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计算
劳部发[1996]78号,作废,当年缴费额计半息
一、计息规定
计息本金:A,角分不计算,B,按实际金额计算
计息天数:A,按360天计算,B,按实际天数计算
计息方法:A,按年度计息,B,按月度计息,C,按缴费到账天数计息
若当年记账利率未公布,按上一年利率计算。
二、在岗职工计息
方法一:年度计算法,以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即每月的缴费额相同适用此方法)。
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上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本年记帐利率)+个人帐户本年记帐金额×(1+本年记帐利率/2)×1.083
方法二:月积数法,以上月职工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基数(即每月缴费额不相同适用此方法)。
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上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本年记帐利率)+本年记帐额本金+本年记帐额利息
其中:本年记帐额利息=本年记帐月积数×本年记帐利率/12
(1)本年记帐月积数=∑[n月份记帐额×(12-n+1)];(2)n为本年各记帐月份,且1≤n≤12。
1、补缴利息
若单位和个人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即出现欠缴,今后又补缴了费用,则月积数法计算方法为:
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储存额分为四部分计算:
a为上年底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至当年底的本息和;b为本年按时足额缴费记帐额的本息;c为补记入个人帐户部分补缴利息和;d为补记入个人帐户部分本年本息和;
(1)上年底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至本年底的本息和计算公式:a=上年底止累计储存额×(1+本年记帐利率)
(2)本年按时足额缴费记帐额本息计算公式:b=本年记帐额本金+本年记帐额利息
本年记帐额利息=本年记帐月积数×本年记帐利率/12;本年记帐月积数=∑[n月份记帐额×(12-n+1)]
即:b=本年记帐额本金+∑[n 月份记帐额×(12-n+1)] ×本年记帐利率/12。注:n为本年各记帐月份,且1≤n≤12。
(3)补记入个人帐户部分补缴利息分两部分:c=c1+c2,c1为跨年度补缴利息(设为c1);c2为非跨年度补缴利息。
①跨年度补缴利息计算分为三部分: c1=c11+c12+c13
c11为补缴欠缴年度当年欠缴利息;c12为补缴欠缴年度后第二年起至补缴年度前一年止的欠缴利息;c13为补缴年度当年欠缴利息;
其中:c11=欠缴年度当年欠缴额月积数×欠缴年度当年记帐月利率;欠缴年度当年欠缴额月积数=∑(n 月份欠缴额×欠缴年度当年欠缴月数);欠缴年度当年欠缴月数=12-n+1;欠缴年度当年记帐月利率=欠缴年度当年记帐利率/12
即:c11=∑[n 月份欠缴额×(12-n+1)] ×欠缴年度当年记帐利率/12;注:n为欠缴年度欠缴时月份,且1≤n≤12。
c12=欠缴年度后第二年应补缴利息+欠缴年度后第三年应补缴利息+……+补缴年度前一年应补缴利息
欠缴年度后第二年应补缴利息=(欠缴额本金+c11)×欠缴年度后第二年记帐利率
欠缴年度后第三年应补缴利息=(欠缴额本金+c11+欠缴年度后第二年应补缴利息)×欠缴年度后第三年记帐利率。
补缴年度前一年应补缴利息=(欠缴额本金+c11+ 欠缴年度后第二年应补缴利息+……+补缴年度前一年应补缴利息)×补缴年度前一年记帐利率
c13=(欠缴额本金和+c11+c12)×(补缴时月份-1)×补缴年度前一年记帐利率/12
②非跨年度补缴利息计算公式:
c2=∑[n 月份欠缴额×(m-n)] ×欠缴年度上一年记帐利率/12
注:n为本年欠缴时月份;m为本年补缴时月份。
(4)补记入个人帐户部分本年本息和计算分为两部分:d=d1+d2
d1为欠缴年度已缴部分(未足额)本息和;d2为补缴部分本金至本年底本息和。
d1计算方法参考本(1)(2);d2=本年补缴额本金月积数×本年记帐利率/12;本年补缴额本金月积数计算方法参考(2)。
三、年度计息法和月积数法
年度计息法和月积数法:上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计算方法一致, 即:上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本息和=上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本年记帐利率)。
两种计算方法的区别在于,当年个人帐户储存额计息方式不同。
年度计息法:当年记帐额利息=个人帐户本年记帐金额×本年记帐利率/2×1.083
月积数法:当年记帐额利息=当年记帐月积数×当年记帐利率/12
其中:当年记帐月积数=∑[n 月份记帐额×(12-n+1)];n代表缴费月份,即n=1,2……12。
若全年按时缴费,则各个缴费月应计息的月数和=12+11+……+2+1=78。
若当年按时缴费,各月缴费额为定值,则月积数法当年记帐利息=当年月记帐额*当年记帐利率*78/12=当年月记帐额*当年记帐利率/2×1.083
四、退休职工利息计算
职工退休后,其个人账户停止缴纳,个人账户在按月支付离退休金后的余额继续计息。
个人账户余额的利息计算有两种方法:
方法一:年度计算法,即离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余额利息在每个支付年度结束以后按年度计算(年度内各月支付的养老金数额相同时适用此办法)
年利息=(个人账户年初余额-当年支付养老金总额)×本年记账利率+当年支付养老金总额×记账利率×本年记账利率×1.083/2
方法二:月积数法,即离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余额利息在每个支付年度内按月计算(年度内月支付的养老金数额不同时适用此办法)
年利息=个人账户年初余额×本年记账利率-本年度支付月积数×本年记账金额/12。
其中:本年度支付月积累=∑[n月份支付额×(12-n+1)] (n为本各记账月份,且1≤n≤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