在交警部门作出最终责任认定前,诉讼时效期间待续中断。

1090 保险人索赔时效,自知道民事责任被确定之日起算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指依法确定被保险人民事责任之日,索赔时效应自保险人知道其民事责任依法被确定之日起算。

1091 无责免赔、必须事故现场报案的免责条款,应无效

-—保险合同关于无责免赔、必须事故现场报案的免责条款,因免除自身责任、排除被保险人主要权利,应认定无效。

1092 超过保险条款规定时间通知,不当然导致保险免赔

-—交通肇事后虽未立即或在约定时间内报案 但不影响责任认定、损失确定,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赔的,不应支持。

1093 三责险时效,自第三人请求被保险人担责之日起算

-—机动车责任保险的保险事故发生之日,指第三人请求被保险人承担法律责任之日,应以此作为计算索赔时效起点。

1094 保险索赔时效,非除斥期间,适用中止、中断规定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的 年时效非为除斥期间,应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规定。

1095 保险索赔时效,应在被保险人责任被确定之日起算

-—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指依法确定被保险人民事责任之日,索赔时效应在被保险人知道民事责任依法被确定之日起计算。

1096 逾期交保费或报案,不当然成为保险公司拒赔依据

-—免责条款未明确说明的,不发生效力 保险规范性文件关于报案期限规定不合情理,不能作为保险公司拒赔依据 。

1097 第三者代位保险理赔时效,自知晓保险事实时起算

-—投保人怠于保险理赔,第三者责任险受害人直接请求保险人保险赔付诉讼时效,应自其知晓保险事实之日起计算。

前置程序

1098 驾驶员交通事故后未及时报警,保险人可依约免责

-—驾驶员的伤情程度未达到不能报警程度而未报警,导致保险事故原因无法确定的,保险人可依保险条款约定免责。

1099 侵权受害人和保险索赔人权利竞合,权利人 可选择

-—因交通事故侵权行为导致被保险车辆受损的,被保险人有权基于保险合同约定 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保险赔付责任。

1100 无责机动车一方,有权请求投保保险公司保险理赔

-—无事故责任的机动车一方要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保险人以合同约定应先行向第三方索赔或起诉的,抗辩不成立。

1101 索赔车损险,保险人不能以对方全责为由拒绝理赔

-—肇事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情况下,投保车主有权先行依其所投车辆损失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其车辆遭受的损失。

1102 被保险人须先行向第三人索赔,该前置条款应无效

-—机动车保险合同约定在出现需由第三方承担责任时,应由被保险人向第三人先行索赔的前置格式条款应认定无效。

1103 投保人未依法依约履行前置程序,起诉索赔应驳回

-—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依法依约向保险人提供与保险事故相关证明和资料索赔,起诉应驳回。

诉讼地位

1104未赔付受害人的被保险人,获三责险理赔特殊情形

——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未向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理赔,但视为被保险人已赔偿第三人的情形除外

1105旅客受伤,可直接要求保险人赔偿承运旅客责任险

—一责任保险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赔偿责任确定的,第三者可直接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1106事故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方保险公司赔偿交强险

—一肇事方有权要求侵权方保险公司赔偿交强险,受害方已获侵权方赔偿,侵权方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受害方返还。

1107事故受害人可单独起诉保险公司,主张交强险赔付

-— 肇事方非必要共同诉讼人,受害人单独起诉保险公司,主张交强险而对肇事方无诉请时,肇事方亦非正当当事人。

1108未列保险公司为被告,嗣后不得以此为由申请再审

—一 在受害人未将交强险保险人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责任情况下,法院不应主动追加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

1109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受害人可一并要求保险赔偿

—一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不足部分,权利人可直接要求商业三责险保险人限额内赔偿。

代位求偿

1110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属于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

—一因第三者侵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1111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只能基于违约或侵权提出

—一保险标的因第三人行为发生保险事故受损,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时,只能基于违约或侵权责任之一种提出请求。

1112 承运人因与投保人同一主体,非保险代位求偿对象

-— 保险人已承诺对被保险人商品车倒运中风险承担保险责任的,无权就物流过程中商品车损害向承运单位代位求偿。

1113 保险代位求偿权的限制对象 不应包括实际承运人

—一《保险法》第 62 条中对保险代位求偿权对象的限制规定,不应适用于《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实际承运人。

