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监高对外发言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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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主体可以代表公司对外发表言论?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7.3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8.2条,上市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监高和员工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如上市公司董监高确需代表公司对外发言的,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上市公司应当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规范,明确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上市公司未披露信息的情形。
二、董监高对外发言董秘需如何履职?
三、可以在窗口期对外发言吗
四、董监高对外发言什么内容不能说?
五、上述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具体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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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他山咨询证券合规部,对证监会立案调查程序、交易所纪律处分程序有深入的理解,参与了大量的证监会(包括各地派出机构)行政处罚、交易所纪律处分应对项目,并为上市公司提供模拟现场检查服务,提前排除违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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