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色陷阱!年轻人妻帮伦敦富商假投资,被美色蒙闭的他在庭上夺回18万镑!

随着网络的普及,人们的信息交流也是愈来愈频繁了,在网上经常能看到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

而在这个自由恋爱的世代,很多人都会选择在网上交友平台上寻觅真爱。

网恋,是一场充满刺激的冒险。行走在网恋的路上不仅有可能湿鞋,还有可能直接踩到没有井盖的爱情陷阱,不过当然也有不少人邂逅到自己命中注定的缘分。

最近英国就爆出了一则网恋桃色骗案,根据《每日时报》所指,一名57岁的商人就把一名在网上认识的年轻女子告上法庭,说要取回所有被她骗去的钱!

这段网上情缘的男主角是一名叫做Marcel Kooter的伦敦石油业顾问,他在2017年2月在交友软件Tinder和女主角右滑成功配对上。女主角的名字是Manuela Radeva ,她比男主角小20年,现在才37岁。

在网上谈了没多久,他们就相约出来见面。两个孤独的灵魂相遇彼此依偎,很快就双双随入爱河。女主角也火速搬进男主在伦敦东南部伍利奇区(Woolwich)的家,二人开启甜蜜浪漫的同居生活。

热恋期间的他们走遍世界各地去滑雪,住在最顶级的酒店。而身为石油业顾问的男主角面对着他的“一生中最爱”,当然不会计较花费。他每天都对女主百般疼爱,眼睛都是离不开宠溺。闲着没出国时他们最爱就是去购物,男主前前后后买了数之不尽的名牌包包,行李箱,银包等等的送给女主。

关於女主的身份,她在Tinder上自称是一名在投资银行上班的投资经理,并放了张她和超级跑车的合照,感觉上收入就是很不错。

在恋爱期间,女主角提出想要帮男主进行有关比特币(Bitcoin)的投资,在过程中双方都有以电邮来往,女主也以投资经理的职函署名。

她建议男主投下182,000镑的投资本金给她管理,面对如此巨额,男主当然会有点紧张,他说:“就这样把这么大量的金钱存到你账户好像有点鲁莽。”

而这时女主就温柔自信的回答他说:“不用担心,你可以完全相信我的。”

得到爱人的支持和鼓励后,耳根子软的男主就把忧虑全都抛之脑后,马上把182,000镑打到女主的银行帐户上。

9个月过去了,他们的爱情也褪色了。关系破裂之际男主角顿时醒悟过来,发现女主跟本就没有替他投资,也不是什么投资经理,最令他震惊的是原来女主在认识他的几周前才刚和另一名男子结婚!

气上心头的他就把女主告上高等法院(The High Court),说自己被女主迷得神魂癫倒,盲目地被欺骗金钱(blinded by attraction),所以要求她退还那182,000镑的投资本金,还有他声称借了给女主的那36,000欧元。

在法庭上,女主就反驳说那些钱明明就是男主给他作生活支出用的,只有一部分是用作投资,所以要全数退还是不可能也不合理。

她的代表律师说:“他们那段爱情是真实的,当初确实过得很幸福很甜蜜,这段关系不是一个交易。而且最重要并不是有没有付钱,而是钱是用在哪里。因为很明显他们过的奢华的生活,那自然就是要用上大量金钱。”

男主的代表律师就回应:“很明显,那笔钱是男主是打算用作投资的。”

了解来龙去脉后,法官认为男主和女主的电邮已经是十分扎实的证据证明该182,000镑是用作投资的,而不是礼物或生活支出,尤其是女主在电邮上是以自己投资银行经理的身份署名的。但他同时也指出作为一名经验老到的商人,在处理这么一笔巨款时,怎能没有列出合同如此轻率。

结果,法官的判决是要求女主把那182,000镑全额退还给男主,再另加3641镑的利息和要支付男主大约20000镑的法律费;但法官就拒绝了男主那36,000欧元“还款”的请求。

这单案件将会在高等法院续审,到时也会讨论女主所提出要求男主就她落在男主家没拿走的财物合计10,000镑的赔偿。

当天的审判结束后,男主唏嘘地跟媒体说:“我再也不想回到伍利奇区的家,那里实在有太多伤心回忆了。”

那么情侣分手可以把送出的礼物或花了的钱要回来吗?

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就以上的案件来看,法官只判女主要归还那笔原本是用作投资的钱还给男主,但是那笔36,000欧元的所谓借贷女主是不用还的。丽莎也认为这项判决基本上是合情合理,由於以上的两个当事人当时是情侣关系,而且男主也没能提出任何证据或借据去证明那笔是借贷(loan),法官只能把那当成是情侣间的礼物(gift)。

丽莎曾经解释过借贷和礼物的分别,简单来说如果男主有确实的证据证明那是借贷的话,固然是可是把钱要回来的;但如果是礼物的话,送了出去一般是就不可能要回来。

但是假如当初男主送礼时曾开出条件,并能提供充分证据的话,例如送礼的前提是要和女主结婚,那已为人妻的女主当然是不可能重婚,这是她无法完成的承诺,那么在这样情况下,男主就有权把钱要回来了。

恋爱中的男女,通常都需要投入很大的时间和财力,而且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双方自愿的,不可能每次送礼时都签署协议,所以很多时候基本上都是不能够把钱要回来的。

但是女主这样不算是欺诈吗?不是犯刑事罪吗?

由於女主和男主在一起的时间不算很久,而且有证据的所谓骗钱也就只有这一次,所以最多也只能当成是一时迷失,是民事行为,很难证明她是有犯罪目的或者计划的。

要满足欺诈罪,单单有欺骗的事实还是不够的,警察还需要证明当事人有犯罪的预谋,也就是有颗犯罪的心才可以。这个要求对于男女之间一般的交往来说是很难做到的。

换句话说,如果当时女主是同时和多名男子约会,并且以各种方式计划从他们手里骗取金钱的话,那她就犯下刑事罪(criminal offence)了,这时候警察就会介入。

那么“美女聊天骗局”又是什么回事呢?

通常这种骗局都是属於刑事罪的,因为这涉及了使用虚假身份行骗。

这种骗案很常会发生在微信上,一般都是一位陌生的美女头像想要加微信好友,然后就不断倾诉衷肠,让受害者觉得“她”楚楚可怜后,就开始以各种理由要求受害者传账给“她”。“她”钱一付了,美女通常就会消失。而且重点是,那些美女很多时候在现实中跟本就不是女生,他们大多是一个欺诈集团,而头像也只是随便在网上找回来的。

这个情况和以上的案例不同的是,案件中的女主并没有使用假身份,虽然她隐暪了已婚的事实,但是这并不足以构成欺诈,顶多只是出轨,这是道德上的错而不是法律上。

那么莎粉们对於以上案件的判决又有何看法呢?

最后,丽莎要提醒莎粉们在网上认识新朋友时一定要保守警戒的心,尤其是那些无事献殷勤或是出奇地热情的人。如果对方一直都不愿意见面或一直以各种理由要求转账的话就更应该要避之则吉。

另外在处理巨额款项时,丽莎建议还是应该把所有条款和细节清晰地写在纸上,当然最好就是找可以信赖的律师草拟文件,并在双方签名时作见证,这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纷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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