1114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法驾驶人肇事,不得再代位求偿

-—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人不得依《保险法》60 条第1款的规定向该驾驶人代位求偿。

1115 保险公司代位求偿路产损失、机动车损失险的处理

—一保险公司就被保险人所致路产损失不能向高速公路管理者代位求偿。代位求偿机动车损失险时,应适用过失相抵。

1116 酒驾肇事,交强险公司赔付后,可按责任比例追偿

两车驾驶员酒驾肇事致第三人人身损害,保险公司赔偿交强险后,可向侵权人或其继承人按其事故过错比例追偿。

1117 非小区车辆受损,保险人无权向物业公司代位追偿

-—投保车辆与物业公司之间不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保险公司向物业公司行使保险人代位追偿权的,应不予支持。

1118 保安受业主委托挪车肇事,保险人无权向物业追偿

-—物业公司职员受小区业主委托挪车时肇事,保险公司理赔被保险人后,向物业公司及其职员追偿的,应不予支持。

1119 高速上轮胎引发事故,保险人追偿时,应考虑过错

-—因 高速公路上障碍物引发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被保险人后,向高速公路公司行使追偿权时,应考虑过错。

1120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自交通事故之日起算

—一代位求偿权基于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损害赔偿而产生,诉讼时效应从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损之日起。

1121 免费停车被水淹,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未被支持情形

—一因借用停车位致被保险车辆损害,保险人不能举证证明车位所有人对保险标的损害有过错的,不享有代位求偿权。

1122 车损险按责赔付条款,免除自身义务,应认定无效

—一车损险按责赔付条款违反了《保险法》关于代位求偿权规定,免除了保险人自身依法应承担义务,依法应为无效。

1123 事故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不当然能约束保险公司

—一被保险人与第三者达成赔偿协议对保险公司不产生当然的约束力,第三者亦不能直接以此作为保险求偿唯一依据。

1124 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人,应认定享有代位求偿权

-— 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人享有代位求偿权,但对被保险人因自身过错应承担的赔偿额,保险人无权行使代位求偿。

1125 受害人就侵权人未能赔偿车损部分,保险公司应赔

—一 侵权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导致执行终结的,被保险人请求保险人就未获赔偿车损险部分进行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

1126 保险公司赔偿乘客责任险后,行使代位求偿权限制

-— 保险公司依承运人车上乘客责任保险理赔后,不能再以肇事对方未投保交强险为由让其承担超侵权责任比例赔偿。

1127 保险公司理赔货运损后,可向有过错的承运方追偿

—一因无意思联络的数个第三人对保险标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可行使保险代位追偿权并要求承担按份责任。

1128 责任保险赔付后,保险公司无权向致害第三者追偿

-— 责任保险的保险人,在赔付被保险人保险金后,向对保险标的造成损害的第三者行使追偿权的,法院应不予支持。

1129 小区车辆被盗,保险赔付后,无权向物业公司追偿

—一小区里丢失车辆,保险公司在赔付后追偿的第三者,应限制为 直接实施侵害的最终责任人,而非安全保障义务人。

1130 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 般不受限额赔偿条款约束

—一 保险人理赔被保险人货损险后, 向第 三者行使代位求偿权时,第三者不得以其与被保险人之间合同约定进行抗辩。

1131 侵权人已赔偿被保险人,保险代位求偿权归于消灭

—一 保险公司虽取得保险代位求偿权,但因侵权第三人对被保险人的赔付行为,应认定该保险代位求偿权已归于消灭。

1132 保险人代位求偿的请求权,亦可能因合同关系产生

—一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源自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赔偿请求权,该请求权基础应包括因合同关系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1133 试用期间丢车,保险人理赔后,无权向试用人追偿

—一车辆试用人一般属于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车辆在试用期间丢失保险公司理赔后不应向试用人代位求偿。

1134 承运人赔偿托运人,不必然成立保险人代位求偿权

—一承运人对保险事故发生无过错,仍须承担对托运人的赔偿责任,但不构成保险公司向承运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前提。

