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明确“婚前房”是个人财产!若女方花装修费,又该怎么算?
俺家也住楼房
就在刚刚,央媒报道:最高法明确,婚前父母帮买房的出资,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上述媒体于今天(12月30日)中午时分发布的报道显示:最高法举行全媒体新闻发布会,对“婚前买房”、“退还彩礼”等相关情形作出司法解释!
根据相关规定:小两口在结婚之前,由单方(男方或女方)父母出钱,给自己孩子(儿子或女儿)买房,这部分钱应当认定为赠与给自己孩子;
注:若父母明确表示房子是给小两口双方买的,这种情况除外!
而小两口在结婚后,若父母再出钱给双方买房,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上述消息一经发出,也吸引了不少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其中,大部分网友都表示:这不一直都是这样吗?
同时,还有一位网友评论表示:婚前,男方父母出钱全款买房,女方父母出钱装修,这种情况,又该怎么算?
最后,问题又来了:你的房子谁买的?是父母出钱帮买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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