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社总结丨企业合并之不构成业务处理(下)
本篇是对《C社总结丨企业合并之不构成业务处理》一文中,会计处理部分进行具体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对于不构成业务会计处理的表述原文如下

案例简述
甲公司购买80%乙公司股权,购买成本1000万,子公司固定资产公允价800万,账面价700万,无形资产公允价200万,账面价150,负债公允价和账面价均为200万。假设达到控制但不构成业务。
分析
1、 按相对公允价分配
由于承担了负债义务,购买成本实际为1000万加负债公允价200*0.8=160万,为1160万。
固定资产按相对公允价值比例分配结果为928万(1160*0.8),无形资产分配结果为232(1160*0.2)万;
2、合并报表体现子公司完整资产
固定资产金额为1160万(928/0.8),无形资产金额为290万(232/0.8)
3、 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分配价值以及少数股东权益
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按相对公允价分配价值为1000/0.8=1250万,或者为资产分配的价值之和1450万减负债价值200万,结果一样,如此,可辨认净资产分配价值根据购买成本确定,则不会产生商誉或营业外收入;
少数股东权益为250万(1250*0.2)
4、 与构成业务合并的区别
在于,业务合并下,按照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800+200-200=800万,购买成本1000万与640万(800*0.8)的差额360万体现为商誉;少数股东权益为800*0.2=160万。
5、不构成业务下合并过程抵消分录
借:固定资产增值额460万(1160-700)
无形资产增值额140万(290-150)
各权益科目账面价650
贷:负债增值额0
长投1000
少数股东权益250
说明:合并过程表中,将甲乙公司资产负债表账面价值简单相加后,结合该笔抵消分录,即可实现抵消后的合并结果为,并表中合并进来的子公司资产、负债为按照相对公允价分配的价值,合并后的净资产为母公司净资产,少数股东权益为享有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分配价值相应份额。
知乎专栏:CPA研习社
_________________
上一篇
专注CPA实务、理论研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