车损险

1135 车辆起火原因不明,应认定自燃,车损险不予赔付

—一车辆起火原因不明,在鉴定结论不排除人为起火情况下,应依保险合同约定归于“自燃''范围,车损险不予赔付

1136 驾校为教练车投保车损险,保险公司因明知而应赔

—一保险公司明知驾校为教练车投保车损险,又以用于教练用途的免责条款拒绝理赔的,该免责条款依法应认定无效。

1137 挖掘机侧翻,操作手逃生时未及停机,保险仍应赔

一一挖掘机侧翻危及操作手人身安全时,此时因未停机给被保险财产造成损失不应认定为扩大损失,保险公司应理赔。

1138 主、挂车相互碰撞致损,应属商业车损险赔偿范围

-— 保险公司对主车与挂车相互碰撞造成损失赔偿与否 主要取决于合同约定,而非主、挂车连接使用是否视为一体。

1139 旧车按新车投保车损险,全损时仍按实际价值赔偿

—一 投保人将旧车按新车购置价投保车损险 发生全损时,保险公司应依法按事故发生时被保车辆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1140 翻车后修理不当,导致发动机损坏的,保险人免赔

—一车辆侧覆后,修理过程中未正确处理且构成发动机损坏近因的,因不属于保险公司承保风险,故保险公司应免赔。

1141 主挂车互碰,属车损险中碰撞情形,保险应予理赔

—一 牵引车与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相互碰撞造成两车损失,属于车损险中碰撞情形,保险公司应按保险条款约定理赔。

1142 轮胎损害不理赔的格式条款生效,除非有明确说明

—一 车损险中,“轮胎(包括钢圈)单独损害属于除外责任”的免责条款生效,应以保险人 尽明确说明义务为前提。

1143 被保险人自行委托鉴定报告,不能作为车损险依据

—一被保险人自行委托鉴定前未通知保险公司,鉴定结论亦未送达保险公司,该鉴定报告对保险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 2009

1144 未注册登记机动车肇事,商业车损险依法不予赔偿

—一未注册登记车辆肇事,商业险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但非交强险免责事由,保险公司仍应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

1145 保险赔付未含残值的,车辆残值权利仍属被保险人

—一 车辆保险人并未对报废车辆全赔,且其赔偿并未包含报废车辆残值的情 况下,车辆残值的权利仍属被保险人享有。

1146 盗车未遂,零件被损 车主索赔盗抢险而非车损险

—一 第三人盗窃车辆未遂 造成车辆被损害,被保险人理赔时选择投保的全车盗抢险而非车辆损失险索赔应予支持。

1147 索赔车损险,保险人不能以对方全责为由拒绝理赔

—一 肇事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情况下 投保车主有权先行依其所投车辆损失险,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其车辆遭受的损失。

发动机进水

1148 暴雨导致发动机进水 特定免责条款约定应为有效

—一 暴雨造成的机动车损失中,因发动机进水产生的损失作为免责条款并进行了明确说明的,该免责条款应认定有效。

1149 暴雨致发动机进水,按不利解释规则,车损险应赔

—一 保险合同约定因暴雨造成 辆受损赔偿,同时又约定发动机进水免赔的,应从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角度解释。

1150 因暴雨导致发动机损坏的,保险公司应依约定理赔

—一 因暴雨造成道路积水而导致正常行驶车辆发动机损坏,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人应按车辆损失进行保险理赔

1151 暴雨致发动机进水而损坏,因属“暴雨导致车损”

—一机动车保险合同约定暴雨导致车辆损失属承保范围 又约定”发动机进水后导致发动机损坏"属免责情形的处理。

1152 发动机进水免责条款非绝对,应严格限定适用条件

—一保险合同约定发动机进水免责条款,不能理解为只要发动机进水所致发动机损失保险人免责,应严格其适用条件。

1153 车辆坠河后导致发动机进水损坏的,保险公司应赔

—一 从投保目的、诚信原则分析,“发动机进水”免责条款特别约定,应排除车辆因坠河后导致发动机进水损坏情形。

1154 涉水驾驶而非暴雨系发动机受损近因时,保险免赔

—一 被保险人驾车涉水行驶行为而非暴雨构成涉保车辆被淹、发动机进水受损近因时,保险人不应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1155暴雨导致发动机进水 暴雨应为近因 车损险应赔

—一 约定因暴雨造成车辆受损赔偿,同时又约定发动机进水免赔条款的,因暴雨导致发动机进水情形,暴雨应为近因。

盗抢险

1156车辆因被盗窃而起火灭损 保险公司应赔偿盗抢险

—一 保险车辆因遭到盗窃而引发线路短路起火并烧毁 构成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事故 保险公司应承担盗抢险理赔责任。

