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保险】澳门保险怎么样?
澳门保险市场规模小但五脏俱全。在澳门经营保险业务的公司有20余家,提供近100个保险险种。澳门的保险业约有100多年历史,是澳门整个金融行业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居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经济补偿和稳定社会起着积极作用。
澳门政府为更有效地管理好本澳金融业机构,于1980年成立了澳门发行机构,负责这方面的事务。1982年10月,澳门发行机构成立了“保险业务监察委员会”,专门负责澳门保险业的管理及监察工作。
截至2007年12月底,保险中介从业员达2697人,其中个人保险代理人有2047人,本地保险代理人公司有44家,外地保险代理人公司有13家,575名推销员,13家外资保险经纪人公司及5家本地保险经纪人公司。目前代表澳门保险行业的社会团体共有3个,分别是代表已获授权经营人寿保险公司及非人寿保险公司的澳门保险公会、代表保险中介人的澳门保险业中介人协会及澳门保险专业中介人联会。
澳门保险具有优越的保险环境。澳门外汇自由兑换,货物自由出入,政策一般不干预经济活动。保险监管机构每年核实保险公司的准备金,以确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保险公司在宽松自由的环境下,按市场需求进行发展。保险公司数目多,规模小。澳门在国际上为超小型的保险市场,具备优越的保险市场环境和优惠的税收政策。
澳门保险公司经营具有相当程度的独立性、国际性,其市场由澳门开始向内陆辐射,一些较具前瞻眼光的内陆客人早就有介入。
保险中介人方面,根据《保险代理人及经纪人法例》,任何个人、或法人欲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从事保险中介业务须申领有关牌照。在该法例下,保险中介人分为三类: (1)保险代理人:个人或公司名义代表一或多间保险公司并从事保险中介业务; (2)保险推销员:个人,同时其亦为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公司或保险经纪公司的雇员,以其所属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公司或保险经纪公司名义,从事其保险中介人业务; (3)保险经纪人:以保险中介业务为组成公司的惟一目的,代表投保人名义并为其从事保险中介人业务。
随着香港保险的优势越来越广为人知,澳门保险也开始慢慢进入内陆客的视野。相比较香港,澳门近年来稳定的社会环境,对内陆客人越来越开放包容的友善心态,更加吸引内陆投资客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