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她抛弃大学男友嫁给了北京有房男,离婚时却……

从科学视角分析,爱情是有保鲜期的,据说不会超过两年。对大多数女孩子来说,房子意味着安全感,房子在安全感就在。女孩子们说,和无房的爱人相濡以沫,你也不能保证他们永远待你如公主,贫贱夫妻可以吵架的点实在太多。但是,嫁给一个有房有钱的男人,从此就能过上幸福生活吗

赵丽今年已经27岁了,长相甜美,毕业后一直在北京工作。赵丽的老家在某西部边远小县城,父母一直希望她回老家,结婚后相夫教子。赵丽已经习惯北京的生活,不愿意离开,但她的工资不高,靠自己买房的可能性为零。她曾有一个从大学时就相恋的男友,两人毕业后坚持四年,但最后还是在北京购房一事上闹翻了,赵丽选择了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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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与男友分手后,赵丽开始与单位里倾慕自己已久的男同事张小峰打得火热。张小峰的身高、长相都不是赵丽喜爱的款,可是从几次交谈中,赵丽得知张小峰父母于2014年给儿子购买了一套房,总共房款是100万,首付交了60万,贷款了40万,房贷一直由张小峰父母归还的。因此,张小峰几乎没有什么经济压力。

2016年,赵丽开始与张小峰正式交往,很快双方便登记结婚。由于张小峰的工资收入不高,又是独生子女,父母对儿子也比较宠爱,不想苦着儿子,于是一直由父母承担着还贷的责任。2017年,刚好张小峰父亲退休,取出了一笔公积金,就一次性提前还贷将房屋贷款全部还清了。张小峰和赵丽没了还贷的压力,两人工资月月光,不时还找父母贴补贴补,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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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赵丽一直都看不上张小峰,两人在性格和生活习惯相差较大,慢慢开始出现矛盾。小矛盾到大矛盾,小争吵变成摔东西打人。婚后不到半年,两人便开始分居,张小峰觉得这样的婚姻维持下去也没有意义,于是提出离婚。

赵丽说离婚可以,但是房子要分给自己一半。张小峰不同意,说房子是自己婚前买的,跟赵丽无关。赵丽辩解说这房子婚后可还了40万的贷款啊,怎么就跟我没有关系呢?我可查过法律了,婚后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还贷,我有权利要求分割婚后还贷和对应的增值!而且我跟你离婚就成了二婚了,你还应该给我青春损失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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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峰不了解法律,不知道是否真的有种这样的规定,便匆忙回家找父母商量。张家父母听了儿子的转述,非常生气,这结婚才一年,没有出一分钱,就要分走一半房产,这不是骗婚吗!这房子可是我和你妈一辈子的积蓄换的啊,坚决不能给外人!

赵丽到底有没有权利分到房产的婚后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呢?一分钱没出,结婚一年的啃老族真的能分走半套房吗?

赵丽能否分得婚后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主要看婚后还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还贷。律师认为,对于一方的婚前房产,婚后还贷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还贷,通常是有权利要求分割的;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通常无权要求分割。

那么,怎么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还贷呢?谁承担举证责任?

通常在无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婚后还贷默认为夫妻共同还贷,如果一方主张不属于夫妻共同还贷,则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本案中,房子一直由张小峰父母还贷,张小峰应对这个主张进行举证,证据可以是父母还贷的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证明还贷的资金来源是父母,而并非自己或配偶。由于房贷是婚前产生的个人债务,父母帮助子女偿还个人债务,通常认为是对子女单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婚后还贷通常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还贷,赵丽要求分割房产的额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后来,法院认定婚后还贷是张小峰父母所归还,因此赵丽无权分割房产的任何权益。回想自己当初为了房子嫁给张小峰,现在离婚时不仅什么也没分到,还白白搭上了一次婚史和数年的青春,赵丽真是后悔莫及啊!

生活对于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所谓男女平等,应该是女人获得和男人同等权利的同时,也需要担负起属于自己的那份生活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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