1157未年审车辆被盗,免责条款未明确说明,保险应赔

—一车辆未进行年审,但又购买了盗抢险,事后保险公司以未经明确说明的免责条款主张免除保险责任的,不予支持。

1158“未按规定年检”作为盗抢险免责条款,应为无效

—一机动车盗抢险条款约定“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免责条款系格式合同条款,应作出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

1159未办牌照,盗抢险免赔,属免责条款,应明确说明

—一盗抢险条款约定自办理正式牌照之日起生效的,属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未尽明确说明义务的,该约定不产生效力。

1160盗车未遂,零件被损,车主索赔盗抢险而非车损险

—一 第三人盗窃车辆未遂,造成车辆被损害,被保险人理赔时选择投保的全车盗抢险而非车辆损失险索赔,应予支持。

1161机动车基本险中免责条款效力,不当然及于附加险

—一 车辆保险附加险条款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不能以基本险约定免责条款自然适用于附加险为由拒绝理赔。

1162免责格式条款未尽到告知和明确说明义务,不生效

—一 保险公司订立合同时,未就“修理期间被盗免赔”格式条款尽到告知和明确说明义务的,对双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1163发动机拉缸非因盗抢造成,保险人不予理赔盗抢险

—一 通过对汽车机械原理的分析,得出汽车发动机拉缸并非因盗抢造成而确定保险公司不应承担盗抢险赔付责任。

1164盗抢险赔付,应按约定保险额而非转手出让价计算

—一 发生机动车盗抢险事故时,应按保险单双方约定的保险金额、 际价值而非按机动车转手出让价格计算保险赔款。

1165投保人逾期支付保险费,保险人不能免除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逾期支付保险费,属于迟延付款而非拒绝履行违约行为,保险人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免除保险责任。

1166旅客丢车 酒店过错赔偿,保险公司无权代位追偿

—一酒店对旅客停放在其借用广场上的车辆丢失具有一定过错的,应相应赔保险公司向酒店代位追偿,缺乏依据。

货运险

1167承运人准备卸货过程中导致货损,视为承运人责任

—一承运人在目的地准备卸货过程中因车辆侧翻导致货损,应视为货物尚在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1168保险公司理赔货运损后,可向有过错的承运方追偿

—一因无意思联络的数个第三人对保险标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可行使保险代位追偿权并要求承担按份责任。

1169承运人赔偿托运人,不必然成立保险人代位求偿权

—一承运人对保险事故发生无过错,仍须承担对托运人的赔偿责任,但不构成保险公司向承运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前提。

1170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中,标的定损应有第三方参与

—一在代位求偿权案件中,对保险标的损失进行评估理算,须由保险人、被保险人与第三方共同协商进行评估和鉴定。

人身保险

1171劳动者团体人身保险,单位指定自已为受益人无效

—一劳动者作为团体人身保险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死亡,单位垫付赔偿款后,保险公司仍应向死者继承人支付保险金。

1172 因交通事故获侵权赔偿后,仍可主张人身保险理赔

—一 学生平安险属人身保险,不适用财产险损失补偿原则,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已获侵权赔偿为由而拒赔。

1173 无证驾驶非交通事故死亡近因,人寿保险亦应理赔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是否应对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确定损失近因是否为承保风险。

1174 受益人指定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保险合同应为无效

—一人身保险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保险合同应为无效。要求确认保险条款无效 ,不适用于诉讼时效规定。

车辆爆胎

1175 卸下轮胎爆炸致人损害,非交通事故,交强险不赔

—一车辆停靠维修时,拆卸下的轮胎发生爆炸,造成承揽维修人员损害的,不属交通事故,故亦不属交强险赔偿范围。

1176 行人因停放车辆爆胎炸伤,可获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一行为人在道路上违规停放的机动车因轮胎爆炸造成行人受伤,应认定为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1177 轮胎充气爆炸致损,不构成交通事故,交强险不赔

—一 因在道路上修理轮胎并充气导致轮胎爆炸造成人身损害的,不构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应承担交强险赔付责任。

