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野:权力崇拜——高校自主办学的警示
虹野:权力崇拜——高校自主办学的警示
文/虹野
高校对于大学生使用电器普遍采用禁止的手段,为了杀鸡骇猴以儆效尤,集中销毁电器的事情也时有发生。2015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近日集中销毁数百件从宿舍收缴来的“热得快”、烧水壶、电火锅等禁用电器。在销毁现场,各种电器摆上百米长,场面颇为壮观。
高校没收学生电器违反了《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物权法》第66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已经有太多的文章评论高校没收学生电器的合法性,可是高校却依然我行我素,对于学生因开水、洗头、饭菜质量等问题引发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现象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只一味以安全问题为借口而禁止进而罚没、销毁。更有甚者,近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没收学生电器,并在学校的篮球场上集中砸毁电器,而学校的学生被要求在现场围观并鼓掌叫好。
后勤服务里面有多少猫腻使得高校管理人员不惜长期与学生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也不改善后勤服务的问题,在这里笔者就不再赘述,在这里只想就这种现象谈论一下社会比较关注的高校办学自主权下放之后,高校怎么做的问题。
没收学生电器、集中销毁并引起社会关注的两所学校都是独立学院,其办学自主权力远远大于其他公办高校。这里我们不得不警惕的时,如果公办高校办学权力和独立学院办学权力一样大的时候,会不会也和独立学院的管理一样简单粗暴?甚至利用权力让学生为他们的“违法”行为叫好?这种权力的使用已经不仅仅是高校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中的正常现象了,几乎是“反人性”的行为了。
不少教育工作者,尤其大学校长们,大都认为高校权力太小了,要求教育主管部门下放权力,让高校自主办学。这一点,我是赞同的。但是,大学管理者本身太过于迷信权力,认为只要有了权力似乎就可以在高校管理中无所不能,为所欲为。也正是这种权力的崇拜,产生了一边损害学生私有财产一边让学生鼓掌叫好的现象。
或许,有人认为,独立学院的管理水平肯定无法和公办学校的管理相比。公办高校在对权力的使用上并不比独立学院差,甚至使用的更加灵活。比如前日北大医学院通过扣学分的形式强制女学生穿超短裙跳舞的事件,近日辽宁对外贸易学院通过“操行分”强制学生到广场搬砖进行“义务劳动”。如果说西安、广东两所独立学院是对学生管理权力的滥用,那么北大、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则是教学权力的滥用。
随着教育主管部门权力的下放,大学办学自主权越来越大,但是权力如何在一个科学的框架内运行,而不至于被滥用,还是值得提前警惕的。当高校有了足够的独立的办学的权力的时候,不得不提防的是“权力猛如虎”,如何保障科研、教学评价权力和人事、学籍、后勤服务等管理权力不侵犯教师、学生正当的权益,需要及早应对。
虹野 中华教育改进社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