1178 轮胎损害不理赔的格式条款生效,除非有明确说明

—一 车损险中,“轮胎(包括钢圈)单独损害属于除外责任”的免责条款生效,应以保险人已尽明确说明义务为前提。

1179 明知是不合格轮胎而购买,可减轻销售者赔偿责任

—一受害人明知旧轮胎是缺陷产品而购买导致受损,虽不能免除销售者赔偿责任, 但可适当减轻其产品侵权赔偿责任。

医保用药

1180 按医保标准核定医疗费,不等于医保外用药不理赔

—一 “保险人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的保险条款,不应理解为医保外用药费用不应理赔。

1181 “非医保免赔”免责条款未明确说明,应认定无效

—一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约定“非医保免赔”条款应属免 条款 如未尽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的,应认定该款无效。

1182 责任保险免除必要、合理的赔偿责任,条款应无效

—一 机动车责任保险的保险人借助优势地位单方面免除精神抚慰金等必要的、合理的赔偿责任,免责条款应认定无效。

精神损害

1183 交强险精神损害与物质损害赔偿次序,受害人决定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有权选择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赔偿精神损 ,对物质损害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 。

1184 构成交通肇事罪,受害方精神损失,交强险应赔偿

—一 因交通肇事犯罪侵权的,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向保险人主张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的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应予支持。

1185 交通肇事判刑后,受害方可另行保险索赔精神损失

—一交通肇事者承担了刑事责任,受害方另行起诉民事赔偿 主张并优先要求在交强险中支付精神损失的,应予支持。

1186 精神损害抚慰金,应优先计算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

—一 同时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的,不论被保险人或受害人是否行使选择权,交强险均应优先赔付精神损抚慰金。

1187 交强险与三责险并存,交强险应优先赔付精神损害

—一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伤亡情形下,因交强险与商业三者责任险并存,赔付时应在交强险中优先赔付精神损 赔偿金。

1188 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项目,应在限额内按比例赔偿

—一 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赔偿项目,应按各自在总的项目中所占比例,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限额范围内先后赔偿。

1189 受害人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中应获优先赔付

—一 从优先保护受害人利益角度,精神抚慰金在交强险中应优先赔付,人身伤亡以外物质损失均可由三责险依约赔偿。

1190 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限额内,应予优先赔偿

—一 在法律对交强险赔偿费用顺序未作规定、保险合同亦未约定赔偿顺序情况下,精神抚慰金应在交强险中得到赔。

1191 商业三责险赔偿范围约定的赔偿依据,应优先适用

—一商业三责险合同约定保险人依司法解释规定范围、项目和标准理赔的,被保险人可主张理赔精神损害抚慰金部分。

修理费

1192 保险查勘定损与实际维修费相左,一般以后者为准

—一保险查勘定损额与实际维修费相左,保险公司又不能举证证明其内部操作结果合理性的,不能作为认定事实证据。

1193 保险人未及时核定,应按评估结果赔偿车辆修复费

—一保险人怠于通知核定结果 被保险人自行委托机构评估后对受损车辆进行修复,保险人应按评估结论支付保险金。

1194 机动车碰撞行人,车损自负,保险人不能据此免责

—一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约定机动车车损由机动车 方自负并无实际意义,保险公司不能据此免责。

1195 挖掘机侧翻,操作手逃生时未及停机,保险仍应赔

—一 挖掘机侧翻危及操作手人身安全时,此时因未停机给被保险财产造成损失不应认定为扩大损失,保险公司应理赔。

1196 保险审核不严,不因错误理赔而免除对受害人责任

—一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伪造的维修费发票审核不严,其虽已向被保险人理赔,仍不免除对受害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1197 被保险人放弃修理受损车辆的 保险公司仍应理赔

—一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基础条件是被保险车辆遭受实际损失,不能因被保险人未实际维修就否认损失存在而不理赔。

1198 推定全损的,保险人按维修方式定损,维修费应赔

—一 被保险车辆出险已达到推定全损 如保险人按维修方式定损,应认定放弃推定全损弃权行为,维修费应全额赔偿。

1199 实际维修费与评估价格存在差距时,应以实际为准

—一 双方当事人均认可事故车辆维修评估价格,但如实际维修费用与评估价格存在差距,应以实际维修费来确定损失。

1200 修理费用超过保险公司定损范围,应协商追加定损

—一 受损方发现修理项目和费用超出保险公司定损范围,其直接处置行为导致修车合理费用难以确定的,应自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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